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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學生因難以獨立而死亡的案例。

大學生犯罪增多的原因分析

內容提示

最近大學生犯罪的報道越來越多,引起了各方的關註。按理說,大學生接受的是高等教育,應該有很強的守法意識,但事實往往並非如此。因此,大學生犯罪問題值得關註。本文將重點分析當前大學生犯罪的主要原因,專家提出的解決辦法,以及司法實踐中的具體做法。

首先,大學生犯罪現象不容忽視

據北京大學生服務中心組織的壹次青少年犯罪講座顯示,當今社會,大學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17%,其中盜竊約占70%。這個數字來自中國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康樹華的壹項調查:1965?青少年犯罪約占社會刑事犯罪總量的33%,其中大學生犯罪約占1%;“文革”期間,青少年犯罪開始增多,占全部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學生犯罪占2.5%。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占社會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學生犯罪約為17%。值得註意的是,盜竊約占大學生犯罪的70%。

康教授認為,現在的社會環境比較復雜。對於社會交往廣泛,沒有固定收入的大學生來說,想方設法得到“錢”的問題是大學生盜竊案頻發的原因。與壹般人群相比,大學生屬於素質較高、前途光明的群體,明辨是非的能力較強。但由於他們年齡小,不成熟,意誌薄弱,加上家庭和學校管理的缺失,壹時糊塗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社會和學校應加強對大學生生活環境的管理。

另有消息稱,近年來,女大學生(包括研究生)犯罪事件時有發生。據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批捕處處長袁春菊介紹,今年6月5438日至8月,該院偵查監督部門共受理刑事案件14件,涉及大學生17人,較往年增長110%。這種犯罪有以下特點:

1.嫌疑人年齡較小,學歷較高,但閱歷較淺,家庭背景不同。

從年齡結構來看,嫌疑人17,年齡最大的24歲,最小的19歲。從受教育程度來看,研究生3人,本科生10,專科生4人,相對於社會壹般水平來說屬於高學歷範疇。他們的經歷都是從學生到學生,從未正式走上社會。從家庭情況看,6人來自農村,7人來自城鎮,4人來自大城市。17犯罪嫌疑人中,7人來自幹部家庭,6人來自農民家庭,4人來自工人家庭。

2.犯罪單壹,手段簡單,犯罪的對象和對象確定,容易破獲。

從犯罪性質來看,17犯罪嫌疑人中,9人是盜竊罪,5人涉嫌故意傷害罪,2人涉嫌窩藏罪,1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的主要對象是同宿舍的同學,對象主要是活期存折。有1人利用電腦入侵金融系統,盜取他人存款。偷的時候都是利用住在宿舍內外的便利,趁著無人的機會,偷偷的偷。事發後,學校保衛處接到舉報後追查到銀行,並查看銀行視頻進行破解。

3.作案動機和目的不同,但案發後認罪態度良好。

在這些嫌疑人中,有3名嫌疑人是因為家庭經濟困難,盜竊的目的是為了減輕父母的負擔。兩名嫌疑人追求的是享受,盜竊的目的是揮霍。其余嫌疑人被偷是因為父母寄的生活費低,花的不夠,而我又懶,不願意打工掙錢。作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均能積極退繳贓款贓物,表示悔罪自新。

4.嫌疑人在校表現良好,學校態度趨於寬大。

這些犯罪嫌疑人中,15犯罪嫌疑人所在學校已向司法機關出具書面材料,反映其在校表現良好。根據犯罪嫌疑人在校表現,學校積極請求司法機關對12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理,同時要求對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處理。

5.大部分受害者都能原諒嫌疑人,希望對其寬大處理。

在這些案件中,有8名被害人報案,但在偵查機關認定犯罪嫌疑人時,被害人給司法機關寫信,有的堅持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有的要求對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理。

二,大學生犯罪的原因分析

1,社會競爭持續增加。

據調查,隨著社會競爭壓力的不斷加大,大學生的壓力不斷加大,由此帶來了壹系列的心理問題和壹些新的跡象。本月啟動了壹項特別調查。專家學者計劃根據大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制定相應的措施,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案例:浙江大學生雇傭並殺害429名招聘人員,向法院求情終身。

今年即將畢業的浙江大學農業與生物技術學院學生周壹超參加了公務員報考。被取消體檢資格後,用尖刀刺死浙江省嘉興市勞動人事部門工作人員,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6月23日,浙江嘉興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謀殺發生在辦公室。

4月3日下午3點左右,浙江省嘉興市秀洲區行政中心。在511辦公室斜對面的洗手間裏,周壹度過了我22歲人生中最緊張的幾分鐘。

3點05分,秀洲區110接到報案,“秀洲區行政中心511辦公室,發生命案!”

3點08分,秀洲區三名警察趕到現場。秀洲區刑偵大隊教導員張忠惠看到嫌疑人的壹瞬間,腦子裏閃過三個字,“真可惜。”

嫌疑人高大健壯,學生模樣,蹲在樓道裏,邊上扔著壹把血淋淋的水果刀。

在511的辦公室裏,壹個女人躺在地上,三十多歲,臉色蒼白,心口中刀,鮮血直流。他的胸部、面部、背部、腹部和手臂被捅了十多刀。壹個瘦子被刺7刀,血流如註。傷者被迅速送往最近的醫院。女被害人搶救無效,男被害人經搶救脫離危險。

被害人張,女,秀洲區人事勞動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科長。甘,男,公務員管理科科長。

據起訴書稱,65438年6月23日,周壹超報名參加了秀洲區政府招錄9名鄉鎮公務員的考試。經過筆試和面試,周排名第八。4月1日,周被確診為乙肝“小三陽”。根據《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規定》,未錄取。周穗對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產生了懷疑,並采取了報復行為。事發當天下午,周某帶著壹把水果刀和壹把菜刀來到秀洲區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511,找到甘詢問公務員招考事宜。在得到沒有被錄用的明確回答後,我在體貼的衛生間拿出了藏在包裏的水果刀。

之後,周回到511的辦公室,壹言不發的捅了他壹刀。坐在對面的張上前勸阻,周壹也被捅了好幾刀,當時已經失去理智。

審判持續了壹天。

庭審於6月23日上午9點正式開始。前天晚上,記者見到了周壹超的母親和朋友。周的媽媽又瘦又蒼白。她縮在角落裏坐著,心事重重。記者了解到,周出生在壹個單親家庭。12歲時,父親因工作突發腦溢血去世。學習的時候,周壹超的表現壹直很好。他是同學和老師眼中的優秀學生和班幹部,多次受到獎勵。這壹次,為了救周壹超,他媽媽為周壹超贖罪,打算賣掉他們母子唯壹的財產。

星期壹,當晁從拘留室走向法庭時,旁聽席上壹陣騷動。他的同學都擡起頭,試圖用眼神和他打招呼。而周的母親卻把頭靠在椅背上,想看卻不敢看。就在前壹天晚上,她怯生生地問辯護律師,如果易超被判死刑,她是否還有機會再見到他。

在周壹審理了晁故意殺人案後,法院還審理了兩名受害者提起的附帶民事案件。甘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5萬余元,張家屬要求賠償經濟損失8萬余元。對於受害人的賠償要求,周壹超在法庭上多次表示悔過並表示同意。

到下午4點,庭審結束。

長城把母親和孩子分開了。

周以超的辯護律師、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閆學軍表示,這是壹個典型的法律與情感交織的案件。想必審判長也意識到了這壹點。因為,審判長應該看過太多為周壹超求情的信件,也看過周壹超表達悔意的明信片。

6月6日,星期壹,晁從看守所給母親寄了壹張明信片。他寫道:

親愛的媽媽:很高興見到妳!我在裏面想了很多,很後悔壹時沖動犯了大錯。我為受害者和他們的家人感到抱歉。為了表示贖罪的意思,要求母親賣掉家裏的房子,賠償被害人家屬。可以委托律師處理!

舒克的母親也給法官寫了壹份請願書。她在信中寫道:此時此刻,感到內疚和心碎,我不禁懷著壹絲希望給妳(妳)寫信,請妳(妳)聽壹聽壹位母親發自內心的呼救。我感覺我從裏面出來後就壹直做噩夢。但別人早上從噩夢中醒來,我卻永遠不會醒來,永遠活在無盡的噩夢中。.....我為兒子省吃儉用;為了兒子,我再也不結婚了,我會辛辛苦苦把他養大。也許是家庭的特定環境過早地給壹個超級年輕的心靈播下了悲傷的種子,增加了他的心理壓力...

法官收到了許多信。

周以超老師的班主任、輔導員和農學院60名學生聯名上書法院,要求再給壹次機會。121嘉興市民上書法院,請求法院給他壹條生路,同時給他絕望的母親壹條生路;曹國偉母親的40名同事周壹寫信給法庭,表達了同樣的感受。還有周壹超壹直居住的建設街道平山社區的208名居民聯名上書法院,懇求法院給周壹超壹個機會。

不是證據的調查

嘉興學院法律系研究會接受周壹超母親的委托,對周壹超遇害案進行了壹次民意調查。調查問卷的調查對象為嘉興市職工、公務人員、師生、醫務人員、個體戶、無業人員等人員,回收有效問卷954份。這個民調的結論是,83.4%的人認為應該給大學生壹個活命的機會,判死刑緩期執行,看以後怎麽樣。10.9%的人認為應該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有人建議修改《公務員選拔條例》,給予乙肝病毒攜帶者同等待遇。有人建議加強大學生就業指導,增強心理素質;加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規範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

庭審中,米揭露了導致此案的深層次社會根源,比如對“小三陽”患者的歧視。米薛軍也認為,周壹超壹直對這次公務員考試寄予厚望,幾個月來壓力很大。所以他在就業上長期精神緊張,導致精神錯亂,進而引發報復殺人。據此,米·薛軍在周壹提交了法醫精神病鑒定申請。法院最後表示,合議庭將於周壹告知是否同意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

2、貧困生為生活所迫,從事盜竊。

據解放日報消息,兩年前,小董從湘西偏遠山區考上了上海,成了全村人的驕傲。兩年後,她因多次在校園盜竊而入獄...據市檢察院壹、二分院統計:從1997到1999,兩院共批準逮捕涉嫌犯罪的大學生14人。從2000年到2002年,有48名大學生因涉嫌犯罪被捕,比前三年增加了243%。

在這些校園犯罪案件中,盜竊占70%。不可抗拒的“物欲”使壹些大學生誤入歧途。如前所述,小董家境貧寒,靠家裏每個月寄過來的有限生活費,幾乎沒有余錢購買學習資料和娛樂。看到室友們時尚奢華,她的心理漸漸失衡。有壹次,舍友出門,把手機落在桌子上,小董“偷”走了。此後,她多次偷同學的手機,甚至在做家教的時候,把學生家裏的筆記本電腦也拿走了。

犯罪大學生,大部分是大三學生,自控能力差,往往因壹時沖動而鑄成大錯。其法律觀念淡薄,往往讓辦案人員大吃壹驚。大學生小顧在學校踢足球時與對方球隊發生爭執。被打後,他氣得叫來了三個同學,用刀砍傷了另外三個。大學生肖丹在食堂偷了另壹個同學的書包和物品,但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他竟然背著贓物在校園裏走。結果被偷的同學發現了,當場把他交給了學校保衛處。另壹起詐騙案的肇事者小任更令人扼腕嘆息。為了籌集考研資金,他找了兩個只值30元的古董花瓶和雕像,當古董賣了7000元。

在校園盜竊案件中,來自農村和貧困家庭的學生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個別困難學生是因為同學之間生活水平的鮮明對比而產生心理刺激的。壹旦自我調節不當,道德素質薄弱,就可能無法抵禦誘惑,鋌而走險。但也有壹個案例,被告人小剛家境優越,生活費和學費都不用愁,卻在短短壹年多的時間裏實施了十幾次盜竊。原來他性格孤僻,很少和師生交流。為了尋求刺激,他大三第壹次把手伸進了同學的包裏。作案時提心吊膽,得手後莫名興奮的心理體驗讓他“樂”了起來,上癮了,結果壹發不可收拾。

根據檢察機關的調查,大學生犯罪數量的上升提醒我們的教育工作者,在加強學生道德品質、行為準則和法律知識的教育方面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比如,對於大量的困難大學生,除了進壹步完善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等制度外,還要重視心理問題。

上海社會科學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長楊雄教授認為,大學生犯罪呈上升趨勢,有著復雜的社會背景。現在的大學生幾乎都是獨生子女,自我意識很強,但是從小缺乏謙遜和合作精神的培養。由於激烈的社會競爭,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往往“重智輕德”,這對年輕人的價值觀和健全人格的形成留下了印記。對大多數學生來說,大學生活是步入社會的開始。學生能否順利融入校園社會,與學生是否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密切相關。事實上,壹些學生只是因為第壹次遇到校園生活中的各種挑戰、矛盾和反差,就產生了心理上的不適。他們從自以為是、狂妄自大,轉變為抑郁、自卑、自暴自棄,有的甚至滑向犯罪。

3、人生空虛,貪圖享受。

5月4日至6月14日,北碚某學院辦公室、實驗室電腦相繼被盜。短短40天,犯罪嫌疑人瘋狂作案,盜竊電腦8臺、投影儀1臺、視頻采集卡1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近10萬元。

北碚區分局刑警支隊辦案民警通過對現場的仔細勘查和案情分析,認為嫌疑人對現場環境非常熟悉,該案應該是壹名“內盜”所為。辦案民警通過大量筆畫將偵查視線鎖定在學生丁某身上。經比對,丁的掌紋與現場留下的壹模壹樣。6月15日,辦案民警依法傳喚丁某,丁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民警隨後前往朝天門、較場口等地,抓獲兩名銷贓嫌疑人,並追回7臺電腦的主要部件,以及未及時售出的投影儀和視頻采集卡。丁是本校2001級的學生。他的父母借了2萬多元供丁上大學,並努力賺錢支付兒子的學費。丁吃喝玩樂,父母給的血汗錢滿足不了他享樂的欲望,於是將貪婪的手伸向了學校的電腦。

4、自我封閉,缺乏交流

去年2月21日下午11左右,浙江教育學院2000後大學生周英敏在西湖蘇堤索蘭橋附近散步,聊到了性別問題。與此同時,周英敏向洪透露了女友的隱私,洪露出了嘲笑的表情。在周回到學校後,他向其他學生透露了他的隱私,所以他開始自殺。他在沒有隨身攜帶裁紙刀的情況下,揮刀砍向洪的頸部,致其倒地。周逃離現場後,擔心洪不會死。途中,他返回現場,用撿來的繩子將石頭綁在洪身上,扔進西湖。65438年2月29日,周英民在得知洪因失蹤而有親友在學校附近找他後,多次給洪家人打電話,透露敲詐錢財的意圖,企圖偽造洪被綁架的假象。

5、精神空虛,尋找刺激

李梅,女,21歲,我市某師範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學生。今年3月1日上午,我偷了同學正在充電的手機,價值1790元。案發後,他歸還了手機,被法院以盜竊罪罰款3000元。

張平,男,22歲,我市某重點大學學生,擔任系學生會主席。他以撫順理科第壹名的成績考入我市,是老師心目中的好學生,是同學們學習的榜樣。去年,他盜竊了大量手機和電腦,價值3萬多元,法院判處他3年有期徒刑。

李俊,男,沙坪壩某大學學生,母親是商人,父親是某法院法警隊隊長,是同學眼中的有錢人。他曾創下三個月消費兩萬元的紀錄。今年年初,他因盜竊罪被法院判刑。

沙坪壩法院刑壹庭法官王新利昨日表示,以往大學生犯罪比較少見,今年數量猛增6起,大部分是偷別人手機。

據他介紹,這6名大學生中,有4名是成教生或自考生,還有2名是國家計劃內招收的。除了1家庭比較窮,其他5個家庭都比較寬裕,不缺錢。

王法官認為,這些大學生作案動機有三:報復心理,自己的手機或貴重物品被盜後,產生了偷壹個來補償自己的想法;愛虛榮,成績比別人好,吃穿卻比別人差,於是偷著去彌補物質生活的差距;心態不平衡,受武俠小說中小偷角色的影響,模仿盜竊。

法官呼籲,應加強大學生的素質教育,尤其是對成人學生、自考學生和委托學生的素質教育。(文中大學生姓名為化名)

三。專家意見

道德觀念和良好習慣的培養不是壹蹴而就的,也絕不是靠權力就能有效的。因此,對違反校規的學生應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除了開除學籍,對學生的處分還有很多級別,比如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拘留等等。這壹切都是在保留學籍前提下的壹種處分,是壹種輔助性的教育手段,也就是說,學校在做出這種處分後,仍然對學生履行教育義務;而開除學籍則不同,因為學校單方面終止了與學生的上述合同關系,不再履行對學生的教育義務。所以,開除學籍必須合法、理性、有情、有據。

學院的管理者應該反思自己。學生不遵守規章制度,也是學校傳導效力不足、教育者缺乏教育藝術的表現,如果傳導失敗,學校應該檢討失敗的原因,加以改進。我不否認學校管理嚴格。但是學校管理嚴格,不容易開除學生。憲法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壹個人經過規定的程序,如考試和入學,就可以享受這壹權利。開除學籍是對這種權利的剝奪,所以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學生違反校規,學校管理者和老師難道沒有任何責任嗎?為什麽只是開除學生?

德國歷史學家梅涅克說:“壹個被授予權力的人,總是面臨著濫用權力、跨越正義與道德界限的誘惑。”規範和制約權力是民主制度建設的主要內容。因此,大學管理者的權力也必須得到規範,必須建立約束機制。管理者不可能說開除就開除學生,否則這種隨意開除學生的情況還會繼續發生。

1,犯罪學家:這只是開始。

從近幾年北京各高校的情況來看,違法犯罪率在逐年上升。這種變化與大學教育、經濟發展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密切相關。

從大學教育發展的規模和速度來看,壹方面,隨著大學教育的開放和民辦大學等各類大學的增多,大學生人數迅速增加。隨著學生數量的增加,高校內部學生管理弱化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另壹方面,相當壹部分學校不提供相關的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內容,使大學生得不到全面有效的教育。

從經濟發展來看,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的同時,也在不斷強化金錢觀念和個人主義。越來越多的學生不能“對窗外事充耳不聞”,尤其是家境不好的學生,不得不考慮上學的經濟來源。

從社會結構的變化來看,價值觀處於新舊交替時期,整個社會將長期處於價值失範狀態。各種規章制度和道德規範的控制力越來越弱,特別是隨著大學亞文化的發展,強化了學生的越軌心態和浮躁心態,使他們越來越追求功利目標。

2.教育專家:大學生法制道德教育亟待加強。

中央財經大學倫理學專家魏艷玲教授就如何預防和減少大學生違法犯罪提出以下三點:

(1)加強道德教育,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大學生的可塑性很強,受環境影響很大,有時會因為思想的差異而誤入歧途。高校要引導學生加強道德修養,使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以及自尊、自愛、互愛的意識,以學業為重,在生活中不攀比,自覺抵制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侵襲。同時要特別註意對壹些平時表現好的學生的教育和培養,不要讓他們成為德育的死角。

(2)加強大學生法制教育。

目前,我國對大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很薄弱。有些人在偷竊時並不知道他們正在犯罪。對此,高校應增設法制宣傳專欄和期刊,采取多種方式加強法律知識教育。此外,高校要加強與司法機關的聯系,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要結合自己辦理的案件對學生進行現實的法制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把打擊犯罪與預防犯罪結合起來,達到防患於未然的目的。

(3)要落實大學生節約和教育的方針。

壹個國家要培養壹個文化知識豐富的大學生,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因此,我們應該盡力挽救犯罪的大學生,使他們仍然能夠成為國家的棟梁。因為大學生犯罪,對社會的危害比普通人小,容易改造。而且他們壹般作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作案後能積極歸還贓物。因此,筆者建議對大學生犯罪應區別對待,充分體現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解決問題的途徑

1,成立“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

3月28日,南京市“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在南京市浦口區檢察院成立。

據檢察日報報道,南京大學、東南大學等南京10高校成為首批中央委員。成立大會上,部分高校領導對檢察機關的這壹嘗試給予了充分肯定。據悉,這是國內首個為預防大學生犯罪而設立的機構。

據介紹,這個“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是由南京市浦口區檢察院牽頭,公、檢、法與政府、學校、社區共同建立的。重點研究預防大學生犯罪和處理大學生犯罪的辦法,定期組織交流預防和處理大學生犯罪的成功經驗,選擇典型案例在學校公開開庭,研究大學生刑事案件的處理和幫扶工作。

2.大學生失足暫免起訴之爭。

以前大學生犯罪後被學校開除,現在政法機關為了挽救這些年輕人,采取了人性化的幫助和教育手段,讓他們完成學業,重新成為社會有用的人才。這壹新舉措是記者昨天從南京浦口檢方剛剛成立的全國首家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獲悉的。

隨著檢察機關執法觀念的轉變,壹些塑料生被決定不起訴,犯罪的大學生通過幫助教育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因此,浦口區檢察院牽頭成立了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制定了《大學生犯罪後處置實施意見》,使大學生犯罪處置有章可循,加強與高校的協調聯系,做好大學生犯罪預防處置工作,降低大學生犯罪率。(3月31江南時報)

贊成:要適度寬容。

從近四年的統計數據來看,大學生犯罪呈逐年上升趨勢,犯罪類型趨於多樣化。從處罰情況來看,大部分被罰款,少數被處罰。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確實沒有必要逮捕這些學生,學校也經常給他們免費通行證。按理來說,每個大學生都是未來社會的精英人才。壹些學生涉嫌犯罪。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這些學生可能面臨被開除的困境。

很多人做的事情並沒有被現行法律禁止,這不壹定是對的。既然如此,為什麽不給他們壹個機會呢?救人壹命,勝造七級浮屠。如果他們被開除,在社會上混,可能真的會成為洪水猛獸。給他們壹個拯救他們的機會。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適當進行量刑,但仍應保留其學籍,不能將其踢出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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