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傳媒正處於行政壟斷和資本吸引的轉型期。壹方面,政府壟斷了媒體的運作;另壹方面,廣告商限制媒體。
現實表明,中國當代媒體確實重新認識和關註了受眾,但客觀地說,媒體現有的對受眾的人文關懷與受眾所需要的人文關懷相比是相當微薄的,盡管它已經開始關註弱勢群體和大眾的生存狀態。不可否認,當代傳播中人文關懷的表達既不充分,也不深刻。主要原因是媒體的自我定位存在悖論。理論上,它知道自己是大眾的引導者和教育者,但實際上,它徘徊在頤指氣使的欽差大臣和滿面笑容的侍者之間。其實這種悖論的根源在於媒體浮躁,急功近利,缺乏對人文關懷的理性思考,導致新聞觀念偏頗膚淺。但是,只有以真正的人文關懷,即科學理性的人文關懷為回歸和基點,媒體才能正確定位自己,具有最大的說服力和號召力,順利完成引導和監督的責任。
中國的媒體在註入人文關懷和“突然示人”的過程中走向了極端。在市場利益的趨勢下,視覺新聞被廣泛用於傳播,人們的感官受到強烈的刺激。這種“為了金錢而不得不進行的精神活動,會讓人感覺到對壹個完整的人的本質的否定。”這種傳播只把受眾當成自然人、本能人,缺乏對大眾的情感引導和理性推動。顯然,這是對人的簡單理解,是對人的主體性的忽視,是對人文關懷原則的違背。從這個角度看,當代傳播缺乏對作為受眾的“人”的深刻哲學把握。馬克思曾經討論過人的概念:“人”?如果這是指“普通人”的範疇,那麽他根本沒有任何需要;如果是指壹個孤立的人站在自然面前,那麽他就應該被視為非社會性動物;如果這是壹個生活在任何社會形態中的人,那麽出發點就是他應該具有某種社會人的性質,也就是他所生活的社會的某種性質,因為在這裏,生產,也就是他獲得生活資料的過程,已經具有這樣或那樣的社會性質。“簡而言之,人的本質規定性包括自然性和社會性,人有自己的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更重要的是人的社會性。作為生活在社會中的人,理性與情感之間,物欲與精神追求之間,個人與其他社會人和周圍環境之間,必然存在矛盾。它們是各種矛盾的統壹體。因此,當代媒體應該全面地看待人,從人的本質規定性出發,實現對人的理性與情感、理性與非理性的全面尊重,真實客觀地將外部世界呈現給受眾,倡導回歸人性真善美,建立健康積極的社會觀念體系,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互助共濟。
目前媒體做的更多的是對人的同情和關懷,但在這種所謂善意的關懷中,往往會隨意侵犯他人的隱私,無視新聞人物和受眾的心理,對受眾造成實質性的傷害。這種崇高的同情和敷衍的關懷,讓人感受到更深的冷漠,與真正的人文關懷毫不相幹。真正的人文關懷不是壹般意義上的關心和善意的表達,也不是抽象的人道主義和空無壹物的博愛精神,而只是眼淚和同情。它揭示了普通人內在的精神、品格、信仰、理想和尊嚴,弘揚了其中蘊含的樸素、堅韌、善良、互助等美德,這是人文關懷所堅持的人自身的真善美。這種道德價值觀的存在是為了推動社會。
有壹種新聞觀叫“新聞本位”。貫徹這壹理念的人,把事實、傳播者、接受者、傳播渠道、新聞信息都看作是新聞傳播中的各個環節,把新聞信息作為本體。因此,新聞傳播者在選擇新聞時,只拿事件是否具有所謂的“新聞價值”,即是否不同尋常、是否令人好奇、是否能滿足人們的好奇心、是否能引起轟動,甚至壹味迎合某些人的低級趣味,最終導致媒體品位下降,不利於社會風氣的凈化。誠然,新聞追求新奇,渴望引起轟動,這無可厚非。問題的關鍵在於,在這種新聞理念的指導下,新聞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往往被忽略,人們的目光只盯著事態的發展,而忽略了扮演主角的民眾的感受。看(看、聽)新聞的人只是壹群好奇的圍觀者。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西方資產階級記者信奉壹個原則: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人才是新聞。這種誇張的說法無非是為了強調新聞事件的新穎性。據說有國外媒體報道了人咬狗事件,且不說新聞是真是假。從事件本身來說,這份報告對當事人有什麽意義?他(她)能感受到社會的關心,並從中獲得精神上的慰藉嗎?相反,也許當事人從此會被別人當成瘋子!另外,這對廣大受眾有什麽意義?!他們真的因為得到了神秘故事的軼事而感到快樂嗎?還是從中體會到人生的意義或本質?最有可能的是,長此以往,觀眾的欣賞興趣會下降很多。
我國新聞傳播中人文關懷的缺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人文關懷的泛化和簡單化。
自20世紀90年代文化思想界掀起人文精神大討論以來,“人文主義”、“人文主義”、“人文關懷”等名詞層出不窮,從社會精英的下凡到世人,幾乎婦孺皆知。新世紀初,黨中央提出“以人為本”的新發展理念後,“以人為本”、“人文關懷”壹發不可收拾,形成了“言必稱關懷”的怪局面。人文精神和人文關懷被嚴重泛化。比如對權力部門職權範圍內的壹些工作進行表揚,就是人文關懷泛化的壹種表現。據《北京晨報》2005年6月6日報道,河南許昌市國家稅務局原局長姜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姜當庭感謝了檢察院,因為在調查中,許昌市檢察院充分體現了人文關懷和司法廉潔。那麽檢察院是如何做到“人文關懷”的呢?通報稱,“在偵查中,考慮到姜年齡較大,有關節炎和高血壓,檢察院特意為其安排了較好的房間;天氣變冷時,檢察官及時給姜送去了被褥和衣物。在搜查姜國官家時,檢察官嚴格區分合法財產和贓款。”。壹位名為“誰的劍在西北”的網友不解地在論壇上發問:“這不是檢察院應該做的嗎?不談“人文關懷”,就要讓壹個上了年紀的嫌疑人(不管他是腐敗還是傷人)住在工作中“更差”的房間?天冷的時候我們應該讓他光著身子嗎?不嚴格區分合法財產和贓款?如果這種工作也叫“人文關懷”,那麽公安局不打罵犯罪嫌疑人,監獄不虐囚,鄉鎮幹部收稅不抓人,難道也不能叫“人文關懷”嗎?自新領導人提出“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以來,“人文關懷”迅速成為壹個流行詞匯。以前每次聽到這個詞,總讓人覺得有點溫暖,但現在有了它的濫用,我們只有厭煩。”(新華網65438+2005年10月6日)其實真正的原因是我們習慣了生活環境而沒有在意。現在,有人“慈悲”,給壹點點“關懷”,我們卻受寵若驚,感嘆社會確實進步了。如果只是普通人意識不到這個問題還可以理解,但整體文化素質較高的媒體也在歌頌這些“珍貴的人文關懷精神”,不免讓人感到悲哀。
(B)對弱勢群體的漠視和歧視
中國的媒體正處於行政壟斷和資本吸引的時代。壹方面,政府壟斷了媒體的運作;另壹方面,廣告商限制媒體。於是,大量無力消費或者消費能力嚴重不足的弱勢群體被媒體遺忘。這種情況首先表現在媒體留給社會弱勢群體的版面和渠道太少,報道強度太小。比如,關於進城農民工的報道很少,只能看到零星瑣碎的報道,而且大部分報道只停留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子女教育等問題上,沒有對農民工整體生活狀況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報道層次很淺。下崗職工和新失業群體也是如此。還有壹點值得註意的是,很多(應該說是大部分)記者在報道政府關愛困難群眾的時候,往往是跟著各級領導的隊伍走的。報道的重點不是弱勢群體的困難,而是領導的關懷,凸顯了黨和政府處處為民的形象。弱勢群體的困難只是突出這個形象的壹個輔助。我們看到的這種擺拍的人工鏡頭和照片是不是太少了?這是真正的關心嗎?我們要打壹個大大的問號。可見,我們的媒體並沒有真正把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們放在重要位置,這顯然與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神聖職責相違背。
此外,近年來,媒體非常喜歡對社會陰暗面的報道,他們采取暗訪和臥底的方式來揭露社會底層的陰暗面。執法隊走到哪裏,我們的記者就跟到哪裏。關於黑心棉、黑香腸、地下性工作者的報道層出不窮,甚至大張旗鼓地報道乞丐、流浪漢,而沒有深入探究是什麽原因造成了這些現象。難道只是因為弱勢群體貪錢不要臉沒文化?最後,新聞報道的內容本身往往忽略了弱勢群體。南京某電視臺社會新聞欄目《服務到家》曾經報道過壹個農村老人得了壹種怪病,需要堅持行走。否則,他停下來的時候會喘粗氣,甚至會暈倒。就連打點滴吃飯也要在家人的幫助下完成。很多醫生都治不好。節目在報道這個消息的時候,並不是從試圖治愈老人的角度出發,而是用好奇的眼光和調侃的語氣。新聞裏用的背景音樂竟然是搖滾歌曲,以快進模式播放病人邊走邊吃的場景。似乎記者和導演認為這很有趣。這讓人哭笑不得。我們再來看另壹個地方電視臺的新聞,標題是“市區清理整頓算命、測字人員行動”:警車停在壹棟樓前,執法人員下車,走到樓前壹個算命攤前,拉起壹個七八十歲的老人。老人嚇得癱坐在地上苦苦哀求,而執法人員則將老人扶起,拖到十幾米外的警車上。其他執法者當場沒收算命測字工具,並焚燒。而這個瘦弱的老人嘴裏壹直在懇求:“我改,我改,妳放過我吧。”從這個電視新聞來看,很明顯電視臺是站在執法人員壹邊的,明確反對封建迷信活動,當然有道理。但是,我們的記者有沒有想過,為什麽老人那個年紀在家不享受天倫之樂,卻做出如此不雅的事情;這位老人的工具被燒毀後,他如何生活?除了這個老人,其他從事迷信活動的人呢?為什麽文明社會仍然有大量愚昧迷信的活動。問題太多了,但有多少媒體認真思考過?!我們的記者沒有深入這個調查,可能是因為覺得這樣的人太普通了,沒有新聞“價值”。而這種想法本身不就是對弱勢群體的漠視和歧視嗎?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的社會往往過分強調個人服從社會整體利益的需要,而忽視了個人生存和發展的正當權利。
(3)無意中舉報隱私
壹般而言,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私人生活的安寧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騷擾、知悉、收集、使用和公開的壹種人格權。1我國媒體對公民隱私的侵犯主要涉及公眾人物和未成年人的隱私。前者,比如著名電影導演馮小剛,曾經在接受某娛樂媒體采訪時破口大罵,因為媒體公開刊登了他的詳細地址,以至於他的家屢屢被陌生人騷擾,幹擾了他的正常生活。馮聲稱要訴諸法律手段解決。這是典型的媒體侵犯“名人”隱私的例子。更有甚者,壹些媒體對去世的公眾人物從不放過,捕風捉影,對他們的死亡和生前情況妄加猜測,無視死者家屬的痛苦,惡意挖掘和炒作他們生前的私人信息。歌手高峰之死的報道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這不僅是對死者及其親屬的不尊重,也是社會對人不尊重的根本體現。
此外,媒體在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方面做得不夠。報道未成年人的正確做法是,未經當事人同意,新聞不得披露姓名、出生地、家庭住址以及壹切可能推斷其真實身份的信息。還要註意不要暗示被告人和孩子本身關系的內容。比如2003年10月20日,65438,某報報道,壹名14歲以下的女孩,因外出打工,誤入妓院,感染了五種性病。雖然報道中使用了化名,圖片也做了相應的處理,但還是不經意間泄露了壹些相關信息,比如事發地點和時間,這也讓壹些“有心人”更容易推斷出當事人的真實身份。未成年人是弱勢群體,他們無力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傷害。我們的媒體必須更加謹慎,不能再傷害他們了。事實上,尊重公民的隱私權是對新聞媒體的最低要求。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或者做得不當,更談不上人文關懷了。
(四)災難報道缺乏人文關懷
目前我國媒體對突發重大事件的報道存在壹些問題:壹是不報道,認為災難性事件容易給受眾帶來物質和精神上的傷害,報道會造成社會恐慌,在事件過去後才報道或根本不報道。二是報道不及時、不充分,對壹些重大事件的拖延、拖延、簡報,難以滿足受眾對事態發展的關註。媒體往往簡單地把災難表現為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經濟損失等毫無生氣的數字,這說明缺乏對生命的真正恐懼。第三,它太註重站在政府的立場上說話。災難發生後,不是把重點放在受災群眾身上,而是大力誇大黨和政府如何關心受災群眾,社會各界如何慷慨解囊,高唱“壹方有難,八方支援”的贊歌,而是把災難的起因、發展、損失、嚴重程度和災民的處境放在次要位置。第四,采訪報道方式不當,不考慮受災群眾的感受,缺乏對人們精神和感情的關懷。比如“5·7”空難中第壹個黑匣子被從水中打撈上來的場景,就被很多媒體拍攝和采用。照片顯示,當黑匣子從水中打撈上來時,在場的工作人員都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雖然記錄是真的,但是我們在剪輯過程中有沒有想過,遇難者親屬看到歡呼的場面會怎麽想?在采訪遇難者家屬時,有記者將手伸過話筒問道:“能談談失去親人的感受嗎?”?
災難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缺失和錯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層面的原因,有現實利益的驅動,有傳統傳播觀念對人文關懷的漠視,有理性約束的缺失,也有壹些技術上的失誤,但歸根結底是傳播者人文精神的缺失。比如滿足受眾知情權的問題,看似與人文精神無關,但知情權是當代信息社會中人的基本權利之壹,因為信息是最重要的資源。如果受眾不能及時全面了解與自己、他人、社會相關的重要信息,那真的是媒體的壹大失職。毫不誇張地說,滿足受眾的知情權是新聞媒體首要的也是最大的人文關懷。如果做不到這壹點,再多的其他照顧都是多余的。
(5)不尊重女性
新聞報道中關於女性的問題越來越多。總的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第壹,關於女性的報道數量很少,說明對女性的關註不夠重視。2000年3月,人民日報只有4.5%報道婦女,報道婦女問題的就更少了。其次,對女性的形象定位存在歧視。根據晉陽的報告。com 2002年6月5438日至2月28日,華坤女性調查中心最近進行的壹項調查顯示,80%的受訪女性認為“關於女性的宣傳報道多以娛樂性、生活性為主,事業性較少”,“女性處於弱勢地位,強者形象較少”,“國內各大媒體關於女性的新聞報道難以放在顯著位置”,“女性起配角作用”第三,宣揚落後的貞操觀。貞操觀念是幫助男人從肉體到靈魂占有女人的精神枷鎖。如今這種落後的封建貞操觀念還是有市場的。1997,四川女孩唐勝利,因不想當陪護,跳樓受傷致殘。媒體抓住這壹事件,爭相報道。但有些文章不是強調她維護人權和尊嚴的可貴精神,而是強調她“寧死不做護花使者”、“寧死不屈”的高尚品格,說她“以獻血保護自己的清白”。這些錯誤的思想傾向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壹時間,各地出現類似“唐勝利”的事件,多名幼女致殘。媒體的責任太大了。第四,有侮辱女性的報道。其中最典型的言論就是“女性詛咒論”。這本來是封建社會統治階級把朝廷腐敗、民風敗壞的責任推給婦女的反動歷史觀。然而,這種愚蠢可笑的觀念在今天的新聞報道中依然存在,實在令人悲哀。比如,很多媒體把政府官員的腐敗歸咎於官員家屬,報道了為黨組織壹把手的妻子舉辦學習班培養“廉政幫”的新聞。大河報還用了個俗標題:好女人是學校,好幹部的老婆熏陶她。甚至有女性刊物說:“壹個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和形象,與其配偶的影響密切相關。如果枕頭風經常吹,領導幹部勢必先為個人或小家庭打算,甚至會腐化墮落。”多麽荒謬的言論!新聞媒體壹般主要以事件本身是否具有傳統新聞價值來選擇要報道的新聞。在這樣的價值體系中,人被置於次要甚至無足輕重的地位。顯然,這違背了人文關懷的精神,不利於社會和人的全面進步。總之,新聞不能只看東西不看人。
註意事項:
1張寶欣: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北京大眾出版社1997。
2張:《媒體應註重人文關懷——對當前壹些新聞報道的思考》,《寧夏大學學報》2003年第5期。
3馬守民:新聞報道中的性別歧視,《新聞工作者》,200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