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和有關大學(中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建立我省縱向貫通、橫向融合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促進我省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現就2022年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登記
(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註冊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接受並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3.初高中未畢業的學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
4.在我省工作的外省人及其子女,符合報名條件的,也可以報名。
(2)下列人士不得註冊
1.高中的學生;
2.正在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員;
(三)報名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1.註冊時間和方法
(1)報名系統開通時間:2022年7月下旬,具體時間由各市(州)招生委員會確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請考生在所在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2)我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繼續采取網上報名、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
2.註冊過程
(1)候選人登錄
報名網站:/。
第六,入學
(a)承認和提交的順序
“五年壹貫制”和“3+2”聯合辦學模式,誌願填報和錄取工作與普通中學同時進行。
(2)準入機制
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實行“學校負責、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審核、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制度。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壹領導下,由市(州)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執行。
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要按照我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網上招考平臺網報系統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審核招生和學校錄取情況,辦理錄取相關手續,切實履行錄取職責,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招生學校應嚴格遵守錄取規定,按照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規定的時間及時下載考生信息,上傳考生信息,經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審核後辦理錄取手續。
(三)錄取原則和方法
1.錄取主要依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2 .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招收新生,按照考生自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果人數不足,可以從填報誌願的考生中調劑。
3.對生源充足的省內外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在教師、校舍、設施設備等辦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可追加招生計劃。
4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在劃定錄取分數線時,應充分考慮本機構學生,學校自行組織的學生原則上不得低於公布的分數線。
5.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不得分男女生。
6報考海關、旅遊等專業的考生,可根據教育部及相關部委的要求進行面試。面試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協助招生學校進行。
7.未在《2022年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省內外中等專業學校不得在甘肅招生。
8.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新生入學名單由市(州)招生委員會審核蓋章。招生學校憑市(州)招生委員會批準的招生名冊,根據考生意願辦理新生戶口遷移手續。被錄取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入學註冊手續。
(四)錄取方式
錄取工作由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采取自主錄取、集中錄取、補錄的方式進行。
1.獨立錄取
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網上招考平臺於7月下旬上線,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根據當地相關考試工作安排自行決定報名和錄取時間。各地要在規定時間內通知考生填報誌願。每位考生最多填報2所學校,每所學校可選擇2個專業,按誌願順序錄取。
2.集中錄取
2022年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地點設在甘肅省委黨校閱讀樓(蘭州市安寧區健康路6號)。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工作人員8月21報到,8月22日下午3:00準時參加招生工作會議;各校招生工作於8月22日至8月24日進行。參加集中錄取工作的,自理。
彌補記錄
為提高招生計劃完成率,集中招生後,允許有缺額的學校自行補錄。補考工作由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組織。補錄工作時間可延遲至10月下旬,165438+2022。
為方便校際交流,提高工作效率,設立三個QQ工作群:49863471(省內甘肅中專群)、80932295(甘肅中專群1)、243685650(甘肅中專群2)。請各校派骨幹人員加入,每校限額1人。錄取期間,如有疑問,請與省教育考試院職業教育招生辦聯系。
七、單獨招生
(壹)普通中等藝術學校和普通中等體育學校的招生,按照原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招生簡章經省教育廳審核後方可向社會公布。
(2)西北師範大學附屬體育藝術中專除年齡不超過16周歲外,招生與普通中專相同。
(3)對於特殊學校的招生(如陜西省自強中等專業學校等。),由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按同等學力進行資格審查,協調辦理錄取手續。
(四)未經省教育廳批準,非藝術、體育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八、招生經費
(壹)各市(州)招生經費應在地方教育費中列支。
(2)根據《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於高考收費標準的批復》(甘肅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65 438]10號)要求,每人只收取20元報名費;音樂、體育、中等專業學校單獨組織文化考試,文化報名考試費每生每科20元;中等專業學校組織音樂藝術類課程入學考試,報名考試費每人180元;體育專業課入學考試,報名考試費每人200元。
報名考試費中,音樂、美術、體育專業課報名考試費和單獨組織文化課的中等專業學校文化課考試費主要是考試機構的,其他報名考試費主要是招生機構的。
(三)普通中學按每生80元的標準,向學生就讀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繳納錄取費。各市(州)收取的報名費、入場費除正常的中專招生費外,其余資金留在市(州)用於標準化考點建設。各市(州)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報名費和入場費,專款專用。
九、新生入學審查
(壹)被普通中等專業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學校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者,取消資格。
(二)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應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如發現有冒名頂替學生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應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並將情況報告相關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X.相關要求
(壹)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招生委員會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領導,統籌管理,完善制度。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嚴格規範招生工作秩序,精心組織各階段招生工作,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環境和優質服務。各招生學校要派出熟悉招生政策、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的工作人員參與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2)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各地要加強招生學校招生資格審查,進壹步規範招生機構和招生行為,未經招生資格審查和公示的學校不得招生;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中等職業學校不得以聯合辦學的名義隨意設立分校或校外學校;不得以聯合辦學的名義亂招生、亂收費;不得與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聯合辦學組織招生;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或未納入教育部跨省招生來源計劃的,學校不得跨省招生;嚴禁初中生入考。任何學校不得委托個人或中介機構參與招生。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有償招生,初中不得通過向中等專業學校推薦學生收取費用。
(三)依法招生。
對違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政策、采取虛假宣傳招生、擾亂招生秩序、違規招生、有償招生、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招生工作健康發展。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按照《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和屬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中考集團招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為普通中學招生工作順利完成保駕護航。
XI。其他事項
省內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和高等職業院校聯合培養招生按照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執行。省教育考試院不再公布招生計劃,招生簡章由招生學校自行公布。
附:2022年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表
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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