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機必須有腳踏能力;
(2)最高設計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裏;
(3)整車質量不得超過55kg
(4)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瓦;
(5)電池的標稱電壓不得超過48V
(6)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核,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申請人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註冊的理由。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樣式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壹、許可條件:
廣州市戶籍居民和外地戶籍居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可以註冊壹輛電動自行車,且只能壹人註冊壹輛電動自行車。
搬運材料
1.車主身份證明:廣州戶籍居民、非戶籍居民需提供身份證;
2、電動自行車銷售發票(必須與身份證明名稱壹致);
3.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
二、手續費:
根據廣東省非機動車牌照費收費項目和標準,每輛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收取牌照費30元/臺。
有品牌銷售的銷售店:
選擇直接在註冊的電動自行車“特許銷售”店購買註冊車牌的電動自行車。
三、辦理流程
1,個人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流程
廣州市戶籍居民和外地戶籍居民可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依法申請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個體電動自行車登記實行預約制,公民提交電動自行車登記申請前必須觀看宣傳教育視頻。操作過程如下:
第壹步:參與研究。在“廣州交警”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電動自行車服務”模塊,通過“視頻學習”欄目觀看宣傳教育視頻,完成學習。
第二步:輸入信息。準備好個人身份證明、車輛證明、銷售發票和待上牌電動自行車,在“個人電動自行車登記”壹欄錄入並上傳個人和車輛信息,提交申請。
第三步:註冊預約。審批通過後,點擊“辦理進度”壹欄中的“辦理記錄”進入“辦理詳情”頁面,點擊“網上預約”選擇網點進行預約,繳納辦證費用。
第四步:安裝號牌。帶上相關材料和電動自行車,按照預約時間到達預約網點,工作人員會對車輛進行驗證並安裝號牌。電動自行車號牌由系統自動編號。
2.在線銷售電動自行車的註冊和許可流程
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安排,現階段網上配送電動自行車登記由企業申請。申請企業通過“網上投放電動自行車登記”欄目,在“廣州交警”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電動自行車服務”模塊提交申請,由登記服務人員撥打電話,提供網點服務或上門服務。
3.“特許銷售”電動自行車的註冊和許可流程
市民可通過“廣州交警”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電動自行車服務”模塊中的“持證銷售網點”壹欄,查詢已註冊的電動自行車銷售網點,直接購買已註冊有牌照的電動自行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條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核,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申請人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註冊的理由。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樣式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第十條核準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安全國家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由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號新車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並取得檢驗合格證明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