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

國辦發[2022]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減輕市場主體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當前,經濟運行面臨壹些突出矛盾和問題,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還存在不少困難。要積極運用改革創新的辦法,幫助市場主體解決問題、渡過難關,恢復活力、增加活力,增強經濟恢復和發展的基礎。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營商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場主體信心,助力市場主體發展,為穩定宏觀經濟市場提供有力支撐,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壹是進壹步打破隱性門檻,促進降低市場主體準入成本

(壹)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抓緊完善相應的審批機制和監督機制,推進所有清單事項網上辦理。穩步擴大市場準入有效性評估範圍。2022年10結束前,各地區、各部門清理帶有市場準入限制的顯性和隱性壁壘,建立長效查處機制。深入實施外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出臺全國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著力優化工業產品管理體系。規範工業產品生產、流通和使用中涉及的行政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管理。開展工業產品家族化管理,結合新產品開發設計的具體情況,取消或優化不必要的行政許可、檢驗和認證。2022年10結束前,選擇部分地區探索開展企業自檢自證試點。推動各地區完善工業生產許可證審批管理制度,建設壹批標準、計量、檢驗檢測、認證、產品標識等質量基礎設施壹站式服務平臺,實現相關審批系統與質量監督管理平臺的互聯互通,實現相關質量技術服務結果的普遍互認,促進工業產品快速生產上市。開展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分類監管,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生產企業質量信用評價規範。(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範行政許可和行政備案的實施。2022年底前,國務院有關部門將逐項制定中央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省市縣三級完成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工作指南。深入推進告知承諾改革,積極探索“壹業壹證”改革,推動行政許可減少環節、材料、時限和費用。在部分地區探索試行審管聯動試點,加強事中事後全鏈條監管。深入開展行政檔案規範化管理改革試點,研究制定行政檔案規範化管理政策措施。(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切實規範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繼續規範招投標主體行為,加強招投標全鏈條監管。2022年10年底前,推進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開標全流程網上辦理和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跨區域、跨平臺互認。支持地方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招投標平臺登錄、簽名、網上簽約等服務中的應用。取消各地區違規設立的供應商預選庫、資質庫、名錄庫,不得掛靠當地註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當地供應商產品、進入當地支持名錄等。隨著中標,努力擺脫所有制歧視、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購和招標不得限制保證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機構或者擔保機構。督促相關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及時償還應退還的保證金。(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繼續推進市場主體註冊便利化。2022年10年底前,編制全國統壹的企業設立及變更登記規範和審查標準,逐步實現內外資壹體化服務,有序推進外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網上登記。全面清理各地區對企業跨區域經營和遷移的非法限制。簡化企業跨區域遷移涉稅費用等事項辦理程序,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企業檔案異地轉移規則。完善關閉市場主體制度,研究制定稅收、社會保障等配套政策。進壹步提高企業註銷“壹網服務”水平,優化簡易註銷和普通註銷程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檔案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是進壹步規範涉企收費,促進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

(六)嚴格規範政府收費和罰款。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單,依法依規嚴格控制新設立的涉企收費,嚴厲查處強制攤派、超標準收取稅費、截留減稅降費紅利、違規設置罰款項目、擅自提高罰款標準等行為。嚴格規範行政處罰,進壹步清理調整違反法定權限設定、不當罰款等不合理罰款,抓緊制定規範罰款設定和執行的政策文件,堅決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執法逐利等行為。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重點查處降費減負政策落實不到位、惠企政策未按要求落實等行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市政公共服務收費規範化。加強水、電、氣、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服務價格監管,堅決制止強行捆綁搭售,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服務和收費項目實行清單管理。2022年底前,對電報裝機容量160 kW及以下的居民用戶和小微企業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零投資”。全面公示離網直供電價格,嚴懲電費中違規收取其他費用的行為,對符合條件的終端用戶盡快實現直供電到戶和“壹戶壹表”。監督營業樓管理人等及時公示寬帶接入市場收費項目,嚴肅查處限制接入、不公示收費等違法行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著力規範金融服務收費。加快完善銀行收費監管長效機制,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加強服務外包和服務合作管理,設定服務價格行為監管紅線,加快修訂《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給予合理優惠,適當減免賬戶管理服務費用。堅決查處銀行不按規定公開服務價格信息,不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優惠政策、轉嫁成本、強制捆綁銷售保險或理財產品等行為。鼓勵證券、基金、擔保等機構進壹步降低服務收費,推動金融基礎設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記、清算等費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銀監會、證監會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清理和規範行業協會收費。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進壹步推進各級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公示,禁止行業協會商會強制企業到特定機構進行檢測、認證、培訓等。並從中獲取利益分成,或者以評比表彰為名違規向企業收費。研究制定促進行業協會商會健康規範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行業協會商會規範管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政策制定、行業自治、企業權益維護等方面的積極作用。2022年10結束前,完成清理整頓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動降低物流服務收費。加強港口、貨場、專線等貨運領域收費監管,依法規範船公司、船代、貨代企業收費行為。明確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等運輸環節港口物流作業時限和流程,加快大宗貨物和集裝箱長途運輸“轉鐵”“轉水”等多式聯運改革,推進運輸車輛和相關單證標準化,在確保安全規範的前提下,推動建立集裝箱、托盤等標準化裝載設備回收體系。2022年11年底前,建設不少於100個多式聯運示範項目,減少企業重復投資,持續降低綜合運價。(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進壹步優化涉企服務,促進降低市場主體辦事成本。

(十壹)全面提升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加快建立高效、便捷、優質、普惠的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壹個窗口綜合管理”和“壹張網在線管理”水平。以企業和群眾“辦好壹件事”為重點,積極推進企業開辦註銷、不動產登記、招聘用工等高頻事項的壹體化辦理,進壹步減少工作環節。依托國家綜合政務服務平臺,加快建設統壹的電子證照數據庫,明確各類電子證照的信息標準,推廣和拓展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合同、電子簽名等應用。,推動實現更多高頻事項的異地和“跨省通”。(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繼續優化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優化上覆礦產、氣候可行性、水資源論證、防洪、考古等評估流程。,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區域綜合評估。探索運用市場機制促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更好地盤活現有土地資源。分階段整合各類測繪事項,推進測繪標準和成果形式的統壹,實現同階段“壹委托* * *享成果”。探索建立集中聯合辦公、並聯辦事機制,依法優化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審批用地、環評等相關事項,推動地方試行按職責權限承諾制,提高審批效率。2022年6月5438+00底前,建立投資主管部門與金融機構的投融資信息對接機制,為重點項目快速投產提供綜合金融服務。11,2022年6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規範化管理辦法。2022年底前,實現各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市政公用服務企業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提高水、電、氣、熱接入服務質量。(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國家能源局、國家文物局、國家電網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著力優化跨境貿易服務。進壹步完善自貿區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幫助企業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等規則。拓展“單壹窗口”的“通關+物流”、“外貿+金融”功能,為企業提供通關物流信息查詢、出口信用保險辦理、跨境結算融資等服務。支持相關地區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壹站式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優惠政策申報、物流信息跟蹤、糾紛解決等服務。探索解決跨境電商換貨問題,優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工作流程,促進便捷通關。2022年底前,在國內主要口岸實現進出口通關業務網上辦理。(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切實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全面推行非稅收入電子通用繳款書,推進各領域非稅收入電子征收和“跨省繳費”,方便市場主體繳費。實現匯算清繳後多繳稅款的自動推送提醒和在線處理,以及發現的誤多繳稅款業務。推進出口退稅全程無紙化。進壹步優化退稅流程,簡化退稅審核程序,加強退稅風險防控,確保退稅安全快捷到納稅人手中。擴大“非接觸式”納稅範圍,推行跨省異地電子繳稅和郵政繳稅服務,2022年11年底前實現95%納稅服務在線。2022年底前,實現電子發票報銷、錄入、歸檔、存儲無紙化。(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檔案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繼續規範中介服務。清理和規範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為依據的行政許可中介服務,建立中央和省級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清單。鼓勵各地區依托現有政務服務體系,提供省級統籌的網上中介超市服務,吸引更多中介機構入駐,堅決整治行政機關指定中介機構壟斷服務、幹預市場主體選擇中介機構等行為,依法查處中介機構強制服務收費等行為。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清單管理,清理環境檢測、招標代理、政府采購代理、產權交易、融資擔保評估等涉及中介服務的違規收費和不合理收費。(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完善惠企政策精準導向機制。2022年底前,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在門戶網站、政務服務平臺等顯著位置設立惠企專區,征集適用於本地區本領域市場主體的惠企政策。加強企業相關信息采集共享,對企業進行“畫像”分類,促進政策對企業的智能匹配和快速兌現。鼓勵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企業政策集中辦理窗口,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和部門建設企業政策移動服務系統,提供網上申請、網上反饋、應享權益提醒等服務,確保財政補貼、稅費減免、穩定崗位、擴大崗位落實到位。(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第四,進壹步加強公平監管,切實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十七)創新實施精準有效監管。進壹步完善監管模式,全面推行跨部門聯合“雙隨機壹公開”監管,推進監管信息互認,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等領域的信用分類監管制度,按照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積極探索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安全生產、食品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實施非現場監管,避免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必要的幹擾。(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嚴格規範監督執法行為。全面提高監管透明度。2022年底前,編制省市兩級監管事項清單。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立違反公正執法典型案例通報機制。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執法隨意、同類案件不同處罰、處罰過重等問題。堅決杜絕“壹刀切”、“運動式”執法,嚴禁要求市場主體非經法定程序普遍停產停業。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生態環境等領域。制定和完善執法指南和標準化檢查表格,規範日常監管行為。(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確保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2022年10結束前,組織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細化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標準,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查處惡意補貼、低價傾銷、不合理交易條件等行為,嚴厲打擊“搭便車”、“拼流量”等假冒偽劣行為,嚴格規範駐點占用經營者保證金、交易資金等行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繼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嚴格知識產權管理,依法規範非正常專利申請,及時查處違法使用商標和惡意註冊商標行為。完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管理制度,規範地理標誌集體商標註冊和使用,堅決遏制惡意訴訟或變相收取“會費”、“加盟費”,切實保護小微商家合法權益。完善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企業應對境外知識產權糾紛的指導,2022年底前發布境外重點國家商標維權指南。(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壹步規範行政權力,切實穩定市場主體政策預期。

(二十壹)不斷完善政策制定實施機制。建立政府部門與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之間的常態溝通平臺,及時了解和回應企業訴求。制定涉企政策,要嚴格執行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等要求。,並在重大涉企政策出臺前充分聽取相關企業的意見。2022年6月底前11,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落實情況專項督查。充分發揮中國政府網上調研平臺和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征求意見平臺的作用,把握政策出臺和調整的時效性,科學設置過渡期等緩沖措施,避免“急轉彎”和“政策打架”。各地區在制定和實施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方面政策時,不得加碼或增加市場主體負擔。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評估制度,在政策出臺前科學判斷預期效果,出臺後密切監測落實情況,2022年底前在重大項目投資、科技、生態環境等領域開展評估試點。(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二十二)努力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政務守信機制,各級行政機關要抓緊列出依法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諾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堅決糾正“新官不理舊債”“包過包過”等政務失信行為。2022年底前,實施中小企業逾期賬款強制公開制度,將欠款信息納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範圍。開展中小企業賬戶欠款集中管理,嚴肅追責虛報還款金額或將無爭議欠款變為有爭議欠款的行為,清理整頓要求中小企業接受指定機構債務憑證或在指定機構貼現謀取不當利益的行為,嚴厲打擊不簽合同、不開發票、不接受等虛假還款或變相欠款行為。鼓勵各地區探索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推進政務誠信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堅決糾正不作為。各地各部門要堅決糾正懶政怠政、重形式輕實績等各種不正當履職行為。嚴格劃定行政權力邊界,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行政機關出臺的政策不得減損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各地區要建立健全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和問題線索核查處理機制,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作用,及時查處市場主體和群眾反映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切實加強社會監督。國務院辦公廳要會同有關方面及時通報破壞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組織實施,加強協調配合,結合工作實際,加快制定具體配套措施,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為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國務院辦公廳要加大協調督導力度,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區、各部門的經驗和做法,不斷擴大改革成效。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9月7日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

  • 上一篇:國際私法案例分析書目
  • 下一篇:韓國新法案要求蘋果和谷歌開放第三方支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