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
這次部分縣市教育系統計劃公開招聘550名教師。詳見通遼2015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招聘職位表》,見附件)。本次公開招聘確定壹定比例崗位,面向通遼市服務期滿並經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學員、農村田園科技服務員、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項目人員”)定向招聘;確定壹定比例面向崗位招聘蒙漢語言文字人員(蒙漢語言文字高校畢業生)。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工作、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西部地區高校畢業生誌願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誌願服務計劃、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中小企業和非公企業選聘高校畢業生計劃、 以及自治區人社廳計劃中納入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後備人才”。
本辦法所稱科技服務員,是指根據《通遼市選拔農村牧區科技服務員實施方案》(通黨辦字[2011]第103號),從高校畢業生中選拔農村牧區科技服務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在公開招聘報名開始前退役的士兵。
蒙漢雙語人員(教授蒙古語的高校畢業生)是指能熟練使用蒙古語和漢語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壹)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備國家承認的符合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5.截至招聘簡章發布時具有通遼市戶籍的畢業生或通遼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
取得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和在我市服務期滿並經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部分職位的戶籍要求請參考招聘職位表。
6.年齡要求:2月25日以後出生,1980;部分職位的年齡要求可參考招聘職位表。
7.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報考“蒙漢”(講蒙古語的高校畢業生)崗位的人員,應熟練使用蒙漢兩種語言。
(2)下列人員不得申請: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公務員、試用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行政或事業正式編制);
3.定向招錄培訓公務員或最低服務年限以下的公務員;
4、2016及以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在校大學生、研究生;
5.報考崗位後,將構成回避關系人;
6.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發現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7.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的公職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報考人員為服役期滿並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報名開始前已退伍的大學生和士兵。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註冊
1.報名方式:報名將在網上進行。考生登錄通遼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當您需要咨詢報名中涉及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時,請直接向您所應聘的用人單位咨詢(詳見招聘崗位表)。
2.報名時間:2月29日2065 438+06-3月4日17: 00。
3.報名要求:報名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壹個職位。報考人員應按說明在網上填寫報名表,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小於20KB),否則不合格。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確認是否報名成功、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記住它。報名、筆試、面試使用的證件必須壹致。(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提交後不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資格審查後不修改其他信息)。
報考者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應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公開,特別是在資格審查過程中,以便於重要事項的通知。
報名成功的考生須及時打印報名表壹式兩份,以備資格審核及其他需要。
4.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替考、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考生應當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建立考生誠信檔案。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甄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報考人員必須對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瞞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由本人承擔,並記入其誠信檔案。
5.本次公開招聘除資格審查外,不再補充。
(2)資格審查和支付
1.資格初審在網上進行,由各縣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應當在報名人員網上報名後提出審核意見。審核未通過的,應及時在登記表的審核欄中簡要說明原因;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的,應當及時註明需要補充的內容,並退回申請人補充。不按規定時間補充內容的,視為放棄申請。
2.交費。初審通過者(含減免費用者)通過指定網上銀行繳費。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每科50元。完成支付後,確認註冊成功。逾期未完成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報名費和考試費不予退還,除非您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能參加考試。
繳費時間:2065 438+3月1,2006-3月5日9: 00。
3、低收入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2015高校畢業生,退還報名費和考試費;2014高校畢業生,報名費、考試費減半退還。經審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自行打印的報名表、低收入貧困家庭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通遼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並退回符合退費條件的考生。
4.打印準考證時間:報考人員須於2016年3月9日至3月12日17登錄通遼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壹)筆試比例為同壹職位報名人數與計劃人數之比不低於4: 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含基層服務項目學生、教授蒙漢語言的高校畢業生),取消或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招聘計劃由市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調整。調整後的崗位將在報名網站公布。
(2)筆試內容分為綜合能力測試和教育教學知識兩科,滿分100,綜合能力測試與教育教學知識科目權重為4:6。
(3)報考“蒙漢”(講蒙古語的高校畢業生)職位的人員,筆試必須使用蒙古語試卷,用蒙古語作答;報考其他職位的,必須用中文回答筆試。同壹科目試卷出現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或答案不符合規定的,按零分處理。
(四)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考生,在筆試中成績為2.5分。報名的考生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因填報民族信息弄虛作假或個人錯誤而獲得加分的,在資格復審時壹經發現,取消其面試資格;因個人填錯或民族信息缺失而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65438+3月65438+3月06;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點地址為準。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動詞 (verb的縮寫)采訪
(壹)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招聘職位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比例1:3,確定進入面試資格範圍的人員。同壹個職位,因最後壹名成績並列,比例超過1:3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範圍。
(2)報考“蒙漢”(蒙授大專畢業生)等職位的報考者,面試時必須用漢語作答。
(三)面試資格復審由各縣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在約定的時間、地點領取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通知書,並繳納面試考試費。逾期不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未經報考崗位的祁縣市資格復審小組同意,在規定時間結束前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資格審查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戶口遷出通遼市的,須提供原戶口註銷頁原件及當地派出所蓋章確認的復印件或證明材料;
3.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學歷證明(。cn)(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項目證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對納入自治區人社廳計劃的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後備人才”,提供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後備證明材料和服務期內年度考核表或證書。屬於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人員屬於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如果是企業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必須提交所在公司同意報考的證明。
(4)面試資格審查將重點關註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填寫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或因個人原因填寫信息有誤,導致民族加分,隱瞞普通全日制教育在校大學生或研究生信息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對面試資格復審後空缺的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成績壹並進入),並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壹次。
(5)面試成績100。面試按崗位要求以講座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6)對於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在1: 1及以下的職位,該職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考生參加面試時考場(試題和考官組相同)的平均面試成績,方可進入考察範圍;當同壹考題、同壹考官組只面試1名考生時,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範圍。
六、總分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60%+(面試成績×40%)。總分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同崗位計劃中最後壹個總成績並列,參考小數點後第三位進行區分。如果仍然不分勝負,將進行額外的測試,以確定被聘用的人。
七、體檢和檢查
1.體檢和考察在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領導下進行。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專用標準(試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3.檢查。考察工作由各縣市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實際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
4、考察工作結束後,各縣市形成考察報告,報市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八。宣傳和就業
1,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並在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反映影響就業的問題,發現證據的,取消就業資格。
2.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事業單位聘用的有關規定,與被聘用人員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反映影響就業的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可以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3.2015畢業後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本錄用通知發布前新錄用為公務員或者通過公開招聘(掛牌招聘)方式新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錄用通知書發出前已被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錄取並已在錄取院校註冊的,取消錄取資格。
4.聘用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期限壹般不少於3年。試用期3至6個月,新入職員工初次入職試用期12個月,包含在聘用合同中。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6.對已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在合同期內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未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擬聘用人員,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人事或勞動關系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和監督
1,實行回避制度。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考生,不得報考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2.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發現報考人員在任何階段有弄虛作假行為,壹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已違規聘用的,壹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X.其他人
1.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復習範圍和考試參考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刊物,與本次考試無關。
2.招聘期間,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在通遼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布。本公開招聘簡章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其他情況,由通遼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決定。
本章由通遼市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8836246
網站技術支持電話:229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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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通遼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通遼市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65438+200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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