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第五條第四款有這樣的描述:
開展移風易俗的活動。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遏制辦大事辦大事,給個好葬低標準,攀比人情等舊的條條框框。加強無神論宣傳教育,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深化農村殯葬改革。加強農村科普,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養。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第二十六章第三節也對鄉辦專門組織的酒席描述如下:
深入挖掘農村熟人社會蘊含的道德規範,結合時代要求創新,強化道德教育作用,引導農民善良、孝順老人、熱愛親人、重義守信、勤儉持家。建立道德激勵約束機制,引導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實現家庭和諧、鄰裏和諧、幹群和諧。
充分發揮新鄉縣的作用。深入推進移風易俗,開展文明專項行動,遏制辦大事、攀比、“出高價買彩禮”、“養窮家出高價”等陳規陋習。加強無神論宣傳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深化農村殯葬改革。
擴展數據
國務院中央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五、鄉村文化繁榮,鄉村文明新氣象。
鄉村振興,鄉風文明是保障。要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農村社會文明水平。
(1)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教育引領、實踐培育、制度保障三管齊下,采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
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強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建設。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挖掘農村傳統道德教育資源,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推進誠信建設,增強農民的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集體意識和主人翁意識。
(2)繼承、發展和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立足鄉村文明,吸收城市文明和外來文化的優秀成果,在保護和傳承的基礎上進行創造性的改造和發展,不斷賦予時代內涵和豐富的表現形式。有效保護優秀農業文化遺產,促進優秀農業文化遺產的合理適度利用。
深入挖掘農耕文化中蘊含的優秀思想、人文精神和道德規範,充分發揮其凝聚人心、教育群眾、凈化民風的重要作用。劃定鄉村建設歷史文化保護線,保護文物古跡、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傳統建築、農業遺跡和水利工程。支持優秀戲曲曲藝、少數民族文化和農村民俗文化的傳承和發展。
(3)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按照標準、網絡、內容和人才的要求,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揮縣級公共文化機構的輻射功能,推進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現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全覆蓋,提高服務效率。進壹步推進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資源要向農村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
支持“三農”題材文學創作生產,鼓勵文藝工作者不斷推出反映農民生產生活特別是鄉村振興實踐的優秀文藝作品,充分展示新時代農村農民的精神風貌。培養和挖掘本土文化人才,開展文化結對幫扶,引導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農村文化建設。積極繁榮農村文化市場,豐富農村文化業態,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
(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遏制辦大事辦大事,給個好葬低標準,攀比人情等舊的條條框框。加強無神論宣傳教育,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深化農村殯葬改革。加強農村科普,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