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點資料烘托壹下氣氛:新中國之前,通奸總是被嚴懲的。有人說是在男權社會,為了維護血緣正統的需要。有道理。也在壹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秩序。春秋戰國時期,《尚書》規定:“男女不以誠信為友者,罰於宮中。”閹割就是割掉男人的陰莖。《史記·先帝列傳》:“娶妻生子,內外皆亡。禁止通奸。男女都是真心的。如果是妳老公送的,妳殺了也無罪……”。先秦時期的這條法律意味著任何被抓到通奸的人都可以被殺而不必向政府報告。隨著朝代的更替,這種刑罰逐漸減少,到了唐朝,規定“凡與漢奸勾結者,男女各徒壹年半”。
新中國成立後,雖然沒有明文規定通奸罪,但在1979刑法中設立了流氓罪,也在壹定程度上遏制了通奸行為。流氓罪: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擾亂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團的首要分子,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著名歌手遲誌強因流氓罪被判四年徒刑。1997廢除流氓罪。從此,只要不是與幼女通奸、與現役軍人配偶同居、重婚,通奸就不再是犯罪。
目前,世界上仍有壹些國家將通奸列為犯罪,但大多數國家將其非刑罪化。美國50個州中仍有21個州將通奸視為刑事犯罪。2015年2月26日,在韓國實行了62年的通奸罪被廢除。韓國憲法法院認為,國家利用法律懲罰通奸行為,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權利。
二、通奸是否犯罪:通奸是否犯罪主要是立法機關和專家學者的事情。面對國際社會通奸罪非刑罪化的大趨勢和國內立法現狀,很難再將通奸罪納入刑法!作為基層民眾,我們只能發出呼籲,希望借助這個話題給大家壹些提示,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對涉及的法學理論、權利自由等深刻問題,盡量少談,在事實的基礎上明辨是非。
(1)贊同通奸是犯罪的觀點;
1.用懲罰的威懾力遏制婚外情,保護合法婚姻。如果把通奸罪重新納入刑法,讓所有互相欺騙的已婚男女和破壞他人婚姻的“第三者”都受到懲罰,入獄壹兩年,相信會讓壹些心懷不軌的人望而卻步。尤其是那些官員和公職人員,壹旦被判有罪,就意味著丟掉鐵飯碗。
2.懲罰通奸男女,安慰無辜壹方,避免惡性案件的發生。已婚男女的無辜壹方發現對方出軌後該怎麽辦?如果選擇離婚,就會面臨孩子的問題;選擇忍氣吞聲是不合理的。很少有人能像武大郎壹樣;選擇發泄怨氣,悲劇就來了。正因為通奸在中國是壹個道德問題,無法用法律手段懲罰通奸者,安慰婚姻受害者,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惡性案件。
3.完善法制,維護婚姻秩序。雖然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但是對於出軌行為並沒有懲戒措施。應該是法律義務,現在只能按照法律倡導條款來理解。婚姻法的這個規定就像壹紙空文。於是有了今天的通奸,奸夫肆無忌憚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反對將通奸定為犯罪的觀點。
1,婚姻應該靠感情來維系,而不是靠法律。婚姻就像壹筆生意。不管理,自然會入不敷出。如果夫妻關系冷漠,冷言相向或者家暴頻發,導致疲憊的心難以在家中得到慰藉,通奸行為自然會相應增加,而通奸行為的發生恰恰是檢驗夫妻婚姻質量的標尺。已婚男女在發現或懷疑對方出軌後,並不深刻反思和調整自己的行為,而只是想報復,把錯的壹方送進監獄,這無疑加速了婚姻的破裂,無濟於事。如果夫妻恩愛或者家庭幸福,通奸行為自然會減少或者不存在。婚姻不能束縛真愛!
2、侵犯隱私,難以回歸婚姻愛巢。有人認為,跑出婚姻圍城尋找刺激的出軌男女,是用褲襠想出來的壹種“娛樂”方式,並沒有拋棄家庭的想法。他們在外面玩累了,自然會通過自我反省回歸家庭。如果出軌男女被捕判刑,無疑會將他們的地下活動隱私公之於眾,甚至會讓原本不知情的無辜受害者陷入尷尬境地。出軌的男女出獄後基本都面臨離婚,因為沒有人會願意和壹個有通奸標誌的勞改犯過壹輩子。所以通奸的成立會加速現代家庭的解體。
3.浪費國家權力資源。如果通奸罪成立,我們警察同誌每天晚上都會打著手電筒去抓。如果通奸很普遍,那就是警察的失職。法律如果不能懲治違法犯罪行為,就沒有用,就失去了威嚴,也就無法震懾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3)有條件地同意將通奸定為犯罪。
1.賦予被害人通奸的訴權。通奸畢竟是自己想要的,除了婚姻雙方,對社會的傷害很小。妳不應該過度使用公共權力來幹涉私人生活。通奸犯罪可以納入自訴犯罪,即把通奸犯罪的“講述權”賦予婚姻當事人中的被害人,司法機關不會對這類犯罪置之不理。婚姻當事人中的受害者認為有必要懲罰出軌者。他可以去司法機關投訴,也可以去法院自訴,追究出軌方的刑事責任,把他關進監獄。如果受害者為了孩子或者通過自己的努力想把出軌的人拉回來,可以不起訴官方。
2.設定追訴期限,給出軌者壹個改過自新的“考驗期”。婚姻雙方的受害方可以保留3-5年的控告期,給出軌者約法三章,在家庭中“勞動改造”改過自新,就可以賠罪了。如果妳在測試中表現良好,表現出妳維護了婚姻的穩定,那麽受害方可以不追究出軌方的刑事責任。如果在審判過程中舊病復發,被害人可以隨時要求司法機關逮捕他。
結論:很難說“通奸”的成立是利大還是弊大,涉及的問題太多了。朋友覺得怎麽辦?如果妳有什麽好的想法,可以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