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做好懷化市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湖南省實施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懷化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拆遷補償安置。
第三條市國土資源局和相關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會同高速公路建設協調指揮部負責全市高速公路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征地拆遷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公安、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林業、民政、農村經營、縣(市、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第四條合理確定征地拆遷的位置、範圍和地類。
(1)征地位置和範圍:以業主單位現場放樣確定的高速公路施工圖和邊溝為準。
(2)征地面積:以手測登記面積為基礎,全線總面積正負調整不超過3%。
(3)征用土地類型:根據現有土地類型、現有土地利用現狀圖、實地調查結果及相關政策。
第五條征地補償標準:按湘政辦[2005]47號、湘政辦[2008]159號執行。耕地分為水田、旱田、專業菜地、專業魚塘四類。稻田分為兩類。壹類水田平均年產值1.65元/畝,二類水田平均年產值1.400元/畝。旱地歸為壹類,平均年產值1050元/畝;專業菜地分兩類,壹類平均年產值2600元/畝,壹類平均年產值2300元/畝;專業魚塘分兩類,壹類平均年產值2200元/畝,壹類平均年產值1900元/畝。高速公路建設耕地補償年產值以中位數作為耕地和其他土地類型補償標準的計算依據。即水田年產值1525元/畝,旱地年產值1050元/畝,專業菜地年產值2450元/畝,專業魚塘年產值2050元/畝。壹般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按16倍計算,即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平均年產值的6倍,安置補助費為平均年產值的10倍;基本農田按25倍計算。
第六條參照湘府發[2005]47號文件,我市所轄縣市年產值執行標準調整系數為:鶴城區:1;鐘芳縣、芷江侗族自治縣、洪江市、洪江區:0.9;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會同縣、辰溪縣、漵浦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0.85。
根據同地同價的原則,耕地補償可統壹采用鶴城區土地年產值標準。其他土地類型按湘政辦[2005]47號文件規定的調整系數執行。
第七條使用國有農用地的補償,參照征用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執行。
第八條退耕還林補償費:壹是按照旱地年產值的16倍計算。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補償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還塘(不含人工水庫、大型水庫)包幹費標準:征收的池塘按30元/m2的標準壹次性補償,被征地村自建池塘。另外加3元/平方米作為辦案費,各縣(市、區)統壹使用。
第十條公路建設因征收或征用集體土地涉及房屋附著物補償安置的,按照《懷化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執行。
第十壹條征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後,市、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公布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被征用土地的用途、範圍和面積、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時限等。被征用土地所在的鄉鎮。
征地公告發布後,征地拆遷機構應當對擬拆遷的建(構)築物現狀、附著物面積和數量等進行調查。勘測結果應當與被拆遷房屋的相關權利人簽訂。被拆遷戶不配合調查或者拒絕簽字確認的,征地拆遷機構應當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取證,取證結果應當經過公證。確認或取證結果(包括文字、表格、相關數據、現場攝影和錄像資料、相關證明材料等。)作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
第十二條自征地通知發布之日起,在被征用土地上搶種、搶種、搶建或者搶建、搶建裝修的,在征地時不予補償,但因正常農業生產活動需要種植的除外。
第十三條被拆遷房屋產權和面積的認定,以征地公告前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等合法有效文件為依據。沒有合法證書,但屬於歷史建築的,經法律認定的,予以補償。合法性認定應當由征地拆遷機構組織鄉(鎮)、村、組提出具體意見,然後報市、縣(市、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第十四條自征地通知發布之日起,在征地範圍內暫停辦理下列手續:
(壹)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
(二)批準改建、擴建房屋、土地轉讓和房屋登記發證;
(三)戶口遷入,因生育、結婚、回國定居、退伍、大學生畢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等原因遷入的除外;
(四)以被拆遷房屋為經營場所,辦理工商登記註冊手續;
(五)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的;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暫停期限自征地通知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12個月,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暫停期間,擅自辦理的相關手續不能作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
第十五條征地方案公布並支付征地補償費後,被拆遷戶應當在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騰退土地。根據補償規定,被拆遷戶拒不騰退土地的,由市、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騰退土地;逾期不騰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住宅房屋的補償標準根據房屋的類別、等級和結構,以合法有效的建築面積結合房屋質量確定。詳情見附件4、5和6。
第十六條房屋裝修(修繕)按評估與補償分離,不計算裝修費用,詳見附件7。
第十七條其他生產生活設施和地上建(構)築物及附著物,按照本辦法附件8、9、10進行補償。
超過使用年限的違法建(構)築物和臨時建(構)築物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構)築物,應當結合剩余使用年限,依照本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第十八條非住宅房屋補償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壹)生產或經營集體企業的,按住宅房屋補償標準增加40%,不再另行安排重建用地。
(二)個體工商戶生產或經營房屋,土地使用權註明用途為經營(生產)用地的,按居民住房標準增加50%補償,不再另行安排重建用地。批準用途為住宅,自行變更為營業(生產)用房的,按住宅用房標準補償。
非住宅房屋,包括有合法手續的企業用房和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寺廟、教堂等用房。正在使用的,參照本條第(壹)項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住宅房屋拆遷,壹般采取統壹規劃或貨幣補償的方式進行安置,不具備統壹規劃條件的采取異地新建的方式。
在城市規劃區外,壹般采取異地新建或貨幣補償的方式進行安置,有條件的可采用新建方式。
非住宅房屋按本辦法補償後不予安置。
在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內,采用新方式進行安置的,執行下列規定:
(壹)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安置的人數和有關規定,劃撥安置用地,劃定安置區,並向社會公布。安置區壹經確定,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調整或改變安置區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二)戶口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員是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包括已結婚但戶口未遷出的人員,以及暫時遷出戶口的人員,如現役義務兵、大學生等。
每個需要安置的人可按成本價購買90平方米安置房,農村獨生子女戶可額外購買90平方米。
(3)同壹拆遷戶的多套合法房屋被拆遷時,只能按照需要安置的人數壹次性購買安置房,不能重復安置;拆遷戶有多套房子,其中壹套已經拆遷,其他房子都達到了規定的用地面積,就不安置了。
第二十條采取異地新建安置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壹)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引導村民住宅建設有計劃地逐步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
(二)農村居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被拆遷房屋的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予安置。
(三)被征地單位負責實施《湖南省
(四)同壹拆遷戶多處合法房屋被拆遷時,只安排壹處重建用地;拆遷戶有多套房子,其中壹套已經拆遷,其他房子都達到了規定的用地面積,就不安置了。
(五)安置單位負責重建用地的“三通壹平”及基礎、報建、辦證等費用。
第二十壹條符合安置條件,但不要求新建或異地新建安置的,可以采取貨幣安置。
(壹)安置人員不要求新安置的,根據應獲得的安置用房面積指標,可獲得安置用房的市場價格減去安置用房的成本差價。
(二)不要求異地新安置的,根據應取得的重建用地面積指標,得到異地新安置的市場價格(住宅用地評估價格)減去異地新安置的安置差價。貨幣安置結束後,安置人員不得要求統壹或異地新安置。
第二十二條安置單位應當向被拆遷戶支付搬遷補助費和過渡費。
搬遷補助費按常住人口計算。3人以內(含3人),壹次補助700元;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補貼增加1元。需要過渡的,搬家補助費分兩次發放。
過渡費按月計算,每戶(3人以下)每月補償500元;每增加1人,增加50元。過渡時間壹般不超過12個月。安置方未按約定時間落實到位的,按此標準的兩倍支付過渡費,直至落實到位。
第二十三條拆遷戶在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用地期限內,由用地單位按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築面積最高每平方米100元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1、土地補償標準表
2、安置補助標準表
3、青苗補償標準表
4、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說明
5、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6、房屋色彩調查表
7、房屋裝飾(修繕)補償項目
8、生產生活設施及地面構築物補償標準說明
9、成片果樹、茶樹等經濟作物補償標準
10,成片用材林補償標準
關鍵詞:城鄉建設道路征地拆遷安置辦法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懷化軍區政治部、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市委。
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年4月23日印發
附件1:
土地補償費標準表
單位:元/畝元
土地類型
平均年產值
補償倍數(標準)
補償金額
儲備票據
專業菜地
2450
六
14700
專業魚塘
2050
六
12300
稻田
1525
六
9150
幹土
1050
六
6300
領域
茶室
按鄰近水田土地補償標準的70%計算。
6405
果園
按鄰近水田土地的60%的標準補償。
5490
林地
經濟
林地
按鄰近水田土地補償標準的50%計算。
4575
人造的
林地
按鄰近水田土地補償標準的50%計算。
4575
灌木
林地
按鄰近水田土地補償標準的30%計算。
2745
非人工喬木林地
按鄰近水田土地補償標準的40%補償。
3660
池塘、水庫、運河、堤壩和水壩
按鄰近水田土地的補償標準。
9150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用地、企業用地、村民宅基地
按鄰近水田土地的補償標準。
9150
鄉村道路
按鄰近水田土地的補償標準。
9150
草地
按鄰近水田土地補償標準的30%計算。
2745
大內
按鄰近水田土地的補償標準。
9150
非常
按相鄰水田補償標準的20%補償。
1830
附件2:
安置補償費標準表
單位:元/畝元
土地類型
平均年產值
補償倍數(標準)
補償金額
儲備票據
專業菜地
2450
10
24500
專業魚塘
2050
10
20500
稻田
1525
10
15250
幹土
1050
10
10500
領域
果園和茶園
按鄰近水田平均年產值,補貼6倍。
9150
林地
經濟
林地
鄰近水田平均年產值6倍的70%補貼。
6405
人造的
林地
按鄰近水田平均年產值的6倍補貼50%。
4575
灌木
林地
按鄰近水田平均年產值的6倍補貼30%。
2745
非人工喬木林地
按鄰近水田平均年產值的6倍補貼40%。
3660
池塘、水庫、運河、堤壩和水壩
按本辦法規定,水田土地安置補助費標準補助
15250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用地、企業用地、村民宅基地
按本辦法規定,水田土地安置補助費標準補助
15250
鄉村道路
按規定的水田安置補助費標準補助。
15250
草地
按規定的水田安置補助費標準的50%補助。
7625
附件3:
青苗補償標準表
單位:元/畝元
土地類型
平均年產值
補償金額
儲備票據
專業菜地
2450
1225
補償生長期不足六個月的
2450
超過六個月的生長補償期
稻田
1525
610
種植前投入成本補償
1220
植入後補償
幹土
1050
1050
專業魚塘(池塘)
2050
2050
池塘和水庫
1232
1232
描述:
1,專業菜地改種非蔬菜作物的,按幹土補償;
2.被征收土地上種植各種農作物的,不按農作物計算,只按該土地類別年產值補償;
3.棄田棄土不予補償;
4、如有輔助生產設備,按實際成本另計補償;
5.生長期在壹年以上的,可按生長期的長短和壹年的產值加2-5個月計算補償;
6.水田按壹季稻年產值、種植後年產值的80%、種植前投入成本的50%補償,收獲後不予補償;
7.收獲後水田種植綠肥的補償為每畝80-140元,種植其他作物的補償為平均年產值的20%;
8.水田壟上種植豆類作物的,視其生長情況,每株補償0.3-0.4元;
9、水田種植前後,根據魚類生產情況對魚類進行補償;
10,專業魚塘按年產值補償。魚苗、魚種池按年產值增加30%補償。成魚、魚苗所有者在限期內自行捕撈處理,用地單位不補足跨塘捕撈成魚、魚苗的全部費用。超過期限的,用地單位有權處理。
11.承包養魚的池塘、水庫按年產值計算,其水利設施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計算。
附件4: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解讀
1、建築高度的劃分和確定方法:建築高度是指從底層到樓板面的垂直高度,室內地面到檐口的滴水高度是平房的標準,前後高低的計算平均高度;建築物的平屋頂的計算方法是將檐口從室內地面到天溝的高度除以樓層數。坡屋頂的計算方法是將檐口滴水高度除以樓層數。
(1)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和排架結構高度的劃定:底層基礎高度3.3m,層高3m。
(2)磚混、磚木結構平房的基本高度不低於2.7m
(3)結構簡單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基本高度在2.2 m以上(含2.2m)。
2.建築結構類型的分類:主要根據基礎類型和主體結構(包括墻體、梁柱、樓板、屋頂等。),不同的結構類型適用不同的補償標準。
3.建築面積計算:該樓建築面積以有效法律文件為依據,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首層建築面積按外墻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按外墻結構水平面積計算;高度超過2.2 m的樓梯間和屋頂水箱的建築面積分別計算。無圍護結構的陽臺、走廊按其水平面積的壹半計算。山墻檐口和挑檐不計入建築面積。建築高度低於2.2 m(不含2.2 m)的,不計算建築面積。
4.重建補償標準已包含房屋主體建(構)築物補償、房屋拆除補償、舊料堆放補償、材料運輸補償、房屋周圍排水溝補償、散水補償、天溝補償、雨篷補償、臺階補償、室內水電補償、基礎補償。不包括“三通壹平”和拆遷宅基地的補償。
5.磚混結構的屋面保溫層和架空層按平均高度計算,0.5 m以下(含0.5 m)不計算補償。高度超過0.5 m的,每超過0.1 m的面積每平方米補償10元,最高補償高度不超過1.5m,超過1.5m的為1.5m。
6.各類房屋確定的補償標準以成品房為準,不包括裝修(修繕)補償標準。
7.對房屋補償面積有爭議的,以市房產局測繪報告確定的面積為準。
附件5: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單位:元
住房類別
補償價格
重性
鋼筋混凝土
框架結構
650
樁基礎或整板基礎,主體結構為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有現澆樓板、樓板、樓梯和檐溝,高度3m。屋頂上部應設置架空保溫層或平瓦坡屋面,24cm睡墻,地磚或水磨石地面,外墻為鋼磚,內墻為水泥打磨和仿瓷塗料塗裝,鋁合金門窗、紗窗、油漆木門和紗門,水、電、衛生設施和廚房設施齊全。
磚
混合
壹個
種類
550
標準砌體基礎或樁基礎,基礎深度大於1.2m,鋼筋混凝土地梁,層層張弦梁,指定構造柱,鋼筋混凝土樓板,屋面,樓梯,天溝,屋面上部應設架空保溫層或平瓦坡屋面,帶睡墻,高3m,24cm。外墻用水刷,內墻用水泥刷仿瓷漆覆蓋,木門、紗門、鋁合金窗、屋頂刷油漆。
二
種類
480
標準砌體基礎,基礎深度大於1.2m,鋼筋混凝土地梁,鋼筋混凝土預制樓蓋、樓板、樓梯、天溝,屋面上部架空保溫或平瓦坡屋面,高3m、24cm鬥墻,外墻粗砂、灰,內墻銅版紙筋及“106”塗料,油漆木門窗,紗門窗,亮光玻璃等。
磚木
名流
砌體基礎,基礎深度0.5m,睡墻24cm,瓦屋面,前後檐高不低於3m,外墻清水,內墻粉灰或塗料,室內水泥地面,油漆木門窗,紗網門窗,亮光玻璃,油漆紙板吊頂,水電入戶(含室內管道)。
磚木翼
230
標準砌體基礎,基礎深度大於0.5m,磚混土墻,木框架,瓦屋面,高度大於2.8m的前後檐口,水泥地面或混凝土地面,普通門窗,水電接入(含室內管道)。
木結構
300
標準砌體基礎,基礎深度大於0.5m,木梁、木板墻或磚墻,瓦屋面,高度大於2.8m的前後檐口,油漆木門窗,水電接入(含室內管道)。混凝土地板或水泥地板。
雜項房屋
80
砌體基礎,基礎深度0.5m,混合磚墻,瓦屋面,檐口高度1.8m以上,混凝土地面或水泥地面;廚房,廁所,豬圈,有雜物的房子。
描述:
1.以上各類房屋的補償標準參照集體土地上建設房屋的補償單價。房屋拆遷補償按合法建築面積結合成色計算。
2、上述房屋子項目的主要特征,如有增減,按有關規定進行增減補償;上述標準規定的建築高度增加或減少10cm的,不增加或減少補償;層高增減超過10cm的,每增減10cm,工業建築增減5%,其他住宅增減3%。
3.建築建築面積的測算應按GBIT50353—2005《建築建築面積計算規範》中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