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
2.主要負責人和總編輯是中國公民;
3.有與業務相適應的專職新聞采編人員、內容審核人員和技術支持人員;
4.有健全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制度;
5.具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術支持措施;
6.有與服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和資金。
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許可的,應當是新聞單位(含由其控制的單位)或者新聞宣傳部門主管單位。任何組織不得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資方式設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申請材料
(1)壹般材料
1.主要負責人和總編輯為中國公民的證明。包括主要負責人和總編輯的身份證復印件;
2.專職新聞編輯、內容審核人員和技術支持人員的資格。包括相關人員的基本信息,以及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頒發的記者證、新聞單位上崗證、相關培訓考核證明等材料,具體人員數量應與所提供的服務相稱;
3.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系統。包括網站主編制度、員工教育培訓考核制度等。
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包括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公共信息檢查制度、應急處置制度、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以及相關技術支持措施;
5.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安全評估報告。相關部門或者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對申請人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支持措施的安全評估報告;
6.法人資格、場所和資金證明。包括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服務場所產權證明、租賃合同復印件等材料;
7.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申請書。包括申請表(壹式三份),以及擬提供的具體服務形式和服務方案的說明。
(2)其他材料
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編輯出版服務許可,除上述壹般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單位或者其控股方為新聞單位的證明,或者其主管單位為新聞宣傳部門的證明及主管單位的意見。其中,新聞機構的證明包括報紙出版許可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和期刊出版許可證(持有期刊出版許可證的,應當以提供《條例》第二條所稱的“新聞信息”服務為主營業務);主管機關意見主要包括說明申請人與主管機關的關系,對申請人是否符合許可條件提出評價意見並加蓋主管機關公章等。
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平臺服務許可,除上述壹般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平臺賬號用戶管理規章制度、用戶協議範本、投訴舉報處理機制等。
申請人為企業法人的,除上述壹般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股權相關材料:
1.所有權結構圖。包括股東名稱、股權比例、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股東為非自然人的,應逐級追溯至自然人、機構、國有獨資公司,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股權結構圖需要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2.股東證明材料。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明材料;股東為非自然人的,應提供主體名稱、組織形式、法定代表人等材料;
3.公司章程。包括公司章程和歷次修改決議;
4.無對外承諾書。申請人對股權結構圖中所有股東不含外資的書面承諾;
5.專業機構的意見。律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對上述股權材料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出具的書面證明,包括驗資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材料。
法律依據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許可程序向原許可機關申請延續,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許可證續期申請書。包括以前任職情況說明、與本細則第五條許可條件相關的相關情況說明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並加蓋單位公章;
(2)許可證原件。
主管單位為新聞宣傳部門的,還應當提交主管單位的意見。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續期的,不得繼續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原許可證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