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2019反恐怖主義法解讀,反恐怖主義法解讀

2019反恐怖主義法解讀,反恐怖主義法解讀

《反恐怖主義法》6月65438+10月1日正式實施。該法共10章97條,規定了基本原則、體制機制、恐怖組織和人員的識別、安全防範、情報信息、調查、應對和處置、國際合作、保障措施和法律責任。其中明確規定了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反恐職責、義務、措施和法律責任,是反恐工作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依靠和動員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和個人共同開展反恐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是動員全社會力量防範和打擊恐怖主義的重要法律基石。

開展反恐防暴安全教育,不僅可以幫助人們樹立安全意識,還可以全面提高人們規避風險的反暴力應急自救能力,使人們能夠從容應對突發暴力事件,自救互救,及時報警。同時對自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平安貴州具有重要意義。

向社會普及反恐法是壹個長期的過程。開展宣傳活動是激發群眾積極學習宣傳反恐怖主義法的重要途徑。希望通過宣傳活動,讓更多的人接觸反恐法,學習反恐法,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結合警方頒布的《群眾舉報涉恐線索獎勵辦法》,積極發現和舉報涉恐線索,更加積極地參與到反恐鬥爭中來。

《反恐怖主義法》的頒布實施,標誌著中國反恐反恐有了重要的法律依據。為做好《反恐怖主義法》的學習貫徹工作,掀起普法高潮,營造反恐和依法反恐的法治氛圍,在全社會掀起《反恐怖主義法》的學習熱潮,貴州省反恐怖主義辦公室計劃從3月31日開始,按照壹期壹期的頻率,通過宣傳,進壹步提高全民反恐意識,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反恐工作的積極性,全面提高反恐工作的能力水平。

鑄就反恐利劍,提升法治權威

65438年2月27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該法於65438年10月27日起施行。這部法律是在總結中國防範和打擊恐怖主義及其活動的經驗,借鑒國外有關成熟做法的基礎上制定的。對於我們應對恐怖主義挑戰和威脅,依法構建反恐工作機制、方法和相關措施,有效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現實意義。

明確定義恐怖主義。

該法第三條規定,恐怖主義是指以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目的的思想和行為。

這壹定義突出了恐怖主義的政治和意識形態特征,並將其與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的行為相區別。在此基礎上,該法通過列舉明確了恐怖活動,即: (壹)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破壞公共設施、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二)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迫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宣揚恐怖主義的服裝、懸掛宣揚恐怖主義的標誌的;(三)組織、領導或者參加恐怖組織的;(四)為恐怖組織、恐怖人員、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訓練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幫助和便利的;(五)其他恐怖活動。

該法還對恐怖組織、恐怖人員和恐怖事件進行了界定,為正確認識和把握恐怖主義及其相關活動、組織和人員,防範和打擊恐怖主義奠定了基礎。

明確區分正常的宗教活動和恐怖主義

現實中,壹些恐怖活動往往披上宗教的外衣,打著宗教的旗號,通過歪曲教義、對人進行精神脅迫等手段,誘導、煽動、脅迫人們參與恐怖活動,同時造成普通民眾思想認識上的混亂。

為此,反恐怖主義法強調了正常宗教活動與恐怖主義的區別。壹是法律在第四條明確規定“國家反對以歪曲宗教教義或者其他方法煽動仇恨、煽動歧視、鼓吹暴力等壹切形式的極端主義,消除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同時,第六條強調“在反恐工作中,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禁止任何基於地域、民族和宗教原因的歧視性做法”。這樣既能防止恐怖組織和人員利用宗教從事恐怖活動,又能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爭取信教群眾對反恐活動的理解和支持。

突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在恐怖活動中,人往往成為恐怖襲擊的直接目標,這是由恐怖活動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為此,反恐法優先考慮人民的人身安全。該法第60條特別強調“處置恐怖事件,應當優先保護受到恐怖活動直接危害和威脅的人的人身安全”,而在第61條規定的處置措施中,“組織搶救和救治受害人、疏散、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以及其他救助措施”被列為首要措施。

作為配套措施,反恐法賦予人民警察、人民武裝警察及其他依法配備和攜帶武器的人員權力。現場攜帶槍支、刀具等武器,正在實施或者準備實施暴力行為的,經警告無效後,可以使用武器;緊急情況下,可以直接使用武器。這是為了防止反恐應對處置人員因行動不及時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

同時,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因反恐工作受到損害的,反恐法規定,有關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和賠償,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依法請求補償和賠償。對於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反恐怖主義法要求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及時、適當的救助,對喪失基本生活條件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及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衛生、民政等主管部門也應當給予心理、醫療救助。

阻斷和消除恐怖信息的傳播

眾所周知,伊斯蘭國(簡稱“IS”)通過互聯網等信息傳播渠道傳播恐怖主義思想和行為,以提升自身影響力,誘導相關人員參與其恐怖活動。

鑒於此,《反恐怖主義法》第十九條明確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落實網絡安全、信息內容監管制度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防止傳播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發現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留相關記錄,刪除相關信息,並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網信、電信、公安、國家安全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責令有關單位停止傳輸或者刪除相關信息,或者關閉相關網站和服務。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執行,並保存相關記錄,協助調查。電信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技術措施,阻斷互聯網上含有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信息跨境傳播。

該法第63條還要求,恐怖事件的發生、發展和應對信息由反恐怖工作領導機構統壹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恐怖事件虛假信息;不得報道或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實施細節;禁止發布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

  • 上一篇:葡萄酒銷售人員如何跑市場?
  • 下一篇:會計知識競賽方案怎麽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