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訟法學專業
研究方向:1,刑事訴訟法;2.民事訴訟法;3.刑事調查;4.司法鑒定。
主要課程:法理學、證據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外國民事訴訟法、司法原理、行政訴訟法、仲裁法、民商法、訴訟法原理、刑法。
適合就業的單位:本專業培養訴訟法學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在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立法機關、金融機構、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等部門工作,也可以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從事訴訟法學的教學研究工作和相關管理工作。
2.民商法專業
研究方向:1,民法學;2.商法;3.知識產權法。
主要課程:法理學、普通民法、普通民法、普通商法、普通商法、物權法、涉外民商法、民商事訴訟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基本原理、侵權行為法、合同法。
適合就業的單位:本專業培養民商法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在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立法機關、金融機構、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等部門工作,也可在高校、科研單位從事民商法專業的教學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3.經濟法專業
研究方向:1,中國經濟法;2.比較經濟法。
主要課程:法理學、民法原理、中國經濟法、商法原理、比較經濟法、國際貿易法研究、涉外經濟法專題、經濟法專題、WTO法專題、勞動法和產業法研究。
適合就業的單位:本專業培養經濟法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在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金融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等部門工作,也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從事經濟法專業的教學研究工作和相關管理工作。
4.主修刑法
研究方向:1,中國刑法;2.比較刑法;3.刑事壹體化。
主要課程:刑罰理論、犯罪論、犯罪與刑罰理論、外國刑法、經濟犯罪專題、英美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中國刑法史、英美刑法、法哲學。
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培養刑法方面的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在政府行政部門、司法機關、執法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公共管理部門等工作。,也可以在高校和科研單位從事專業刑法學教學研究工作和相關管理工作。
5.國際法專業
研究方向:1,國際經濟法;2.國際私法;3.國際商法;4.國際公法。
主要課程: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理學、WTO法、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比較金融法、合同法、國際法和國際關系。
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培養國際法律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在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涉外行政執法等部門工作,也可在高校、科研單位從事國際法律專業的教學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6.法學理論專業
研究方向:法學理論。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律史、西方法律思想史、行政法、人權法、中西法律文化比較、法社會學、外國法律史、法律與公共政策、行政處罰法、民商法、訴訟法原理、刑法。
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培養法學理論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在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立法機關、金融機構、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等部門工作,也可在高校、科研單位從事法學理論專業的教學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7.法律碩士(非法研究)專業(3年制)
培養目標:具有法學等學科專業知識背景,具有紮實的法學領域基礎理論和熟練的實際業務技能,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強,能承擔法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良好法律職業素養的高級、復合型、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民法(總論、分論)、刑法(總論、分論)、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經濟法、商法、國際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社會保障法、房地產法、稅法、海商法、證券法、法律職業規範與道德。
適合就業:適合在立法機關、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金融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機構、公證處等實務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律部門工作,也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從事教學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8.法律碩士(法學)專業(3年制)
培養目標: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法學領域基礎理論紮實,實踐技能熟練,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強,能夠承擔法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良好法律職業素養的高級、復合型、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普通民法、普通刑法、民法案例分析、刑法案例分析、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普通商法、國際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社會保障法、房地產法、稅法、海商法、侵權法、勞動合同法、金融與證券法、公司法。
適合就業:適合在立法機關、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金融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機構、公證處等實務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律部門工作,也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從事教學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本科生:
法律專業
培養目標:系統掌握法學理論和法律專業知識,熟悉中國法律和國家相關政策,從事法律工作。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律史、憲法學、刑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與資源法、世界貿易組織法。
適合就業: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以及涉外、涉僑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