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唐愛國
2)物流服務中心:
負責制定物流服務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檢查;負責市局辦公區域的安全、衛生、設備設施的維護和運行;負責市局全面工作會議的會務支持,做好各類文體活動室(場)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接待工作;負責本局公有房屋的管理、維修和保養;積極協助其他職能部門做好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市區地稅系統辦公材料設備的保管、發放、使用、維護和辦理固定資產處置手續;負責市局車輛的購置、配備、調整和更新,保障市區地稅系統各類公務用車和會議用車;負責駕駛員的常規管理和教育;負責員工食堂餐飲服務的管理;負責市局辦公區內外環境的美化和綠化;負責參與當地政府(街道)組織的綜治、治安防範、交通安全、戶籍管理等社會工作;組織物流管理;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負責人:黃衛東
3)人事部門: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人事管理、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部門的人事管理;負責出國人員的審批;負責老幹部的服務和管理。此外,按有關規定做好機關黨務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負責人:王波
4)監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軟環境建設和道德建設評估工作;負責處理相關人員的來信來訪;負責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負責組織內部財務審計和執法;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負責人:張紅兵
5)基層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體育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標準化管理的綜合考核;負責系統和基層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以及全市地稅系統的規範化管理和綜合考核;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負責人:徐亞東
6)計劃財務部:
執行稅收籌劃、會計和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稅源預測和全市重點稅源監控管理;負責地方稅收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考核和分析以及信息和數據的收集、統計和審核;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資金、財務、制服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各類稅收票證的印制、發放和管理;負責全市稅收會計和城鎮會計統計;負責市區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入庫、核算、結算管理;負責市區各項基金和費用的管理,如入庫、核算、調撥等;負責市區退稅的管理;負責市區財務收支、報銷和會計核算,並負責市區代扣手續費的管理;負責全市稅務和銀行網絡的協調、維護和管理;參與內部審計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負責人:張
7)征收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館藏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稅收滯納金收入的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零散稅收的征管;負責遞延稅款的審核,壞賬稅款的認定和死欠稅的核實;負責欠稅管理和日常審計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負責人:盧麗華
8)稅收管理:
負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資源稅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稅收業務和征收管理;負責國際(涉外)稅務業務的管理和協調;組織和指導全市上述稅收工作的開展。
負責人:王愛民
9)稅務管理二科(資金管理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業務和征收管理,以及城鎮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的財務監督檢查;負責國務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基金和收費的征收和管理;根據稅收管理權限,制定具體征管辦法,處理稅收政策執行中的有關事項;組織和指導全市上述稅收工作的開展;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負責人:
10)政策法規部:
負責地方稅收執法的執法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辦理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行政賠償;負責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負責地方稅收法制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普法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會簽和備案以及地方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制定;承擔相關稅收法規的清理、認定和匯編工作;開展稅務行政許可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負責人:杜
11)黨委和工會辦公室。
負責市區機關黨務、工會工作和扶貧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黨辦負責人:何榮忠
12)工會領導人:孫
13)辦稅服務廳:
負責市區地稅系統辦稅服務廳、12366服務熱線、網站等納稅服務平臺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實施市區地稅系統的稅收輔導咨詢、稅收法律救濟(不含行政復議和訴訟);負責全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具體操作規程和相關法律制度,負責縣區地稅系統納稅服務工作指導。
12366納稅服務中心
12366納稅服務中心負責及時提供辦稅指南和納稅公告,解答有關地方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咨詢,解答有關地方基本(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費率等方面的咨詢。、機構查詢、發票咨詢,以及提供其他關於當地稅務問題的咨詢。
負責人:對賬單容1)第壹稅務分局
負責淮安市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票管理、宣傳培訓和納稅服務工作。具體為: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有關規定;負責市區範圍內所有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咨詢;負責稅收政策信息的發布;負責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查詢和受理及信息提供;負責處理納稅人的投訴和來訪;負責納稅人涉稅培訓的協調、規劃和實施;負責12366納稅服務中心的管理和日常運營;負責與工商、國稅、技術監督、編委、民政、財政、公安等部門的信息交流;負責市區所有納稅人的開業、登記、變更、驗證和換證;負責與信息辦公室和市區其他稅務部門的信息交流;負責上報市局相關稅務登記信息;負責電子地圖定位和納稅人戶籍管理;負責稅務信息的計劃、提交、購買和分發;負責納稅人發票的計劃、審批、領購、發售和繳銷;負責納稅服務;負責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聲明榮
2)第二稅務局
負責制定全市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的統壹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持;負責稅收管理中的數據管理、數據采集、處理分析和信息服務;參與地稅系統稅收征管軟件的開發和推廣;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全市地稅系統信息網絡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負責人:王中明
3)第三稅務局
主要負責清河區範圍內納稅人各類涉稅事項申請的受理、調查、審核、審批和核準;負責收繳未申報和未收繳的(包括社會保險費、各種基金和費用);負責轄區內稅務戶的動態信息核查;負責組織實施註銷戶調查、發票申報和稅收違法行為調查;負責稅收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和管理;負責經濟稅源的調查、預測和監控;負責納稅評估、日常審計和涉外稅務審計;對納稅人的信用評級負責。負責納稅人申報和征收方式的確定,以及納稅評估的日常維護;負責核收費率和定期定額(定額)核收費率;完成社保費和各項基金收費的收入任務,與市稽查局同時接受稅收收入任務的考核,同責、同獎懲;負責個稅管理,單獨承擔個稅收入任務;負責欠稅管理,負責清理征管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負責辦稅服務廳的日常事務管理和考核;做好納稅服務。負責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趙
4)第四稅務局
主要負責青浦區範圍內納稅人各類涉稅事項申請的受理、調查、審核、審批;負責收繳未申報和未收繳的(包括社會保險費、各種基金和費用);負責轄區內稅務戶的動態信息核查;負責組織實施註銷戶調查、發票申報和稅收違法行為調查;負責稅收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和管理;負責經濟稅源的調查、預測和監控;負責納稅評估、日常審計和涉外稅務審計;對納稅人的信用評級負責。負責納稅人申報和征收方式的確定,以及納稅評估的日常維護;負責核收費率和定期定額(定額)核收費率;完成社保費和各項基金收費的收入任務,與市稽查局同時接受稅收收入任務的考核,同責、同獎懲;負責個稅管理,單獨承擔個稅收入任務。負責欠稅管理,負責清理征管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負責辦稅服務廳的日常事務管理和考核;做好納稅服務。負責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謝忠東
5)第五稅務局
主要負責開發區範圍內納稅人各類涉稅事項申請的受理、調查、審核、審批;負責收繳未申報和未收繳的(包括社會保險費、各種基金和費用);負責轄區內稅務戶的動態信息核查;負責組織實施註銷戶調查、發票申報和稅收違法行為調查;負責稅收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和管理;負責經濟稅源的調查、預測和監控;負責納稅評估、日常審計和涉外稅務審計;對納稅人的信用評級負責。負責納稅人申報和征收方式的確定,以及納稅評估的日常維護;負責核收費率和定期定額(定額)核收費率;完成社保費和各項基金收費的收入任務,與市稽查局同時接受稅收收入任務的考核,同責、同獎懲;負責個稅管理,單獨承擔個稅收入任務。負責欠稅管理,負責清理征管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負責辦稅服務廳的日常事務管理和考核;做好納稅服務。負責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周偉峰
6)檢驗局
專門查處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案件;完成市局稅收收入、基金收入和社保費的目標任務。提供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全市稅務稽查工作,實行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項稽查,建立稅務案件舉報中心,受理各類舉報案件,組織稅務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建立健全稽查制度,加強稽查工作的考核,跟蹤、管理、分析稅收收入任務,確保收入任務的完成,統壹全市稽查的政策執行口徑,統壹稽查標準,組織聯合稽查會議。
負責人:徐向東
2023年保密自檢報告1
根據《關於開展蘇仙區門戶網站及子網站網上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檢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已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公開的信息進行了全面自查,未發現泄露內容和不宜公開的政府信息。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壹是加強組織領導
為做好我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壹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擴招章程已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您參考: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2021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體現“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確保穩定有序、高質量完成擴招任務,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等八部門關於做好2021年高職院校擴招專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