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其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報警,並由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事故責任方應對受害人進行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
2.行政責任:肇事司機可能面臨罰款、扣分、暫扣或吊銷駕駛證等行政處罰;
3.刑事責任:造成重傷、死亡的,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駕駛人的刑事責任;
4.保險責任:根據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機動車發生涉及人身傷害和飲酒的交通事故時,將面臨嚴格的法律後果:酒後駕駛導致重大事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而酒後駕駛將被處以吊扣6個月駕駛證和高額罰款的處罰。酒駕者除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外,還將被禁止在五年內取得新的駕駛證,並且所有事故必須立即報警,交由交通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33條
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
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
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或者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壹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