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民主監督,提高執政能力水平。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是時代和人民的要求,是關系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決策。《決定》賦予CPPCC新的歷史使命,民主監督是實現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全面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這壹總目標的重要保證。首先,它可以保證執政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決策水平直接反映了決策者的思維方式、知識含量和把握全局的能力;決策的正確性要通過實踐來檢驗。正確的決策必須有正確的實施過程才能產生良好的效果,達到預期的目標,而民主監督是這種正確實踐的重要保證。實踐證明,CPPCC通過調查和視察,反映社情民意,對決策的實施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決策得以順利實施。二是有利於組織人事部門合理選拔任用人才,把德才兼備、有勇有謀、對黨忠誠、為人民作貢獻的優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中共中央提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因為近年來壹些平庸無能的領導在各個崗位上執政水平太低、執政能力太弱,與其崗位職責遠不相適應;民主監督是防止用人不當的有效途徑。誰是有能力的人,誰是平庸的人最清楚?因此,各級黨組織要走群眾路線,聽取群眾意見,重大人事安排要征求CPPCC的意見,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為地方經濟發展培養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從根本上提高執政水平。
做好民主監督,促進廉潔勤政。我們國家的每壹個公務員都要面對人民群眾,做人民的公仆,克服官員權力高的思想,虛心接受黨內監督、輿論監督和CPPCC的民主監督。只有這樣,才能成為人民需要的好黨員、好領導。為解決幹部廉潔勤政問題,黨中央先後制定了《中國* * *產黨內監督條例》、《中國* * *產黨內紀律處分條例》、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和《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形成了強大的內部監督網絡,CPPCC的民主監督也構成了良好的外部監督。CPPCC委員和各族各界人士充分發揮人民的信任,識破腐敗,向中央建言獻策。為了人民講真話的權利和義務,他們應該在各種職位上做好“CPPCC官員”。例如,宣威CPPCC 60多名成員被法制部門和窗口服務單位聘為道德監督員、紀律檢查員、稅務檢查員和新聞評論員,有效監督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促進了廉政勤政幹部隊伍建設。
搞好民主監督構建和諧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壹個安定有序、繁榮安寧、文明進步的社會。《決定》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是壹個全新的概念,具有新的時代內涵。構建和諧社會是全黨全國人民的壹件大事。只有當所有人都建設它,和諧社會才能形成。CPPCC的主題是團結和民主,這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條件。第壹,CPPCC委員來自各族各界,他們能夠暢通渠道,及時向黨政機關反映人民的呼聲。二是能及時化解矛盾。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壹步深入,各種利益分配出現差異。有些人壹時不理解,或者有些部門處理不當,產生了壹些矛盾。大多數CPPCC成員可以做很多工作來解決矛盾。此外,CPPCC人才濟濟,可以幫助黨委和政府解決問題。第三,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樹立文明意識,創建文明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為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朱發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