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江蘇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內設機構和職能

江蘇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內設機構和職能

(1)秘書處行政司(人事司)

負責辦公室文電、會議、機要、檔案、接待、外事、保密、安全、財務、後勤、資產管理等工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等。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

(2)綜合辦公室(研究室)

調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為省政府的重要決策提供法律咨詢;配合省* * *有關部門指導行政權力清理工作;參與指導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公開和行政效能建設;擬定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起草重要文件、講話和綜合材料;負責政府法律信息和政務公開;組織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和對外業務交流的研究和宣傳;負責清理和匯編省政府規章;編輯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匯編;組織省政府規章英文文本的翻譯、審查和出版。

(三)行政法規司

承辦政法、監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環境保護、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文化、衛生、計劃生育、質量技術監督、民防、民政、旅遊、統計、保密、民族和宗教等方面的法律工作;承擔有關省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

(4)經濟法規司

承辦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金融、稅務、商務、審計、工商、價格、交通、國土資源、測繪、農業、水利、海洋與漁業、糧食、群眾團體等方面的法律工作;承擔有關省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

(5)行政執法監督部門

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組織或參與對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情況的檢查;研究涉及同壹規範政府行為和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問題,起草配套規章、文件和批復,提出改進建議;承擔行政執法行為合法性和適當性的認定以及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的認定;協調和指導全省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承擔協調部門間法律糾紛的相關工作;承辦省政府規章備案工作;承擔相關省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相關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指導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組織對省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評估。

(六)行政復議場所

受理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承辦以省級部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或者轉送有關規範性文件審查申請;處理涉及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來信來訪;辦理全省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統計和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備案;負責全省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資格管理。

(七)行政復議的第二場所

制定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承辦以市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或者轉送相關規範性文件審查申請;代理或者參與省政府行政訴訟事務;承辦向省政府申請的行政賠償案件;協調涉及訴訟的省政府法律事務;指導和監督全省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聯系商業仲裁機構。

(8)法律協調辦公室

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監督指導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全省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劃,實行依法行政年度報告制度;調查研究依法行政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進行具體指導;承擔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政府機關黨委負責政府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開展政府法制建設基礎理論和立法、執法、法律監督活動中的應用性課題研究,承擔重大法律研究的組織協調作用;

組織翻譯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標準文本;

承辦有關部門和單位委托的涉外文本翻譯工作;

適應形勢和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開展國內外行政法制領域的學術交流;

規劃和組織政府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江蘇政府法制網站的內容更新和日常維護。承擔法律法規的編纂、出版和發行工作;

做好依法行政的宣傳教育;

負責組織相關人員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培訓。

  • 上一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1
  • 下一篇:老師陷入各種是非之中。妳覺得是什麽原因?為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