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交通違法如何扣分及其法律依據

交通違法如何扣分及其法律依據

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及法律依據是《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附件2(令號公安部123)。

2013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目也從38項增加到52項。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未登記車牌或遮擋車牌壹次扣12分。

10月8日,公安部發布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交通規則嚴管駕駛人。最新交通法規的扣分規則也更加嚴格。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壹旦車牌未登記或遮擋將扣12分。

最新交通法規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自2013 10起施行。2013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目也從38項增加到52項。

壹、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記12分:

(壹)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載客汽車(不含公共汽車)和校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或者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過規定時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50%,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不停車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十壹)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壹次記6分:

(壹)在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或者校車低於核定人數2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的;

(四)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以低於每小時20%的速度駕駛中型客車、校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

(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貨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時速超過20%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載貨車輛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非法占用應急車道的;

(九)在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不懸掛明顯標誌的;

(十壹)駕駛機動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不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不懸掛警示標誌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隱瞞或者欺騙更換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除中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不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壹次記3分:

(壹)駕駛載客汽車(不含公共汽車)和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不足20%的;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貨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下的;

(三)駕駛車輛裝載的貨物超過核定載質量不足30%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的;

(六)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未減速、停車或者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標線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超車、讓道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掛車規定的;

(十壹)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停車後,未按照規定使用燈光、設置警示標誌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壹次記2分:

(壹)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駛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撥打或者接聽手持電話以及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帽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在前方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未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校車標牌的規定,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核定的路線行駛的;

(八)校車接送學生時,不按照規定的站點停靠校車的;

(九)校車不搭載學生上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牌和停車標誌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檢查校車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壹)校車上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熄火前離開駕駛座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壹次記1分:

(壹)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符合規定的;

(三)駕駛機動車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和機動車駕駛證的。

  • 上一篇:2023年江蘇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
  • 下一篇:解釋MAPINFO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