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策法規來看,現階段我國安裝兒童安全座椅仍處於“應當”和“激勵”的非強制環節,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要求機動車前排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有學齡前兒童的後排應當適用專用座椅。
但實際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條的要求,有些地方會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在城市道路行駛的,處以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罰款。
在這壹階段,上海、山東、深圳、南京等地的許多地方性法規。已經逐漸要求安裝兒童安全座椅。其中,只有深圳對違規行為有明確的處罰規定:4歲以下兒童乘坐非營運載客汽車應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違反者可處罰300元。所以在我國,從法律到檢查,都需要再次完善。
安裝兒童安全座椅實際上是對兒童的約束裝置,相當於給成人系上了安全帶。然而,根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經濟藍皮書2018》顯示,兒童自駕出行最關鍵的方式是父母帶著孩子坐在後座,占比超過55.23%,卻不知道這裏面隱藏著極大的風險。
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兒童座椅總檢測技術工程師徐哲介紹,在撞擊的瞬間,車內的物體會造成自身凈重30-50倍的慣性矩。如果家長把孩子抱在後座,壹個10kg的孩子會造成300-500KG的力,家長很難抱著。
而如果父母帶著孩子坐在副駕駛座上,壹旦汽車安全氣囊打開,就會導致孩子頭頸部的位移,甚至造成死亡。即使安全氣囊彈出,孩子也很可能撞到汽車的儀表板或擋風玻璃上。
據《中國兒童道路交通安全與經濟藍皮書2018》數據顯示,兒童道路交通事故存活率是沒有兒童安全座椅的兒童道路交通事故存活率的8倍,受傷率是後者的3倍。
此外,據公安部公路交通安全研究所機動車研究室負責人周介紹,根據道路交通事故中兒童死亡方式的統計,腦損傷占79%,避免腦損傷是充分發揮兒童安全座椅作用的關鍵。
在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的統計中也顯示,當車身突然發生碰撞時,兒童安全座椅的正確應用可以使嬰兒車禍的傷亡人數減少70%以上;1至4歲兒童死亡率可降低54%以上;4至7歲兒童的存活率也下降了59%以上。
從以上數據信息,足以看出兒童座椅安裝應用的必要性,家長要重視,不要心存僥幸。另外,如果孩子不願意坐兒童安全座椅,家長也可以按照讓孩子在家模擬坐、轉移孩子註意力、在車上陪孩子做遊戲、以身作則、文化教育的方法,正確引導孩子習慣性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兒童安全座椅提示
1、1及以下(靜止體重0-13KG)的嬰兒應使用反方向安裝的兒童車輛安全座椅。安全座椅有靠背、靠背、頭頸部安全枕等重保養,安全座椅會很大程度上吸收碰撞的沖擊力。
2.65,438+0-4歲兒童(靜止體重9-65,438+08 kg)應更換為正面兒童座椅,同時座椅中的約束帶必須適當控制兒童。隨著兒童的發育,只要兒童的休息重量不超過座椅的承載能力或者約束帶的長度可以控制,就應該盡量使用這種座椅。
3、4-12歲(休體重15-36KG,身高145 cm以下)兒童需要使用增高座椅,並確保安全帶背帶在兒童肩上,跨在兒童十字架上;
4.12歲以上兒童(靜止體重36KG,身高145 cm)應用成人安全帶時,應保證成人安全帶的約束部位在兒童的肩膀上,跨系,並能靠著座椅坐著,使其雙腳穩定著地,並能在所有交通出行的全過程中保持那個姿勢;
5、註意檢查安裝是否牢固,方式是手按座椅晃動,上下左右移動不超過3厘米,同時壹定要讓孩子坐在後座,在孩子鎖車的同時鎖好,防止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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