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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快遞二次收費相關的法律法規

國內很多鄉鎮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取件二次收費。收費標準壹般為1,最高為5元內10元。所謂鄉鎮快遞取件二次收費,是指消費者在網購時已經支付了郵費或者商家承諾保證郵費,但在取件時被快遞公司的鄉鎮服務網點強制要求支付取件費或派送費。消費者對這種重復收費、不事先告知、亂收費標準等收費亂象意見很大。8月13日,四川省消費者委員會聯合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與申通、中通、童淵、大雲等四家快遞公司召開約談會,明確要求停止收取二次費用。鄉鎮快遞二次收費有哪些法律紅線?四川省消費者委員會邀請律師團律師對本期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並給予權威解答,厘清運輸合同關系。在消費者網購和商品配送過程中,主要存在兩種合同關系:壹是消費者與賣家之間的關系形成了買賣合同;二是賣方承諾對郵件進行包裝,賣方與快遞公司之間建立了運輸合同關系。《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應當將快件(郵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郵政行業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快遞服務機構應當為快件提供至少兩次免費寄遞”。可見,根據快遞行業的規定和標準,快遞公司自行將貨物送達消費者手中是合同義務和行業要求。消費者從電商平臺通過包裹郵寄購買商品,運費已提前結算。賣家選擇快遞公司發貨。本質上,快遞公司與賣家是合同關系,快遞公司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將貨物送達目的地,不能因派送成本高、超出派送範圍或其他原因額外收取費用。消費者在取快遞時被鄉鎮服務網點要求額外收費,快遞公司違反了與賣家的合同,屬於二次收費。根據《郵政行業快遞服務標準》:“收件人仍需快遞服務機構投遞兩次未投遞的快件的,快遞服務機構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提前告知收件人收費標準。”銷售者支付相應快遞費的,快遞公司應當按照運輸合同約定,免費向消費者投遞不少於2次,不能向消費者額外收取費用。超過兩次免費送貨後,快遞公司也應該向合同對方的賣家收取合理的費用,而不是向消費者收費。鄉鎮服務網點擅自向消費者收取取件費,屬於違法違約行為。快遞服務是指快遞公司將快件送到鄉鎮服務網點。這只是快遞公司和鄉鎮服務網點之間的合同關系。雙方如何分配快遞費,屬於雙方自主約定的範圍。鄉鎮服務網點給消費者投遞包裹,屬於快遞公司的服務範圍,消費者不應該額外付費。所以鄉鎮服務網點的費用由快遞公司支付,消費者的取件費是重復收費。侵害了消費者的三項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都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需要明碼標價;《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和《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要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變更服務項目、增加服務費用時,應當提前告知消費者。但是,賣家和快遞公司在消費者購買商品時沒有給出任何提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此外,《合同法》還規定,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壹方不得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另壹方。強制二次收費行為明顯違背了這壹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該收費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和《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的規定。經營者不得以高於標價的價格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此外,《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還規定,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其經營場所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示其服務種類、服務時限、服務價格、損失賠償、投訴處理等服務承諾。《郵政行業快遞服務標準》也明確規定,快遞服務機構在提供服務前,應當告知客戶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內容應當包括附加服務的費用。因此,快遞公司在提供服務前沒有告知消費者需要收取額外服務費,向消費者收取不同數額的額外服務費,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快遞公司未告知消費者收取額外服務費,侵犯了消費者提供服務前的知情權;消費者拒絕支付額外服務費時,拒絕交付快遞,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服務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物憑證或者發票等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顯然,快遞經營者收取服務費後不開具發票,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鄉鎮快遞網點的二次收費行為,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損害了消費者的財產安全;快遞二次收費具有強制性,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快遞二次收費不告知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涉嫌強制交易的快遞公司以消費者未支付第二次費用為由,拒絕交付已經屬於消費者的貨物,構成強制交易。它通過強制手段要求消費者支付第二項費用。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違反了合同法中的平等自願原則,屬於以脅迫手段訂立的無效合同。從民法上來說,從壹開始就是無效的,在這個合同下取得的財產應該返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快遞服務收費應當透明,應當收取的費用應當提前向消費者公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知道自己在消費什麽,有權拒絕強制消費。各快遞公司承諾投遞範圍內的快遞,必須按照與客戶約定的地址或方式投遞。快遞公司應該為快件提供至少兩次免費遞送。收件人仍需快遞公司投遞兩次未投遞的快件的,快遞公司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提前告知收件人收費標準。如果快件超出了承諾的投遞範圍,快遞公司可以通知客戶到最近的網點領取,或者按照與客戶約定的方式投遞。但目前很多鄉鎮的快遞都存在二次收費,因為只收費,不服務,不告知,所以是強制性的。涉嫌偷稅漏稅的鄉鎮快遞網點第二項收費的名稱是派送費或取件費,這項費用是快遞費的壹部分。賣家向快遞公司付款後,快遞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納稅。鄉鎮服務網點收取的二次費用不包含在快遞費中。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不繳納相應稅款的,涉嫌偷稅。《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經營服務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應當按照規定開具發票。此外,《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快遞企業收取服務費後不開具發票,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涉嫌偷稅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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