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北新區應當按照奎屯市和農七師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依托奎屯市和農七師及其周邊地區的優勢資源,堅持資源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環境可持續,把天北新區建設成為生態良好、環境優美、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城市新區。第四條天北新區產業發展應當按照自治區和兵團、奎屯市、農七師天山北坡經濟帶發展規劃,發展以現代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特色農副產品精深加工業以及其他符合環境保護和循環經濟要求的產業。第五條投資者和經營者在天北新區的投資經營活動、財產、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法規保護。
田北新區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第六條天北新區設立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天北新區管委會),作為奎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在奎屯市人民政府和農七師的指導下,對天北新區實施統壹管理。第七條田北新區管理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田北新區的行政規章和具體辦法;
(二)編制田北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經上級人民政府批準後組織實施;
(三)按規定權限審批田北新區的投資項目;
(四)根據奎屯市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田北新區分區規劃、控制性規劃和專項規劃,並按法定程序批準後負責實施;
(五)負責奎屯市土地總體規劃範圍內田北新區的土地管理、土地規劃、開發利用和經營,並依法接受委托辦理相關手續、頒發相關證書;
(六)負責田北新區建築市場和建築活動的管理,並受委托核發相關行政許可證件;
(七)負責田北新區財政、國有資產、勞動和社會保障、社區、綜治、公安、審計、統計、環保、安全生產、民政、科技、人口和計劃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
(八)負責田北新區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的投資建設和管理;
(九)管理田北新區的房地產開發和產權、產權登記和房地產市場,受委托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及相關證件;
(十)受奎屯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田北新區管委會工作機構可以依法對管理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壹)負責田北新區的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進出口貿易;
(十二)協調相關部門在田北新區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
(十三)奎屯市人民政府和農七師賦予的其他職權。第八條天北新區管理委員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高效精幹的原則,設立若幹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天北新區的經濟和行政事務,監督法律、法規、本條例和各項規劃、制度、措施的實施。第九條奎屯市人民政府和農七師職能部門可以委托天北新區管委會相關職能部門行使和指導與天北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的各項管理職能。第十條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可以在天北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開展相關工作。第十壹條天北新區稅收收入地方分成比例,其預決算接受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審計監督。
奎屯市人民政府和農七師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加大對田北新區的支持力度。第十二條天北新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由天北新區管委會按照財權和事權相統壹的原則征收和管理。第十三條天北新區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國家支持的建設項目應當納入奎屯市和農七師建設項目規劃。第十四條天北新區管委會應當培育和引導社會中介機構為天北新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提供優質、全面、高效的服務。第十五條天北新區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享受國家和各級人民政府給予奎屯市和農七師的優惠待遇。第十六條天北新區管委會及其所屬部門的工作人員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等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按照其隸屬關系和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