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婚姻法新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在婚姻問題暴露的問題越來越多之後,離婚也很常見。離婚時,我們最關心的是財產分割。看看2022年婚姻法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新規定。
2022年婚姻法新規定離婚財產分割1民法典。
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第1088條夫妻壹方承擔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等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壹方要求補償,另壹方應當予以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壹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應當共同清償債務。* * *同壹財產未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約定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壹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壹方生活困難的,有經濟能力的另壹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091條離婚時,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第1092條夫妻壹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
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節選)
第四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請求分割同壹財產的,除下列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重大原因外,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壹)壹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婚姻財產或者偽造婚姻債務,嚴重損害婚姻財產利益的;
(2)負有法定贍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療,但對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第五條夫妻壹方婚後的個人財產所得,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壹方所有的財產贈與另壹方,贈與人在贈與財產變更登記前撤銷贈與,另壹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壹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父母壹方婚後為其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可以視為僅贈與其子女壹方,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父母雙方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壹個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該房產可視為雙方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同壹財產償還貸款,且該房地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該房地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產權的壹方所有,未歸還的借款為登記產權的壹方的個人債務。婚後雙方為償還貸款所支付的金額及相應的房產增值部分,由辦理產權登記的壹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補償給另壹方。
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以壹方父母名義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壹方父母名下,另壹方主張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房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第十三條當事人達成的離婚協議附條件辦理離婚登記或者在人民法院離婚協議無效,壹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財產分割協議未生效,根據實際情況分割夫妻財產。
第十四條夫妻訂立借款協議,將夫妻共同財產借給壹方用於個人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個人事務的,視為雙方同意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可以按照借款協議辦理離婚。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節選)
第十五條夫妻分割同壹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照市場價格難以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壹方以壹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出資額,另壹方不是公司股東的,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夫妻雙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出資轉讓給股東的配偶,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公司股東;
(二)夫妻就出資的轉讓份額、轉讓價格等事項達成協議後,半數以上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出資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半數以上股東不同意轉讓且不願以同等價格購買出資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公司股東。
前款規定的用於證明半數以上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或者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書面聲明。
可見,對夫妻財產分割是有非常細致的規定的。夫妻財產分割不僅針對現金,還包括不動產,比如同壹公司經營的房屋、單位等。有些情況可能更復雜,這些在我們的法律中有詳細規定。
2022年婚姻法新規定離婚財產分割2。2022年婚姻法規定的離婚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1,婚姻法離婚財產分配對於夫妻,同壹財產壹般應平分。也就是說,夫妻共有財產,原則上平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具體處理方式也可以有所不同。屬於個人的物品壹般歸個人所有。
2.分居兩地的夫妻管理使用的同壹財產,分割時分別歸管理人和使用人所有;對於差額部分,財產較多的壹方應當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補償對方。
3.登記結婚尚未同居,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或者婚前給付造成給付方生活困難的,可以在離婚時請求對方返還彩禮。
4.壹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被占用的財產可以歸壹方所有,共有被占用財產的壹方應當向另壹方補償被占用財產價值的壹半。
5.離婚時,夫妻雙方當年經營的種養業,沒有收入的,為了發展生產經營,應當合理分割或者折價。
6.雙方婚前對壹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拆除、新建,離婚時產權未發生變化。屬於另壹方的增殖部分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給另壹方。
7.通過婚姻取得的財產,如果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對方因為索要財產生活困難。可以酌情退回。如果難以確定所取得的財產的性質,可以作為贈與處理。
8.夫妻共有的不適宜分割使用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的原則,分配給壹方。得到房屋的壹方應賠償另壹方房屋價值的壹半。在雙方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
9.離婚時壹方的全部知識產權未實現經濟利益的,分割夫妻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照顧另壹方。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生活中自然受損、消耗或丟失。離婚時壹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請求賠償的,不予支持。
第二,同意離婚財產分配就不能都反悔嗎?
可以在協議離婚後壹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或者解除財產分割協議。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沒有欺詐、脅迫行為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022年婚姻法新規定離婚財產分割31。如果夫妻壹方隨意揮霍同壹財產,只要離婚時提供有利證據,法院會酌情處理。壹般情況下,揮霍財產的壹方得到的財產會更少,嚴重的甚至壹分錢都不會給他。
2.房地產問題壹直是當下的熱門話題。離婚的話,夫妻真的要分房子。如果是婚前購房,選擇全款支付。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婚前財產不能用於分割。
3.如果結婚前買房先付首付,名下登記在自己名下,也是婚前財產,房子不能分割。但如果妳們結婚後對方幫忙還貸,那麽* * *還貸的部分和房子增值的部分屬於* * *同壹財產。
新婚姻法中有哪些離婚條款?
1.如果夫妻協議離婚,現在增加了壹個30天的冷靜期,也就是說,如果帶的材料都齊全,關系真的破裂了,工作人員是不會受理的,必須等30天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2.協議離婚的,必須簽離婚協議。協議中的內容要詳細。另外,妳壹定要具體說明* * *有負債的問題。如果沒有寫或者內容不詳細,工作人員不會受理。妳需要回去完整的寫壹遍,然後再提交材料。工作人員核實沒有問題才會幫忙處理。
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婦女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1.離婚時,共同生活的夫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 *同壹財產未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2.壹方生活困難的,另壹方應從其房屋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3.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