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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保密協議的範本是什麽?

員工離職保密協議範本(僅供參考)

甲方:?乙方:

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責,已經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以任何形式公開披露或泄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壹條商業秘密

1.本協議中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商業信息和其他文件。乙方應對該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的簽署可視為甲方對其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資料是指技術方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手冊、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壹切有關資料。甲方擁有或獲得的..

3.專有技術是指甲方所擁有的與生產和產品銷售有關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數據、制造工藝、制造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以及其他未以完整形式公開且在任何地方未被作為工業產權保護的技術。

4.業務信息是指營銷策略、貨源信息、定價政策、未公開的財務信息、合同、交易對手信息、客戶名單等銷售和業務信息。

5.甲方依法承諾保密的事項(如在簽約過程中知悉其他方的商業秘密)以及相關協議(如技術合同)中承諾保密的事項也屬於本保密協議中提及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1.乙方是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並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人。

2.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為甲方謀利益,在辭職期間不從事任何不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應嚴格保守因其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並保證這些商業秘密不會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疏忽。即使這些信息可能完全是由乙方自己因工作而構思或獲得的。

2.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泄露或使用商業秘密,不得制造復制商業秘密的設備,不得以任何形式帶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品;

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不得復印或泄露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3.如乙方發現商業秘密已經泄露或因自身過失泄露,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壹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應向甲方歸還與工作相關的技術資料、測試設備、測試材料和客戶名單..

5.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承認甲方對乙方在受聘期間獲得或產生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所有權,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保守上述商業秘密。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甲方授權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相關信息和技術已經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已履行,不影響其保密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大寫?元)。

2.若乙方向第三方泄露商業秘密或利用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不得低於因其違反義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前項損失賠償之計算方式如下:

①損失賠償是甲方因乙方違約或侵權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如下:因乙方違約、侵權導致甲方產品銷量減少,銷量減少總數乘以各產品利潤的乘積;

(2)如果甲方的損失難以按照方法(1)所述的計算方法計算,損失賠償金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計算方法為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直接相關的產品中獲得的利潤乘以市場銷售總額的乘積;或不少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費的合理金額作為損失賠償。

③甲方為調查乙方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計入損害賠償金額。

(4)如乙方違約或侵權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甲方可選擇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6條爭端解決的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東莞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雙方已仔細閱讀了本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理解其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有效性和變更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日期年月

擴展數據:

保密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1)機密信息的範圍

用人單位在約定保密內容時,要明確需要保密的對象、範圍、內容和期限,最好以列舉的方式列出所有需要保密的內容,否則容易因約定不明確而引發訴訟糾紛。

不同企業和同壹企業不同時期,保密的範圍和內容也發生了變化,用人單位應及時修改保密協議的內容。

(2)保密主題

商業秘密的保密主體壹般限於保密崗位的勞動者。對於保密崗位和技術崗位,要求不得泄露、贈與、轉讓、銷毀或協助第三方侵犯公司商業秘密。

除上述保密崗位外,不壹定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在工作中有意或無意知悉公司秘密,也應納入保密主體範圍,承擔保密責任。此外,掌握商業秘密的勞動者的家屬、朋友也應負有同樣的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3)約定的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應在保密協議中明確規定。雖然法律規定了勞動者的保密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而免除,但由於商業秘密已經到期、被公開或者被消滅,最好規定保密義務的起止時間,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4)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保密協議中,如何使用商業秘密、涉及商業秘密的職務成果的歸屬、保密文件的保存和銷毀方式等。應明確約定,如有特殊條款,應以列舉方式約定。

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保密協議中不得直接設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存在被認定無效的風險。但這並不意味著不能在保密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而是可以在保密協議中約定違反保密義務的賠償內容和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

(五)約定的競業禁止條款

雖然競業禁止條款是可選的,但不可否認的是,競業禁止條款是商業秘密的有力保護傘。

需要註意的是,競業限制的期限和義務、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時間、條款終止的條件等都必須約定明確,否則企業壹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額經濟補償金的危險。

(6)爭議管轄權

可以在保密協議中約定爭議解決機構,但爭議解決機構必須具有確定性和唯壹性。不允許約定仲裁機構和法院的選擇,也不允許約定A地和B地仲裁機構或法院的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每個企業在不同的情況下都需要保密,如何簽訂保密協議更好的保護用人單位的權益需要具體分析。簽訂保密協議時最好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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