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香港有最完善的公務員制度。
壹.歷史
1842年8月29日,英國政府強迫清朝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1843年4月,英國委任香港總督先後頒布了《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這是最早的兩份關於香港政制的重要法律文件,並以這兩份文件為基礎確立了香港的政制。從這兩份文件的內容和香港的實際情況,可以看出香港現行政治體制的壹些特點。
首先,它具有鮮明的殖民性質。香港總督是女王在香港的代表,是香港的首腦。行政會議和立法會議協助他的工作,他有很大的權力,但最終他的權力集中在倫敦。香港制定的法律不能違背英國政府的指令。英國國王對香港頒布的法律有否決權。英國國王、樞密院和英國議會可以為香港立法。《皇室訓令》第26條也規定,有10項內容的法案不能以王室的名義由總督批準。《英皇制誥》強調要維護英國政府在香港的權益。總督必須認識到,授予他的所有權力只能根據倫敦給他的指示來行使。這清楚反映了香港政制的殖民地特色。從英國占領香港壹百多年的歷史來看,香港的行政會議和立法會議大部分成員都是由英國委任的。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英國才倉促提出在香港實行代議政制,1985年才有部分民選議員產生。當初行政會議和立法會議都沒有華人。直到1880立法局才有壹名中國議員,直到1926行政局才有壹名中國議員。直到70年代,行政會議和立法會議才逐漸增加中國成員。
現在的《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是在1917年修訂再版的,1917年後有壹些改動,但這兩個文件中的很多條款仍然保留了19世紀的原文。雖然香港的實際情況發生了壹些變化,比如1991的香港立法會部分直選,1993的香港總督不再擔任立法會主席,行政會議和立法會的華人議員增多,華人高級政務官增多,但香港政治體制的殖民地性質基本未變。
第二,州長高度集權。香港政治體制的這壹特點與殖民主義的性質密切相關。只有賦予總督很大的權力,才有助於維持殖民統治。香港政府公布的年報也承認:“總督是英國女王在香港的代表,擁有指導香港政務的最高權力,名義上是香港三軍總司令。”《英皇制誥》還規定,香港所有文武官員和平民必須服從國王任命的總督。可見,在英國殖民主義統治下,香港連資產階級民主都不存在,長期沒有選舉制度和代議制。所有香港人都只服從總督。
總督的權力主要包括:1。享受英國國王授予的壹切權力。即《英皇制誥》說“王室授權並指示總督、總司令行使職權範圍內的壹切權力”;2.享有很大的行政權力。總督有權召集行政會議,向行政會議提出動議,在咨詢行政會議成員後作出決定,否決行政會議成員的意見並上報王室,任命行政會議成員和立法會議成員擔任行政會議主席,並根據國王通過重要國務秘書的指示主持行政會議的會議。因此,行政委員會是總督的咨詢機構。總督還有權依法任命法官、治安官和其他官員。總督之下有布政司、財政司和律政司,布政司和主管他的政府部門向總督負責。3.享有立法權。總督有權根據立法委員會的意見並征得其同意制定法律,隨時解散立法委員會,批準或否決立法委員會通過的法案。1993之後,香港總督雖不再擔任立法會主席,但立法會並不享有完全立法權,其作為總督立法咨詢機構的性質並未改變。4.享有壹定的司法權。除任命法官的權力外,總督有權赦免刑事案件中的共犯,命令他們提供證據,將首犯或其他犯人繩之以法,並有權釋放罪犯或有條件釋放罪犯,赦免或減刑,緩刑,減少罰金、罰款或沒收;5.享受軍事力量。總督平時是名義上的三軍總司令,但英軍司令要向他提供兵力和香港防務情況。在緊急情況下,總督可以下令派兵幫助維護香港的安全,而無需事先征求英國政府的意見,只有在國際事務中動用軍隊才需要得到英國政府的同意。
第三,歷史悠久的英式司法制度和文官制度。壹百多年來,香港參照英國的司法制度和公務人員制度,逐漸形成了自己比較完整的相應制度,對維持香港的行政效率起到了壹定的作用。
香港現在有最高法院,由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組成,對刑事和民事案件擁有無限管轄權。最高法院的院長是首席大法官,被稱為大法官。不服上訴法院判決的,可以向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提出上訴。香港也有地方法院處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可以在壹定數額內處理,刑事案件可以處理更嚴重的案件。不服地方法院判決的人可以向上訴法院提起訴訟。香港還有裁判法院和其他專門法院。治安法院審理相對較輕的刑事案件,律政司可根據案件的嚴重程度,申請將案件移交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其他專門法庭指兒童法庭、死因裁判法庭、小額錢債審裁處、勞資審裁處、土地審裁處、色情審裁處及其他法庭。法官通常由獨立的司法服務委員會向總督推薦並任命。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實行從案原則、獨立審判原則、公正訴訟原則和陪審團制度。
香港公務員制度基本模仿英國公務員制度,特點是:1。公開考試,擇優錄取,嚴格考核,擇優獎勵;2.公務員制度的法制化。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公務員的地位、責任、權利和義務,有利於公務員隊伍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只要依法辦事,就可以長期任職;3.公務員專業化。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要求,對公務員職業化的要求越來越高;4.公務員保持政治中立。為了履行公務,要求公務員不得參與某些政治經濟活動;5.公務人員的工資福利相對優厚。
四是咨詢機構較多。這是香港政治制度的另壹個特點。香港的咨詢組織壹般分為五類:向部門首長提供意見的法定組織(如保護稀有動植物委員會),向政府提供意見的法定組織(如教育委員會),向部門首長提供意見的非法定組織(如勞工顧問委員會),向政府提供意見的非法定組織(如交通咨詢委員會),以及執行某些事務的委員會(如香港考試局)。有500多個咨詢委員會。這些咨詢委員會在溝通香港政府和居民的意見,維護英國殖民統治方面,發揮了壹定的作用。
第二,社會結構
在任何歷史時期,社會總是以其特定的結構形式存在和發展。社會結構是人類社會有機整體中最基本的表現形式,是社會系統中各階層相互作用、相互聯系的壹種相對持久、穩定的模式。壹方面,社會結構規定了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及其分層;另壹方面,社會結構的發展變化既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也是社會階層矛盾運動的結果。社會分層理論是壹種特殊的社會學理論。在各種社會分層理論中,馬克思的理論和韋伯的理論影響較大。馬克思認為經濟因素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占有和控制生產資料的是統治階級,不占有和控制生產資料而被剝削的是從屬階級。韋伯將階級的概念分解為權力、財富和聲望三個不同又相互聯系的因素,並由此提出了所謂的“三層標準”,即從權力地位、經濟地位和聲望地位三個維度來研究社會地位的差異。[1]
在現代城市社會中,由職業、財產、社會地位、受教育程度、權力和威望形成的不同社會層次最為典型。在二戰前的香港社會,上述因素形成的不同社會階層的劃分明顯存在。此外,由於香港處於異族統治之下,在決定社會分層的各種因素中,種族因素起著極其突出的作用。壹般來說,在社會等級的金字塔上,外國人作為壹個整體,占據了社會中上階層的位置,其中歐美人,主要是英國人,處於社會等級的頂峰。其下是在當地長大的中國中上階層,其下是中國社會的下層。本文將詳細分析各個社會階層的角色特征和相互作用,從而對二戰前香港的社會結構有壹個全面的把握。
壹.外國社會
二戰前,香港的外國人數量通常占總人口的2%-3%,其中歐美人約占壹半,其余主要是葡萄牙人、印度人和日本人。戰前,香港具有明顯的殖民地社會特征。在這個異國社會,外國人和中國人有著完全不同的職業結構、收入水平和生活方式,形成了兩個截然不同的陣營。外國人這個少數群體構成了壹個占主導地位的社會階層。
從經濟角度來看,英國商業資本經過幾十年的運作,在香港商界大放異彩,掌握著香港的經濟命脈。最強大的四家英資集團是匯豐、渣打、怡和和太古。匯豐和渣打兩家銀行控制著香港的金融體系,而房地產行業往往以拿地公司的姿態決定進退。二戰前,中環幾乎所有最值錢的土地和最著名的建築都被置地和其他英國公司占據。[2]
政治上,歐洲人和其他外國人在港英政府中擔任大大小小的行政職務。1914年政府公務員4447人,其中歐裔515人,占11.6%。1930年,10004公務員中,歐洲人956人,占11%。1920年代期間,香港大學培養了中國畢業生。從節約工資的角度出發,港英殖民地部同意香港政府部分部門自主聘用港大畢業生擔任年薪5000元以下的崗位。然而,類似的任命極為罕見。政府部門的負責人都是外國人,他們拒絕雇用中國人,理由是效率低,不可靠。只有教育署聘請了30名畢業生當老師,而工務署則表示不想聘請本地畢業生。[3]甚至許多政府部門的低級職位,如警察部隊的督察、獄卒、衛生局的代表、工務局的主管和各政府機構的辦事員,都優先考慮外國人,很少給中國人機會。比如1939年,香港警隊的構成如下:歐裔306人,占13.8%,印裔774人,占34.9%,本地華人844人,占38%,來自阿哈瓦的華人296人,占13.3%。[4]這與外籍人士占香港總人口2%-3%的比例極不相稱。歐洲人出於多種原因持有不同的立場。壹方面,部門負責人認為歐洲的下屬比中國人更可靠,腐敗更少,效率更高。還有壹個對大英帝國忠誠的問題。另壹方面,這種任命制可以給歐洲人帶來實際的經濟利益。想在香港發展的歐洲初級官員的子女,往往以實習生的身份進入壹些政府機構,他們很快就會被提拔到高級職位,並以英鎊支付薪酬。[5]
從職業構成來看,絕大多數外國人從事中高級職業。在1901年的人口統計中,* *明確申報職業的外國人有3981人。按從業人數排序,從業人員770人,占外籍職業人口總數的19.3%,政府工作人員558人,占14%,商人。[6]30年過去了,這種情況基本沒有改變。有關詳細信息,請參見下表:
表1:1931年外國人在香港的職業分布
工作類別比例(%)
公共行政和國防10745 57.4
工作人員2038 10.9
運輸從業人員1384 7.4
專業人員1286 6.9
商業、金融和保險999 5.3
金屬工人146 0.8
其他211011.3
總計18708 100.00
資料來源:1931香港人口統計報告,第144頁,表35。
上表顯示,政府雇員、商人、職員和專業人員仍然是外國人的主要職業。外國人不僅在政治、商業和技術部門擔任重要職務,還在各種政府機構和商業組織中擔任辦事員。此外,外地人中也有體力勞動者和無所事事的流浪者,但數量相對較少。
從收入和生活方式來看,外國人因為率先在高層就業,收入水平很高,生活非常優越。1901年,中國苦力平均月收入9元,相當於年收入108元。在歐洲人當中,除去月薪上萬元的總督和首席秘書,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其他人平均年收入為1892元。[7]歐洲人認為,在香港月收入低於80元(即年收入在960元)的人是很窮的:“他們的運氣極差,這樣的收入是壹種恥辱”。[8]當時富裕的歐洲人有大量的家仆,壹個家庭要雇傭大約65,438+02-65,438+05個中國人做仆人,分為廚師、管家、保姆、洗衣工、裁縫、園丁、挑夫、司機、清潔工等等。[9]
根據1921,歐美人的生活因收入不同而分為不同的層次。住在山頂區的相對富裕,其次是低級政府官員的子女。這些人要麽在警察部隊、清潔局等機構擔任低級職務,要麽在公司做低級職員,年收入從150英鎊到500多英鎊不等。還有壹部分人因為職業的關系,只能過著下層的生活。關於在香港生活的歐美人的整體生活狀況,報告指出“如果用家鄉窮人的概念來衡量,根本沒有窮人”。[10]
總的來說,戰前香港社會外國人的優越感是很明顯的。他們占據了太多的社會資源,享受著各種特權。當然,這個特殊的社會階層也有自己的利弊。由於香港是英國殖民地,從壹開始來港的歐美人似乎就控制了香港的政治和經濟命脈。他們要麽是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要麽是商場的大階層,屬於社會等級體系中的最高階層。因為英國統治者對中國人總是心存疑慮,所以更願意信任其他外國人。因此,香港的其他外國人憑借英國統治的便利,獲得了優於中國人的地位。他們可以獲得更好的社會地位,輕松加入中上層階級。葡萄牙人和印度人是香港的兩大外國人群體。從葡萄牙人的情況來看,他們的成年人幾乎都從事商業或職員,即使是最窮的人也不願意從事體力勞動。[11]印度人與香港的關系源遠流長。他們在香港半永久居住,主要從事貿易、商業和工業。[12]
事實上,來港的歐美人,尤其是英國人,並不是他們社會的精英。有學者指出,“由於維多利亞這個小港口貧瘠、偏遠、落後,缺乏誘惑和歷史感,所以它對英國貴族的吸引力不如印度,也不如上海充滿冒險機會。大部分來香港的歐洲人只是平庸、缺乏創造力、端莊保守的中產階級”。[13]正是這些平庸的歐洲人和西方人以及他們信任的其他外國人,借助種族優勢,成為香港社會中的壹個特殊社會階層。
第二,中國社會的中上層階級
香港開埠初期,華人社會整體上是與洋人社會相對應而存在的,肯定處於下層。19世紀下半葉,中國社會開始分化,少數華人憑借經濟上的成功,與絕大多數中國社會區分開來。中國社會明顯形成了不同的階層。
(壹)中國中上層社會的規模和構成
香港華人中上階層社會的出現,完全是華商經濟成功的結果。麥克斯。韋伯認為,作為某個統治者集團附庸的民族和宗教少數派,被自願或非自願地排除在具有政治影響力的職位之外,因此他們往往開始從事受特殊力量驅使的經濟活動。他們最有能力的成員,因為他們沒有機會為國家服務,努力滿足他們在這壹領域的能力得到認可的願望。[14]華商在香港的發展與此頗為相似。英國統治者壟斷政權後,華人從商致富基本只有壹條路。英國統治香港後,利用當地優良的港口條件,大力建設港口設施,使香港成為英國遠東貿易的重要樞紐。19世紀下半葉,香港確立了轉口貿易港的地位。圍繞進出口貿易的各種商業活動使香港發展成為壹個商業城市。在這樣的經濟形態下,逐漸出現了華商。因為香港華人社會既沒有官僚階層,也沒有紳士階層,所以香港華人中上階層比較單壹,主要由各種規模的華商組成。
19世紀下半葉,買辦和尚虹是中國中上層社會最重要的兩支力量。
買辦是典型的在夾縫中求生存求發展的群體,是成功的“中間商人”。香港開埠後,中外有差距。中國人憑借勤奮的性格和豐富的商業經驗,成功填補了這壹空白。開埠之初,壹些接受英語教育的中國人在傳教士創辦的學校接受培訓。憑借語言的便利,他們從以東西方貿易為主的經濟環境中獲益良多,成為外資洋行、銀行、大公司的華人買辦。到19世紀下半葉,買辦的勢力已經相當可觀。
華商的另壹支重要力量是利用英國人創造的貿易環境獨立發展起來的行商。他們主要從事進出口貿易。行商大致可分為兩類,壹類是南北行,主要是從北方到南方運輸和販賣貨物。第二,金山莊和其他向海外華人社區出售商品的商號。到了近代,由於中國人大量移民到華北、澳洲和東南亞,這些地區對美國商品的需求急劇增加,湧現出壹批香港商人。專門為北美賣貨的叫金山莊,南陽村則用於供應南陽。此外,還有秘魯村、安南村和魯宗村。其中,金山莊最具代表性。
從當時中國社會領導人的構成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買辦和商人的巨大權力。華商1869創辦東華醫院時,有12位總理,都是華商精英,其中買辦、商人是主流。據統計,東華醫院從1869到1899的362位總理中,買辦和南北商人占據的席位最多。此外,金山莊、公百行、米行、皮頭行的商戶地位也較為搶眼。65438至1899的保糧局1887至116宰相中,南北商人、買辦、金山莊商人突出,錢莊、銀行、綢緞、花紗、洋貨店商人也起了重要作用,情況與東華相似。[15]
20世紀後,中國中上層階級發生了兩次顯著變化。首先,由於中國資本的進壹步崛起,中上層社會的規模逐漸擴大。當時香港轉口貿易的發展進壹步促進了航運和金融的繁榮,而人口的快速增長又刺激了房地產、酒店、零售百貨等行業的繁榮。在香港經濟持續發展的環境下,香港華人在各個經濟領域開疆拓土,華商經濟實力顯著增強。此時華商的整體經濟實力不如英國資本雄厚,但華商經營的工商企業數量已占相當比例。20世紀上半葉,香港華人經濟的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在傳統的進出口貿易中,華商的經營規模進壹步擴大。據統計,1894年,港九華商開始了“約90次南北行,約100次金山莊。”【16】據1915《香港華商交通名稱指南》統計,當時香港華商經營的商號有84家,金山莊有239家,在西班牙和東南亞從事貿易的有186家。此外,還有上海莊等100多家商行從事國內貿易(廣東除外)。以上數字只是大規模的事務所。事實上,《南方指南》中所列的大小商家大約有1700家,從事各種貨物的進出口業務。【18】可以看出,從事進出口業務的華商數量大增。以南向、金山莊為代表的中資港商,約占當時香港貿易總額的四分之壹。[19]
第二,華商在經營上有了新的拓展。隨著人口的增長,香港本地的百貨商場市場逐漸成熟。壹批澳洲歸國華僑適應時勢,將西方百貨經營的先進理念引入香港。1900年,隨著石現百貨在澳洲馬英標的開業,中國商人開始進入百貨業。此後,永安百貨、大新百貨、中華百貨相繼成立。到20世紀30年代,石現、永安等公司已發展成為多元化的大型企業集團,成為港資最早的現代企業集團之壹。[20]
第三,華商涉足金融保險領域的範圍日益廣泛,涉足程度也更加深入。20世紀以前,香港只有外資銀行,外資銀行與中資銀行並存。20世紀初,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主宰著香港。廣東銀行,香港第壹家中資銀行,成立於1912。此後,東亞銀行、香港國民商業儲蓄銀行、康年儲蓄銀行、香港嘉華儲蓄銀行和永安銀行等中資銀行相繼在香港成立。[21]
第四,中國資本進入制造業。19世紀,香港的制造業主要集中在與造船和修船有關的行業。而且,“大部分重工業如造船廠、水泥廠、糖廠和公用事業,如香港電車公司、電力公司和煤氣電話公司,都是歐洲人擁有和經營的。[22]20世紀以後,香港華人在歐洲人不屑壹顧的小規模制造業上發力,使得香港的近代工業幾乎被華人資本所主導。其實1910年以後開的工廠都是中國人的。1930期間,中資工廠數量迅速增加。註冊工廠從1933的403家增加到1938的829家。[23]
第五,中國富商通過參股進入歐洲公司,進壹步壯大了自身的經濟實力。20世紀初,壹個引人註目的現象是,英國公司的董事會裏出現了中國人,包括那些在香港註冊的資本最雄厚、影響力最大的公司。。[24]例如,劉投資了許多由西方人經營的企業,與歐洲人合夥,並擔任香港電車公司、馬尼拉金礦公司和上海保險公司的董事。[25]
關於華人在經濟上的成功,1910年代中期香港華人首富何東爵士寫道:“香港各行各業都有華人的參與。.....中資、中資監管、中資雇傭的公司從事火險、水險、壽險、航運、房地產、造船、修船等業務的並不少見。今天,他們已躋身成功企業之列,並與類似的英國公司進行友好競爭。.....廣東人與生俱來的精明造就了他們商業上的巨大成功,他們躋身於大企業之列,絲毫不遜於外地人。”[26] 1917香港英文報紙《馬拉報》撰文稱,“今天的中國居民和60年前的中國居民有很多不同。當時幾乎都是男仆或苦力,少數是店主。.....如今,香港吸引著富有的退休官員,甚至是北京政府的官員。與此同時,壹個富裕的中國商業階層也在我們中間成長起來,他們掌握著香港很大壹部分財富。”[27]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在工商業領域取得成功,中國商人的數量也在不斷增長,這直接導致了中國中上層社會的擴大。
其次,中國中上層社會的構成明顯不同於以往。
第壹,買辦的數量大大減少,取而代之的是由買辦轉化而來的成功商人。20世紀以後,隨著買辦制度的逐漸衰落,原來的洋行買辦憑借過去積累的資本和掌握的現代工商管理手段,輕而易舉地進行了投資和經營。買辦轉型的商人中,最成功的是何東。何東是怡和洋行多年的買辦。1900後自己創業,成為香港首富。[28]例如,曾任渣甸洋行買辦的何甘棠,也已成為相當成功的商人。榮家族三代都做過渣打銀行的買辦,他本人也成了香港的豪門之壹。[29]
二是來自其他行業的華商增多。在華商中,港商的影響力仍然不可小覷,這是由香港轉口貿易港的地位決定的。同時,隨著中國人涉足的經濟領域越來越廣闊,其他行業的華商也步入了上層社會。比如李佑全,十幾歲就來香港讀商科。後來在香港創辦了多家工廠,是壹位傑出的企業家。許愛周是航運業巨擘,馬應彪、蔡興、權國等澳洲歸國華僑是百貨業發展起來的,簡東圃是東亞銀行的創始人。
第三,壹批中國專業人士已經成為中上階層的成員。香港華人的崛起是從經濟領域開始的,20世紀以後,華人開始在其他領域嶄露頭角。壹批接受過西式教育的中國人深諳現代西方專業人士的服務之道,成為醫生、出庭律師、律師、記者、教師、建築師、工程師和保險公司經理。例如,曹和羅都是律師,他們先在英國學習,然後在香港執業。其他人,如李疏芬,在國外留學後從事西醫工作。雖然這些專業人士並非來自商界,但他們可以憑借自己的專業技能獲得更高的經濟和社會地位。此外,生活在社會中產階層的中國人數量有所增加,主要包括知識分子和辦事員。根據陳謙的《香港舊事雜記》,二戰前,香港的學校必須有擔保人,可以做擔保人的包括“香港太平紳士、醫生、牙醫、律師以及持有香港政府頒發的特殊技術執照的人,如司機、官校教師等”[30]可想而知,這些專業人士已經躋身於社會的中上層。
(二)中國中上層社會的特征
20世紀後,補充了新鮮血液的香港華人中上層社會產生了以下新特點:
第壹,受過西式教育的中國人明顯占據主導地位,逐漸成為上流社會的頂尖人物。開埠初期,受外國傳教士的影響,香港出現了第壹批說英語的華人。19年末20世紀初,接受英語教育和西方教育的新壹代中國人脫穎而出。他們大多在香港長大,畢業於政府設立的帝國理工學院和拔萃書院。有些人還有出國留學的經歷,尤其是在英國。這群中國人在香港的政治和經濟環境中如魚得水,受益匪淺。他們在經濟上能最大程度地適應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他們創辦的企業往往處於經濟發展的前沿,如簡東璞創辦的東亞銀行、權國兄弟創辦的現代百貨公司等。政治上,他們越來越成為港英政府倚重的對象。簡單分析壹下戰前香港知名華人的傳記,有西式教育背景的華商在獲得社會崗位上明顯占上風,而缺乏西式教育背景的華商則多局限於華人圈子。此外,在香港社會,成為專業人士或在政府獲得行政職位,必須以西式教育資歷為基礎。在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受過西方教育或有西化傾向的中國人越來越成為社會精英。
第二,組建家庭。自開埠以來,中國中上階層的成員大多出身卑微,白手起家獲得財富和社會地位。20世紀以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中國中上階層社會已經相當穩定和連貫,因此中國社會出現了壹批顯赫的家族。這些家族的祖上多為貧窮的廣東人,憑借做生意的天賦發展起來。他們成為富商後,培養後代接受良好的教育,尤其是西式教育,保證了這些家族能夠在香港長盛不衰。二戰前的著名家族主要有:何東家族、李家族、馮平山家族、周少其和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