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政治改革的主要內容
壹是提出了“選賢任能,賞罰分明”的國策,主張改變“師夷長技”的舊制度。對於對國家沒有貢獻,完全依靠父輩祖輩的俸祿享受特權的人,則剝奪其官職和俸祿,獎勵給對國家有貢獻的人。因此,官僚機構得到改善,舊貴族的特權被大大削弱。
其次,編纂了中國歷史上第壹部比較完整的封建法典,分為賊、賊、囚、捕、雜、備六章。其主要目的是保護統治階級的利益,但在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政局方面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三,提出了“充分利用土地”的農業政策,取消了舊建築和封閉的邊界,鼓勵自由開墾土地,提倡在壹塊土地上雜交各種糧食作物,要求農民在房屋周圍種植桑樹,充分利用學園擴大農民的農副業生產。增產者將得到獎勵,減產者將受到懲罰。事實上,它破壞了井場系統。
第四,實行“平法”。年景好的時候,政府低價收購余糧作為儲備,這樣糧價就不會暴跌;在饑荒年份會以公道的價格出售,以保證糧價不會暴漲。這樣就限制了商人的投機活動,保護了農民的利益。
第五,吳起受命改革軍制,選拔勇士。造就了壹支強大的軍隊——“軍卒”,讓“赤兵不敢東移”。
吳起變法
詳細內容
改革的內容散見於古籍,可以概括為:
(1)君爵平路。楚國的爵位是世襲的,即先人若因有功而獲得爵位,後代雖無功德,但可繼承享用;後來,壹些在戰爭中做出巨大貢獻的人沒有得到任何薪水,這極大地傷害了士兵的積極性。吳起是“楚國的爵位,但等於他的財富,是綽綽有余的,而且在他的短處之後,李與時間爭天下。”
此外,“君之子孫,三世得爵位,百官之秩毀,不急之支官損,使其得選為從業者。”吳起要取消世襲爵位,取消世襲爵位,用冊封獲得的爵位來供養選拔出來的現役軍人。
(2)廢除無用無能的官職,剝奪皇室貴族的權威,使他們不能自私自利,因私廢公。“廢離大眾者,以養鬥者”。“禁止訪問的人,密集戰鬥的人。”削減無用的開支,獎勵那些真正對國家有貢獻的人。
(3)春秋戰國時期,楚國用武力消滅了許多國家,獲得了廣闊的領土,但未能開發。吳起命令楚國壹些疏遠皇室的貴族到偏僻的地方發展。吳起對楚王說:“荊有全盈,地也不足,民也。”今天,如果妳是不足的,妳將從壹切中受益。“這是壹種新的殖民形式。
楚王出錢讓吳起遵從國策,言出必行。“吳起哀王,使私益不害公,不掩忠義。他不采取性關系,他不采取性容忍。其義不固,其譽不固,必有富國,不遺余力。”“吳起制定法律悼念楚王,貶抑大臣,止其無能,廢其無用,損其不急之官,塞私門,乃楚之風俗。吳起是壹個無畏的改革者。
商鞅變法
時間背景
戰國時期,秦國的社會經濟發展落後於山東六國,即齊、楚、燕、趙、魏、漢。農地制度的崩潰、土地私有制的出現和稅制改革都比山東國家晚得多。比如魯的“首稅畝”是在公元前594年,秦的“首租糧”是在公元前408年,整整落後了186年。但此時秦國已使用鐵制農具,社會經濟發展迅速,不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出現,也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化。公元前384年,秦獻公即位,下令廢除殉道的陋習。次年,他遷都溧陽。
春秋戰國時期,奴隸制崩潰,封建制度建立。這壹時期,鐵農具的使用和牛耕教的逐漸普及,導致奴隸主的國有土地所有制逐漸被封建的私有土地所有制所取代。隨著新興地主階級經濟實力的壯大,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因此,有政治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和建立地主階級統治的要求。各國都掀起了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和楚國的吳起變法。商鞅變法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這場社會變革和政治改革運動體現了生產關系必須適應生產力發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規律。
(1)形成兩個對立的階級。春秋以來,由於鐵器和牛耕的普及和使用,開墾了大量荒地,壹些奴隸主將新開墾的田地變成私有財產出租,於是出現了地主和農民兩個階級。
②封建經濟發展的需要。戰國時期,新興的地主階級為了廢除舊貴族石清石魯的特權,建立封建統治,發展封建經濟,在各國掀起了政治改革運動。
(3)國家間霸權的需要。當時各諸侯國之間競爭激烈。為了在霸權中處於有利地位,不被其他國家吞並,各國競相對強兵這個富國進行改革。
(4)為了增強秦國的實力,秦孝公引進人才,努力改革國家。於是商鞅受到重用。
經濟改革措施
商鞅經濟改革的重點是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這是戰國時期唯壹壹次通過國家政治和法令在全國範圍內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案例。主要內容如下:
廢棄礦田開樓(為了開樓)
商鞅的重大經濟舉措是“棄礦田,開樓房”。《史記》記載:商鞅“為田而作,開建封邊,納平稅”。《戰國策》說,商鞅“斷樓教民耕”,廢除了“田無粥”的原則。所謂“樓房”,是指“礦田”中間灌溉的水渠和相應的縱橫道路,縱向稱為“樓房”,橫向稱為“樓房”。“峰江”是奴隸主貴族封的礦田邊界。“開邊封邊”就是把標明國有土地的邊撤邊封,廢除奴隸制國有土地,實行土地私有制。從法律上廢除了礦田制度,確立了土地私有制。法律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稅收按照每個人占有土地的多少平均分攤。此後,秦國政府雖然仍擁有壹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地、山川河流、其他國家新占的土地等,但逐漸轉為私有。以法律形式承認土地所有權,允許土地買賣。這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重農抑商獎勵農織。
商鞅實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規定多產糧多布者,可以免勞免稅,以農業為“業”,以商業為“最後業”。全家因為為末棄根,或遊手好閑,變窮,被罰為官奴。商鞅還在秦國招募無地農民開荒。為了鼓勵小農經濟,還規定每個有兩個兒子的家庭,成年後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交雙重稅。禁止父子(成年人)同房,實行小家庭政策。這些政策有利於增加人口,征收徭役和戶籍稅,發展封建經濟。商鞅實行重農抑商政策的原因是:1。農業是人們最基本的生活資料。2.國家通過穩定的土地稅保障財政收入。3.有利於社會穩定,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工商業會加劇勞動力從土地上流失,從而引發各種社會問題。5.商品經濟不發達,不如安心經營土地。
統壹測量
商鞅變法之前,秦國各地都沒有統壹度量衡。為了保證國家的稅收,商鞅制定了標準的度量衡。現在流傳下來的《商鞅量》有秦孝公監制的銘文,“十六(寸)造像中有壹個是升”。據《商鞅量》記載,商鞅規定的1的標準刻度約為今天的0.23米,1的標準刻度約為今天的0.2升。根據測量裝置及其銘文,統壹測量在當時是非常嚴重的。商鞅還統壹了鬥、鬥、重、秤、尺等度量衡。要求秦人嚴格執行,不得違背。
統壹度量衡的意義
第壹,全國各地都有規範的衡量標準,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交流提供了便利條件。二是對稅制和薪酬制度的統壹起到了積極作用;三是有利於消除地方分裂勢力的影響;第四,為後來的秦始皇統壹計量奠定了基礎。
政治改革措施
商鞅變法的重點是徹底廢除舊的“石清實錄”制度,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推行郡縣制。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了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如下:
獎勵兵役,實行兵役爵位制,編制軍事組織。
商鞅下令“凡有戰功者,自率榮譽,私鬥者各罰”,獎勵戰功,禁止私鬥。規定爵位按兵役授予,宗室沒有的兵役不得列入公書。即“立功者顯榮,不立功者富而不榮。”也就是說,做出了貢獻的貴族子弟可以享受榮華富貴;沒有信用的人,雖然有錢,也不應該奢侈。制定軍功爵位制度的做法,意味著商鞅徹底廢除了舊的《清實錄》制度,今後將根據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員將從擁有軍功爵位的人中選拔。軍功爵制經過幾年的發展,發展為著名的二十品爵制:壹品為男秀才,二品為上造,十九品為關內侯,二十品為車侯。據《漢書》記載:“為法於秦,賜爵位壹等,欲為官五十石。”還說明了獎勵方式:戰爭中斬首敵人的頭顱,冊封騎士,可以是50石的官;砍下敵人的頭,授予騎士爵位,可以是壹百石的官。各級爵位都規定了占用農田房屋和奴婢的數量標準以及衣服的順序。所謂私鬥,不是指普通人鬥,而是指“城鬥”。“夷”是指壹個普通的城鎮,被奴隸主占據。奴隸主經常為土地和財產而戰。新法的目的是削弱奴隸主的權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嚴懲私鬥的辦法是:私鬥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廢除石魯制度,獎勵軍事功績,使軍事地主勢力發展起來,打擊奴隸主貴族勢力,維護新興地主勢力,使秦國軍事力量發展起來,從“會夷”到“虎狼之國”。因為對戰功的褒揚,秦軍的戰鬥力大大增強。在對外戰爭中,秦國國力進壹步增強,從而扭轉了長期被動落後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會師,結束了秦國與中原諸侯長期不結盟的被動局面,提高了秦國的地位。秦國還通過武力逐步占領了土地肥沃、農業發展水平高的巴蜀地區和盛產牛馬的西北地區,社會生產迅速發展,為秦國統壹奠定了物質基礎。它提高了人們的生活水平。
除了清朝,士祿制度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事功勛。
據《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須有戰功論,不得為從。明代的官階、秩次不同,田宅的名稱不同,臣妾的衣著也不同。立功者顯其榮,無功者富。”即貴族身份的高低是根據兵役的大小來決定的。這壹規定沈重打擊了奴隸主的舊貴族,也因此引起了他們的反感。《史記》記載:“尚軍入秦十年,宗室富貴怨。”歷史上任何壹次政治改革,都不僅僅是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更是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改革戶籍制度,實行坐地辦法。
秦國的都城、鄉鎮、城池、聚集地,曾經是大大小小居民的天然去處。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統治,管理廣大居民,商鞅規定居民進行戶籍登記。輕罪使用重罰。李悝的《法經》頒布實施,增加了坐在壹起的方法。主要內容有:居民以五為“五”,以十為“十”,以十、五為基層行政單位。根據編制,進行登記和入戶登記,並責令互相監督。壹家有罪,九家必報。如果他們不報案,十個家庭會因為同樣的罪行坐在壹起。不告發漢奸者將被斬首,告發“漢奸”者將被賞以斬敵,藏匿漢奸者將被罰以降敵。這和後世的保甲制度是壹樣的。商鞅同時規定,旅館不得收留沒有正式證件的人,否則主人就得坐在壹起。
實行縣制
商鞅的重大變法是“集小城市為郡”,以郡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封建制度,“隔三十壹郡”(有的史書認為是41郡或三十六郡)。郡有縣令掌管郡政,縣令輔佐縣令,縣尉掌管軍事。該縣下轄幾個市、鄉、市、鎮。商鞅通過設郡,把領主的政治特權帶到了中央。這壹措施有效地配合了“棄礦開建”的政策,以政治手段保證了土地的私有制。它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富人和貴族的地方權力。後來,秦在新占領的地區建立了壹個縣。郡的範圍很大,具有邊防性質,所以郡的長官叫郡衛。後來郡內局勢穩定,轉為民政,於是郡下又有數郡,形成了秦國的郡縣制。
使秦律成焚詩書,立明法令
商鞅的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幹擾,符合法家思想,在壹定程度上維護了秦國的統治。而商鞅發起的“焚詩”高壓政策,不僅極大地壓制了人們的思想,也摧毀了中國的文化經典。
社會風俗
商鞅實行壹夫壹妻制和小家庭政策:禁止父子和成年兄弟同房;規定如果壹戶中有兩個以上的兒子在立戶年齡時沒有分家,則加倍征收戶籍稅。
編輯這段改革的目的和作用
目標:強兵作為富國的作用:出現了“家有余而人不足”的繁榮景象。全國人民都以私戰為恥,以為國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戰鬥力不斷增強。戰國末期,秦國成為最強大的國家。廢除了舊制度,促進了農業生產,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秦國成為戰國末期最繁榮的諸侯國,為日後吞並六國、統壹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政治改革的過程
商鞅變法進行了兩次。第壹次始於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始於公元前350年。
吳起變法
詳細內容
改革的內容散見於古籍,可以概括為:(1)壹律平等。楚國的爵位是世襲的,即先人若因有功而獲得爵位,後代雖無功德,但可繼承享用;後來,壹些在戰爭中做出巨大貢獻的人沒有得到任何薪水,這極大地傷害了士兵的積極性。吳起是“楚國的爵位,但等於他的財富,是綽綽有余的,而且在他的短處之後,李與時間爭天下。”此外,“君之子孫,三世得爵位,百官之秩毀,不急之支官損,使其得選為從業者。”吳起要取消世襲爵位,取消世襲爵位,用冊封獲得的爵位來供養選拔出來的現役軍人。(2)廢除無用無能的官職,剝奪皇室貴族的權威,使他們不能自私自利,因私廢公。“廢離大眾者,以養鬥者”。“禁止訪問的人,密集戰鬥的人。”削減無用的開支,獎勵那些真正對國家有貢獻的人。(3)春秋戰國時期,楚國用武力消滅了許多國家,獲得了廣闊的領土,但未能開發。吳起命令楚國壹些疏遠皇室的貴族到偏僻的地方發展。吳起對楚王說:“荊有全盈,地也不足,民也。”今天,如果妳是不足的,妳將從壹切中受益。“這是壹種新的殖民形式。楚王付吳起遵從國策,言出必行。”吳起悼王,使私益不害公,不掩忠義。他不采取性關系,他不采取性容忍。義不固,譽不固,必有富國,不遺余力。”“吳起制定法律悼念楚王,貶低大臣的威信,制止無能,廢除不急不忙的無用官員,堵塞私門,這是楚國的風俗。吳起是壹個無畏的改革者。
意義
旨在豐富強兵的吳起變法。變法的內容是消除求世俗賞賜和任用人才的制度,所以這是打擊世襲貴族政治經濟特權的又壹次運動。吳起變法打擊了大貴族的既得政治經濟利益,遭到大貴族的強烈反對。吳起“使貴胄往實虛之地去,甚苦”,楚國的貴胄都想害吳起。楚官都是楚王室成員,不允許異姓插手。吳起作為外國諸侯國的異姓,在楚國屬於上層貴族。依靠楚王的信任,打擊大貴族的特權和利益。可想而知,他遇到了巨大的阻力和激烈的反對。新法年,楚王哀死。在楚王的靈堂上,楚國貴族大臣作亂,攻打吳起。吳起跑去藏在楚王的屍體下,貴族們把吳起和楚王的屍體都槍斃了。楚國法律:“襲王屍者,盡加重罪,拘三族。”大臣們射殺國王屍體的人作為他們的罪行受到了懲罰,所以被外國人奴役的人有70多人。然而,政治改革也因楚悼王和吳起之死而受挫。吳起變法使楚強大,曾與魏“於州西,出西涼門,軍宅林,馬飲於河”。自楚莊王在位以來,楚國再次重創黃河之濱,令中原各國刮目相看。吳起也是從壹個軍事家的角度向南擴張疆域。“吳起悼王,南蠻已過,故有洞庭、蒼梧。”江南屬於楚國的勢力範圍。
評價
吳起變法雖然失敗,但在楚國貴族政治中引起了軒然大波。吳起變法所采取的措施對楚國的政治生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比如《韓非子·語勞》說:“楚國之法,陳箓轉世,收回土地”;《淮南子·人間訓》雲:“楚國之俗,英雄次之,賞賜最後。”這些現象與吳起變法中“馮軍三世受爵”的規定是壹致的,應該說是在吳起變法之後出現的。吳起變法促進了楚國貴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轉變。
趙簡子的改革
趙陽被石楊打壓,但他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的青春就這麽貧瘠。他開始關註民生和社會經濟,趙簡子革新畝制,調整賦稅。春秋末期,適當擴大畝制有利於農業和地主經濟的發展。為此,突破了“百步換壹畝”的舊經濟圈,但範、中行、直的畝制不及韓、趙、魏,韓、魏的畝制不及趙。趙的畝制是“寬120步,長240步”。不過,趙的稅是最輕的。範、中行、“交稅”,趙“不交稅”。孫吳在分析了晉國的六次改革後,認為趙的改革是比較成功的,所以“晉國屬燕”。在政治上,趙簡子是壹個品德高尚的下士,他選擇品德高尚的人,任命有能力的人。他非常重視董安瑜、尹鐸、傅遍、尤五恤、石安、竇貴等人,與衛莊公、扁鵲、顧蔔自清等名家關系非常融洽。趙簡子虛心納諫,稱贊敢於指出自己錯誤的臣下。派治理晉陽,事先告訴他必須拆除尹等人築起的藩籬。當尹鐸到達時,他加固並修復了原有的屏障。趙簡子到了晉陽,看到壁壘,壹定要殺尹多才入城。被勸退後,有人指出要多建屏障。相反,趙簡子“獎勵尹鐸回避困難”。周惠,趙簡子的家臣,做了很好的抗議。周舍死後,趙簡子經常聆聽朝廷,臉上總是不高興。醫生坦承。趙簡子曰:“諸醫皆聽朝廷之言,惟被動之,而不聞周舍之鄂,故憂……”簡子就這樣把趙翼和晉人聯系在了壹起。在軍事上,趙簡子獎勵解放奴隸的兵役。公元前493年,率軍抗擊增援範氏和中國銀行的鄭軍。誓師時宣布“克敵者,上大夫郡,上大夫郡者,得百田,庶人工商,人臣免之”。這壹命令的頒布極大地鼓舞了金軍的士氣,對戰爭的勝利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趙簡子推動新興封建制度的努力:經濟上,實行當時對人民最有利的田賦制度;政治上,實行郡縣制,對在戰場上立功的人的獎勵不是舊的分封制和采邑制,而是實行郡縣制。改革增強了趙家的經濟實力和政治威望,逐漸扭轉了過去趙處於劣勢的不利局面。
鄒蓋基的改革
鄒忌受齊國委派進行變法,申不害受韓國委派進行變法,商鞅受秦國委派,幾乎同時進行。齊威王於公元前357年即位。很快,鄒忌就用“敲鑼打鼓”的節奏解釋了“治國安民”的道理。在他看來,君就像鋼琴上的壹根大弦,奏出“春日濁水”;相位就像鋼琴上的壹根小弦,奏出“廉清”;壹個法令就像演奏“把握深度,放棄(釋放)快感(舒適)”如果鋼琴的演奏方式是大小音兼顧,就會和諧悅耳,和“治國安民”是壹個道理。齊威王非常欣賞他,並在三個月後將其授予湘陰。鄒忌的法家政策始於的父親公,齊國在設立學宮,在都城臨淄西的薊門外,吸引各界學者著書論政,被稱為先生或博士。先生的壹位,名叫淳於髡,是壹個帶有家奴性質的媳婦。他是壹個進步的思想家。他曾經兩次指責儒家的孟子,認為盧妙公重用儒家削弱國家,說明儒家“無益於國家”,像儒家那樣“無所作為的人”不是“聖人”(《孟子·告子》第二部)。這時,淳於髡以“微語”介紹鄒忌,使鄒忌為君主決定了以下策略:“請慎勿離前”、“請慎事”;
對於人民,“請依附全體人民”;對朝臣而言,“請選君子不混小人”,“請遵法監奸”(《史記·田》)等都是法家政策,如服從君主,選君子為官不混小人,修法監除奸等。鄒忌非常重視推薦人才,齊威王也非常重視這些人才,視他們為“珍寶”。有壹次,齊威王和魏惠王壹起在郊區打獵。魏惠王誇口說,他有十顆“直徑寸許的珍珠”,可以“車前後乘十二”,所以是個“寶”;而齊威王則認為自己的“寶”與眾不同,幾個能幹的大臣都是他的“寶”,如鎮守程楠的譚子學、鎮守高唐(今山東高唐洞)的潘子、鎮守徐州(即平舒,今河北大城)的錢復、“備賊”頭領都是他的“寶”。此時齊國人才濟濟,孫臏也因為田忌的推薦擔任軍師。這是法家鄒忌“擇君子”政策的結果。針對齊國“百官之亂”,淳於髡曾用隱語(謎語)談到過齊威王。他問齊威王:“鄉下有壹只大鳥,停在王亭,三年不飛不唱。國王對這只鳥了解多少?”魏王答:“此鳥不飛則已,壹飛沖天;不唱就壹鳴驚人。”隨即召集全國72名地方官“賞壹人罰壹人”(《滑稽史家傳》)。因為即墨大夫管理即墨(今山東平度東南),“田開,民給,官不留,東平”,齊威王沒有為君主功名服務,反而賞賜了他壹座萬戶食邑。又因為阿(今山東陽谷東北的阿城)被壹個大夫治理,“田不耕,民不聊生”,又用金錢為君功名,所以把阿大夫和所有稱贊他的人都煮了。據說從此以後,“齊國聞風喪膽,人人不敢妄自菲薄,而竭力治理齊國”(《史記·田》)。這是鄒忌“守法督奸”政策的又壹次具體落實。與此同時,由於鄒忌的建議,齊威王下令官員和官員:“誰能刺我的臉,將獎勵;寫信勸誡我的人,中間必有賞賜;能詆毀城池,聽到我耳朵的,必有賞。“據說這個命令剛壹發布,朝臣們就來抗議了。幾個月後,仍有人勸;壹年後,“無話可說者,不能進步”(《戰國策》)。齊策易)。這裏難免誇大其詞,但提倡諫官確實有助於君主政體的政治改革。齊威王和鄒忌實行政治改革,接受臣下的意見,註意選拔人才,淘汰無能的漢奸,獎勵有能力的將領和官員。他們的目的是鞏固統治秩序,謀求國家的繁榮,這自然有利於社會生產的發展。因此,經過壹番改革,齊國在政治和經濟上都有了新氣象。
孫臏的改革加強了齊國的軍事裝備,提高了戰鬥力。
申不害的朝鮮改革
兩個星期的鄭州-沈布海變法是強有力的
申不害變法強
申不害,鄭(今河南滎陽東南)人,戰國中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公元前375年,鄭被韓國滅,北京並入韓國版圖。韓國的領土擴大了不少,但與其他大國相比,無論是國土面積還是國力,韓國都算不上強國。此時各國變法運動風起雲湧,不改法條就有落後於人、被人吃掉的危險。在已經進行的政治改革中,對魏的政治改革是壹個成功的例子。李悝是壹個法家人物,所以韓昭侯也想用壹個法家人物來主持變法。他選擇了法家的重要代表沈步海。公元前355年,韓昭侯任命申不害為宰相,在南朝鮮進行政治改革。
除了像其他法家壹樣強調法治之外,申不害主要強調的是君主統治的“術”,即任命、監督和考核部下的方法。他認為,君主在任用官員時,要考察他們是否名副其實,工作是否稱職,言行是否壹致,是否忠於君主,然後根據所學予以升降。“術”的提出對當時官員任免考試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義。
沈步海特別指出,妳主要是在暗地裏用“術”,不讓當官的知道,這其實成了壹種政治。這種政治保證了君主的權威,不會被邊緣化。但如果過分強調“術”,沒有相應的法治制約,那麽臣下也可以用政治手腕對付君主。因此,由於沈步海教韓昭侯使用這種技術,相當多的部長變得老謀深算。
但總的來說,沈步海的改革是非常成功的。史書記載:申不害在韓國十余年,國家和平強盛,無人敢侵韓國。此外,韓國在擴張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公元前353年,東周被襲,取了靈官、邢丘(今河南省溫縣東北)、杜高(今河南洛陽南)、易立(不詳)。公元前346年,韓國聯合魏國出兵,攻占了楚國的上蔡(今上河)。
南上蔡西南)。看來,雖然申不害的理論被韓非指出有許多不足之處,但他主持的朝鮮變法確實收到了富國強兵的效果。
因此,在韓國歷史上,申不海是壹位值得關註的政治改革家。
沈布海變法的內容
沈步海主張依法治國,進壹步改革。他還借鑒了道家的“南人之術”,提出了壹套“內修武功,內練政教”的“術”治方略。
申不害在韓國政治改革的第壹步是整頓官僚,強化君主專制。有了的支持,首先是夏、李、段三大世家受到打擊。果斷收回特權,摧毀城堡,清理寶藏,充實國庫,不僅穩定了韓國政局,而且實力大增。與此同時,“術”治,改組官員隊伍,加強對官員的考核和監督,“任人唯賢,因能授官”(韓非子《外儲說左》),有效地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呈現出生機勃勃的局面。後來,他向韓昭侯建議清洗陸軍士兵,並懇求自己在韓國當將軍,並將貴族私兵編入國軍,與原國軍士兵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大大提高了韓國的戰鬥力。特別值得壹提的是,強兵作為壹個富國,對土地問題也非常重視。他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說‘西貴,土,食也’為根本。(引自《太平禦覽》)他還說:“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同,秩序不同,而治天下。為什麽?妳壹定要國富民強,小米多。”(《申子》總編)因此,他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多種糧食。同時,他也重視和鼓勵手工業的發展,特別是武器制造業。所以在戰國時期,韓國的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當時有“天下多劍”、“天下強弓強弩皆出自高麗”之說(《戰國策·漢策·壹世》)。
15年,申不害在朝鮮訪問時,幫助韓昭侯推行“法”與“術”的統治,加強了韓國的君主專制,穩定了國內政局,限制了貴族的特權,人民生活逐漸富裕起來。歷史上有“申子之身為終,國治兵者,無寇者。”(史記《老子韓非子列傳》)韓國雖然被強國包圍,但卻能和平相處,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壹。
以上是春秋戰國時期的主要改革或變法。希望樓主采納他們,給點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