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能對陌生人做的事,也不能對鄰居做,不能故意傷害鄰居;其次,鄰居之間有壹定的隱忍義務。比如妳家房子是鄰居進出的唯壹入口,法律上有義務讓道;再比如容忍鄰居造成的短期的、適當的噪音的義務。對占地和公共設施有爭議的,要搞清楚各自的產權。公共設施往往歸* * *所有,* * *享有使用權。遇到繳納維修費用的情況,要按照和物業簽訂的合同辦事,壹般是等額繳納。法律條文可能會涉及到平日裏的瑣事,但總體上是作為人類行為的底線來制定的。因此,如何與鄰居相處,需要在保障自己和他人基本權利的前提下,用道德和人際禮儀來衡量......我壹開始沒看妳的補充問題,不過樓上說的已經夠專業了。
2.與鄰裏關系有關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本著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相鄰關系。
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九十七條:相鄰壹方因建設臨時占用另壹方使用的土地,被占用壹方未按雙方約定的範圍、用途、期限使用的,責令及時清理場地、排除障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五條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九十九條:相鄰壹方必須使用對方土地進行排水的,應予允許;但是,應在必要的限度內使用,並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排水。如果仍然造成損失,受益人應當給予合理的賠償。
5.《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 * *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百度百科-百度物權法百科-百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百科-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實施。
3.與鄰裏關系有關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八十三條房地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按照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九十七條相鄰方臨時占用對方建設用地,被占用方未按照雙方約定的範圍、用途和期限使用的,責令及時清理場地、清除障礙、恢復原狀並賠償損失。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八十五條法律、法規對相鄰關系的處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九十九條相鄰方必須使用對方土地進行排水的,應當允許;但是,應在必要的限度內使用,並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排水。如果仍然造成損失,受益人應當給予合理的賠償。
5.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八十四條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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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哪些關於家事的法律常識?
1.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繼承人有順序嗎?
當然有。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按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2.禁止結婚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我國法律禁止下列情況結婚:(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如感染期的乙肝患者、艾滋病患者、智障患者、重性精神病人)。
3.什麽情況屬於無效婚姻?
(1)重婚;(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婚後未治愈的;(4)審判時未達到法定婚齡的,可以不認定為無效。
4.新婚姻法規定有可撤銷婚姻嗎?
是的。婚姻是脅迫的,受脅迫的壹方可以請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婚姻。受脅迫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婚姻登記之日起壹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5.法律規定的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麽?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雙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3)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任何壹方不得限制和幹涉另壹方;(4)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5)夫妻對同壹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不論雙方收入水平如何;(6)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7)夫妻有相互繼承的權利。
6.哪份財產屬於夫妻雙方?
除非婚姻期間另有約定:(1)工資和資金;(二)生產經營所得;(3)知識產權的好處;(4)繼承或贈與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
7.什麽財產屬於夫妻雙方?
(1)壹方婚前財產;(二)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專屬於丈夫或者妻子的財產;(4)壹方的生活用品;(五)屬於壹方的其他財產。
8.夫妻可以約定財產分配嗎?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全部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該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約定的,以夫妻共有的財產清償。
9.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遺產有哪些?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1)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5)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5.與鄰裏關系有關的法律法規
關於鄰裏關系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下:(如有參考價值請采納)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八十三條房地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按照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
97.相鄰方因建設臨時占用對方使用的土地,被占用方未按照雙方約定的範圍、用途和期限使用的,責令其及時清理場地、清除障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98.壹方擅自堵塞或者獨占天然自來水,影響另壹方正常生產生活的,另壹方有權請求排除妨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9.相鄰方必須使用對方土地進行排水的,應當允許;但是,應在必要的限度內使用,並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排水。如果仍然造成損失,受益人應當給予合理的賠償。
相鄰方可采取其他合理措施排水,但未能這樣做。向對方土地排水損害或者可能損害對方財產,對方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100.壹方必須將相鄰方使用的土地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允許;因此,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101.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不得堵塞壹方所有或者使用的建築物內歷史形成的通道。堵塞影響他人生產生活,他人要求清除堵塞物或者恢復原狀的,應當支持。但是,如果有條件再開壹個渠道,也可以再開壹個渠道。
102.處理相鄰房屋滴水糾紛時,有過錯的壹方造成對方損害的,應當責令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103.如果相鄰方挖掘溝渠、水池、地窖等。在其使用的土地上,或者種植的竹木樹根、樹枝延伸,危及對方建築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應當責令其消除危險,恢復原狀,並根據情節賠償損失。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章相鄰關系
第八十四條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八十五條法律、法規對相鄰關系的處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六條物業的所有權人應當為相鄰的所有權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相鄰所有人之間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房地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因交通等原因使用其土地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房地產權利人建造、修繕房屋,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煤氣管道,需要使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土地、建築物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建築物的建造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業主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棄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噪聲、光和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壹條房地產權利人不得挖坑取土、修建建築物、鋪設管線、安裝設備,危及相鄰房地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物業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道等原因使用相鄰物業的。應當盡力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
6.生活中有哪些法律小竅門?
生活中的法律提示是:
1.如果未成年兒童傷害他人,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2.繼承權男女平等。別忘了妳有壹份父母的遺產給妳已婚的女兒。
3.如果被樓上掉下來的花盆砸傷,可以把他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妳有權向妳的單位要求工傷待遇。
5.對行政機關的罰款、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6.經公安機關傳喚或傳喚的,時間不超過12小時,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4小時。
7.18周歲以下的孩子不回家,必須教育,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如果有人借錢給妳,妳壹定要讓他開收據,借款的金額壹定要大寫。(註:訴訟時效為2年)
9.如果要保護家人的其他財產,壹定不要私設電網,不要設毒,否則等待妳的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妳成為被告,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律師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妳提供法律幫助。
7.請懂法的專家解答鄰裏糾紛的法律問題。謝謝妳。
我給妳壹些建議,供妳參考。
1.訴訟費是給法院的,壹般由敗訴方承擔,但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付。更具體地說,上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2.律師費由聘請律師的壹方承擔。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所以壹般法院不會支持(有人提出訴訟請求中對方出於不同目的承擔律師費,即使最終勝訴,律師費法院也不會支持)。
3.壹般情況下,不涉及財產的民事案件收費標準為5000元,涉及財產的部分壹般按5%收取。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房地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按照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相鄰關系。給相對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所以必須賠償。
如果賠償標準不壹致,可以通過法院找價格認證中心鑒定,也可以通過當地建材市場詢問鑒定,這樣心裏就有底了,就算去法院也不會支持鄰居的過分要求。
如果妳認為是房東的責任,只能先和鄰居解決糾紛,房東再立案。
希望對妳有壹點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