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四條國家嚴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消耗量低於生長量和森林分類經營的原則,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年采伐限額,征求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實施,並報國務院備案。重點林區的年采伐限額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編制,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實施。
第五十五條采伐森林和林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公益林只能用於低質低效林的撫育、更新和改造。但是,因科學研究或者實驗、防治森林病蟲害、建設護林防火設施、營造生物防火隔離帶、自然災害等原因進行采伐的除外。
(2)商品林應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采伐方式,嚴格控制皆伐面積,采伐與培育同步規劃實施。
(3)禁止砍伐自然保護區內的樹木。但因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維護主要保護對象生存環境、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必須采伐的竹林除外。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前款規定,按照森林分類經營、保護優先、註重效益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森林采伐技術規程。
第五十六條林地上的樹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並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遵守森林采伐技術規程。
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不需要辦理采伐許可證。
非林地的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護路林、護岸林、護岸林和城市樹木的更新和采伐,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采挖移植樹木按采伐樹木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禁止偽造、塗改、買賣或者出租采伐許可證。
第五十七條采伐許可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發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方便申請人申請采伐許可證。
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林地的林木時,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核發采伐許可證。
第六十八條破壞森林資源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林業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第六十九條審計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國有森林資源資產進行審計監督。
第七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國家機關未依照本法規定履行職責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依照本法規定應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而未作出的,上級主管部門有權責令下級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十壹條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未履行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的義務,未編制森林經營方案或者未按照批準的森林經營方案進行森林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可以處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費用三倍以下的罰款。
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但未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占用林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在臨時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或者臨時使用林地期滿後壹年內未恢復植被或者林業生產條件的,依照本條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從事開墾、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動,造成林木毀壞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林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五倍以下的罰款;毀壞林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可以並處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費用三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砍柴、毀苗、啃食幼林地,造成林木毀壞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原地或者異地補植毀壞的林木。
向林地排放重金屬含量超標的汙水、汙泥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挖沙、尾礦、礦渣等可能造成林地汙染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擅自移動或者毀壞森林保護標誌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第七十六條盜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原地或者異地補種,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濫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林木,可以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出租采伐許可證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明知是盜伐、濫伐林木等非法來源的樹木而收購、加工或者運輸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收購、加工、運輸的林木或者出售所得,可以並處非法收購、加工、運輸林木價款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可以處未完成造林任務費用兩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七十六條盜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原地或者異地補種,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濫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林木,可以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