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法承認壹個國家在其領土上行使專屬管轄權。同時,領土也是國家主權的客體,是國際法的客體。明領土包括壹個國家的陸地、江河、湖泊、內海、領海及其海床、底土、空域,是壹個主權國家管轄的國家的全部領土。國家主權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它的底土和天空。領土是壹個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
第壹,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規定的獨立是什麽?
獨立是指壹個主權國家的壹部分分裂出來,成為壹個新的主權國家。獨立的條件是:
首先,母國和新獨立的國家簽署了同意獨立的條約;第二,雙方建立外交關系;第三,劃分邊界和交換邊界地圖,把獨立國家的領土從自己的地圖上取消;
第四,雙方舉行了主權交接儀式;
動詞 (verb的縮寫)聯合國的承認
2.領土包括壹個國家的陸地、河流、湖泊、內海和領水及其海床、底土和領空,是壹個主權國家管轄的全部領土。領土是國家主權下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其底土和天空。領土是壹個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國際法承認壹個國家在其領土上行使專屬管轄權。同時,領土也是國家主權的客體,是國際法的客體。
領土是在國家主權控制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其底土和天空。領土是壹個國家存在和發展的自然物質前提,是構成壹個國家的基本要素之壹。
領土可大可小,但必須相對固定,才能成為國家。靠水草為生的遊牧部落在國際法上不構成壹個國家。但是壹個國家的領土並不需要絕對的確定,有些邊界沒有劃定或者有邊界爭議,並不妨礙它是壹個國家。國家領土由不同部分組成,包括領土、領水、領空以及領土和領水的底土。
靠水草為生的遊牧部落在國際法上不構成壹個國家。但是壹個國家的領土並不需要絕對的確定,有些邊界沒有劃定或者有邊界爭議,並不妨礙它是壹個國家。
領土包括壹個國家的陸地、河流、湖泊、內海、領海、海床、底土和領空,是壹個主權國家管轄的全部領土。
領土主權內容
根據國際法,領土主權包括三個方面:壹是領土所有權。國家有權擁有、使用、開發、控制和保護其領土內的所有土地、水、底土和空間資源。任何侵犯壹國上述權利的外國勢力都構成侵略。壹個國家有權使用任何手段反對外來侵略,以捍衛自己的領土主權不受侵犯。二是屬地管轄權。國家對其境內的人、事、物享有專屬管轄權。國家可以依照自己的法律,對其境內的壹切人、事、物行使管轄權,任何外部勢力和其他國家都無權幹涉。第三,領土主權不可侵犯。領土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壹個國家政治獨立的重要標誌,是國際關系最基本的準則,也是國際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則。
領土是壹個國家立足之本,是其自下而上發展的物質基礎。領土爭端的實質是爭奪國家主權和國家的生存權、發展權。歷史上大多數戰爭都是由領土爭端引發的。由於種種原因,領土爭端已成為當今世界局部戰爭和沖突不斷的重要原因。
地域覆蓋範圍
領土包括陸地和水域,它的底土和天空。國家領土分為三部分:領土、領海(包括內水和領海)和領空,上至天空,下至底土。領海是附屬於領海的。領空和底土附屬於領土和水域。因此,國土是最重要的部分,是領土的主要組成部分。當領土陸如發生變化時,領海、領空和伴隨領土的底土也發生變化。
區域-中國區域
1958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宣稱,中國的領土包括沿海島嶼、臺灣省及其周圍島嶼、澎湖群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和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中國領海寬度為12海裏,采用直線基線。基線以內的海域,包括渤海灣和瓊州海峽,都是中國的內海。基線內的島嶼,包括東引島、高登島、馬祖群島、百泉群島、五角島、大金門島、大擔島、二擔島、東港島,都是中國的內海島嶼。
領土主權原則
國家領土不僅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也是國家和人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聯合國大會於02年2月1974+12日通過的《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第二條確認,各國對其自然資源享有“完全的永久主權”。國家領土主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內容和表現形式。領土主權是指壹個國家在其領土範圍內行使的最高的、排他性的權力,其領土範圍內的壹切人和物都受其管轄。
領土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國家獨立的重要標誌。侵犯壹國的領土主權和領土完整是現代國際法中最嚴重的非法行為。領土主權不可侵犯是國際法中長期公認的壹項重要原則。1945年制定的《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規定:“會員國在其國際關系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1954年中國倡導的和平五項原則、1955年萬隆會議十項原則、1974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都強調領土主權原則是現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領土獲取方法
壹些西方國際法學家提出了五種取得領土的方式,即先占或占領、時效、依附、割讓和征服。這些方法在近代除了依附,即因新形成而增加土地外,實際意義不大。割讓和征服是被禁止的,因為聯合國憲章禁止侵略戰爭。現在地球上基本沒有可以被個別國家隨意占有的無主地,不可能先占。壹個國家的領土被另壹個國家長期不抵抗地占領也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取得時效”的成立是極其困難的。但在處理領土爭端時,為了弄清有關國家的領土權利來源,有時會引用這些方法。至於壹些領土轉讓的方式,比如贈與、買賣、交換等,雖然合法,但是現在已經很少了,有時候壹些領土只有在邊界劃定的時候才交換。
在現代國際實踐中,領土的變更主要發生在殖民地獨立的情況下。民族自決是現代國際法中取得領土的主要方式,所取得的領土主要是有關民族原來居住的土地。兩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會議改變了壹些國家的版圖。這些變化有的是基於民族自決原則,有的是基於恢復被侵略前的原狀,有的則充滿了強權政治。此外,公民投票也被壹些學者視為獲取領土的壹種方式。公民投票不僅是讓居民通過投票來決定土地的所有權,也是民族自決原則的壹種體現。但實際上,它有時被壹些強國用作欺騙國際輿論的手段。
領土主權限制
國際法承認領土的不可侵犯性和領土主權的排他性,但這並不排除國際法或國際條約對領土主權的行使施加某些限制。國際法對行使國家領土主權所設定的壹般限制包括:各國應允許外國商船無害通過其領海;每個國家都有義務防止任何人在其領土上做出對其他國家有害的行為,如汙染鄰國的空氣或水流,人為阻礙下遊鄰國對河水的利用,在邊境地區設立射擊場危害鄰國人民的安全,或利用其領土作為對鄰國進行顛覆活動或其他犯罪的基地。
領土主權也可以受到國際條約的特別限制。如果這樣的條約是在締約雙方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簽署的,並且不損害任何壹方的主權,那麽這是國際法所允許的。比如,根據條約,壹個國家允許另壹個國家的公民在其領海捕魚,壹個國家給予壹個內陸國通過其領土的權利。
地域-* *管理機制
國際* * *管。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根據條約對同壹領土的主權。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認為這些國家對領土的主權是相互限制的。比如1867、18年3月,日俄在華泰島臨時憲法中規定,日俄雙方擁有華泰島(庫頁島);再比如1914之後,英法共管南太平洋新赫布裏底,壹戰後,英、澳、新共管瑙魯。
與上述情況嚴格區分的,是根據不平等條約對壹國領土主權的限制。這壹限制嚴重侵犯了有關國家的領土主權,違反了國際法。比如1898年,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強行取得租借土地,列強根據1901仇醜條約在北京設立使館區,美國根據1903挖掘跨洋運河條約從巴拿馬獲得巴拿馬運河區租賃權,這些都違反了國際法。
領土爭端
領土神聖不可侵犯。領土是國家主權下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是國家主權的根本要素之壹。擁有壹定面積的國際公認的固定領土是組成壹個國家的基本條件之壹。
由於歷史原因,中國與壹些鄰國的領土爭端尚未完全解決。解決好這些問題,才能為我們的發展提供更好的條件;如果處理不好,或者壹些不穩定因素引發戰爭或事件,就會沖出中國重要戰略機遇期的維護。
中印邊界存在復雜的領土爭端。中印邊界總長約2000公裏,兩國有爭議的邊界領土為654.38+0.25萬平方公裏,不僅是中國周邊,也是世界各國間最大的爭議地區。其中東段約9萬平方公裏,中段約2000平方公裏,西段約3.3萬平方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