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婁底居住證的條件和程序
主辦單位:各區縣派出所。
辦理事項:居住證辦理
電話號碼:參考以下警察局的服務電話號碼。
婁底居住證辦理條件
申請發放對象為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自願要求申領居住證的公民。不適用於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壹)前提條件:公民在常住戶口所在地市外其他市縣(不含常住戶口所在地市內跨行政區域)居住並辦理居住證滿半年;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合法穩定就業: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聘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
2.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校連續就讀學生: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的學生。
婁底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委托人、代理人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的近照。
3、居住地址證明或就業證明或就讀證明。
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能證明其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婁底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1.登記:向當地派出所或社區警務室申報居住登記,領取居住登記證。
2.申請:本人到當地派出所或社區服務機構辦理居住證,提交申請材料,填寫居住證申請表。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申請,但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受理:申請材料經派出所或社區服務組織核實,符合申請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並錄入系統,出具居住證受理憑證。
4.審批:公安派出所以上公安機關對材料進行審核受理,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及時審批。
5.認證: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請後15日內制作並發放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制發的居住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派出所實行現場受理、及時審批和現場制作發放。
處理時間限制
註冊:6個月
辦理居住證:當場辦理。
申領、補領、換領居住證的,公安機關應當當場簽發居住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
收費標準
1,首次申請免費;
2.居住證損毀、遺失的,繳納辦證費用,在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收費辦法前暫時免費;
3.辦理續簽和簽註手續:免費。
享受待遇:根據《通知》規定,持有《杭州市婁底市居住證》的流動人口依法享有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加入工會和參與社會事務的權利,並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在居住地享受以下基本公共服務: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和基本公共服務。
婁底市居住證辦理地址列表
姓名、地址、電話、工作時間婁底市漣源市橋頭河派出所0738-4542110周壹至周五上午9: 00-12:
13:00—17:00(夏季:13:30—17:30)。湖南省漣源市伏口派出所0738-4641042漣源市伏口鎮漣源市藍田水陸派出所0738-4431793婁底市漣源市金石派出所0738-4336110婁底市漣源市水東堤派出所0738-461738漣源市安平派出所0738-4251166漣源市梅江派出所0738-4753110相關問答。
1.婁底的居住證可以去廣州嗎?
答:不能,居住證只能在辦理居住證的城市使用,不能跨地區使用。
2.婁底居住證幾年有效期能有多久?
答: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1次簽註。
3.如何申請長期居留許可?
答:目前沒有長期居留許可。《居住證暫行條例》實施以來,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公民需要每年更新居住證才能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