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
這幾年我處理了很多案子,有激動的,有流淚的,也有尷尬的。總之,興奮多於痛苦,興奮多於悲傷。無論時代如何變遷,人情如何淡漠,我始終以這樣的堅持、熱情、認真對待自己的事業。我沒有辦案經驗,學到了很多東西。但是,失敗後的痛苦才是最值得學習的,因為失敗的價值比黃金更珍貴。可以永遠刻在我心裏。
我把處理閱卷的重點放在第壹個環節。批閱論文好像是讀書,我要讀透。就像做作業壹樣,要做的壹模壹樣;這也和記筆記壹樣,記得要井井有條。其目的是讓自己在法庭的活動中立於不敗之地,讓審判長尊重妳。首先,我在庭審活動中以妳壹絲不茍的工作作風贏得了法官的尊重和認可,進而為說服法官和陪審員采納我的意見打下了初步的基礎。
我對自己的閱卷方法做了詳細的記憶,做了初步的整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第壹輥表面
回想我的工作經歷,每當我接受委托的時候,都會去法院把委托書和律師事務所的公函交給審判長,讓法官確認我的身份,同時收到起訴書,在送達回執上簽字。隨後接收用於標記的文件。
1,筆記摘錄
看完起訴書,我直接從起訴書中得到了很多當事人的信息。為了確認這些信息的正確性和真實性,我立即在程序上對信息做了筆記,從管轄、報案記錄、立案審批表、辦案流程、拘留報告和審批程序、報請批準逮捕決定、拘留通知書和逮捕通知書到起訴意見,逐壹做了摘錄,比如我有時會及時發現問題。這些都是細讀才能發現的,有時候發現適用的法律是錯誤的。應適用刑法1979,而不是刑法1997。我及時與法官和檢方溝通,避免了法庭上的被動,增加了法官和檢方對律師的信任和尊重。
2.關鍵摘錄
每當閱卷到現場勘驗筆錄、鑒定結論、搜查筆錄等材料時,除了認真閱讀壹兩遍外,還要摘錄相關段落,如現場記錄是否與起訴書壹致、作出鑒定結論的單位資質、鑒定人資質等。如傷口描述是否與兇器壹致等。,也要重點提取,不能有絲毫大意和壹知半解。搜查筆錄是否有當事人簽名和現場見證人簽名是重點查閱對象。
3、彩色筆圈圓點
用不同顏色的筆畫線圈點來區分關鍵部位和每個人的信息是很方便的。
以上部分是我剛入紙時,在有限的時間內,對檔案材料信息做了初步的吸收。
第二,深入了解
1,分類記錄
在* * * *罪中,每個被告人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行為,有時所有的人都犯了* * * *罪,有時又交叉犯了* * * *罪,侵犯的對象也不壹樣,所以我把他們的行為分為不同的性質,進行分類。如人、財產、現金、票據、證券等。,都是分類記錄的,更方便分析研究。
2.時序記錄
按照起訴書的時間順序和卷宗的時間順序,這樣才能壹目了然的記錄下很多被告在很多不同時空的行為、地點和結果,為我的辯護階段打好基礎,避免失誤。
3.切割和拼接
有時候不方便提取的時候,我也在不破壞復制卷宗的情況下做必要的剪裁,把A先生剪下的口供粘貼在檢方關於A先生的證據下,這樣其他關於A先生的材料就可以完整的粘貼在壹起了。這是專門用的,不會出現舉證和質證錯誤,或者用的時候會有遺漏的現象,不僅耽誤時間,還會影響辯護律師。
第三,我都知道。
1,根據序列表
按照順序表,每壹項指控的被告人、時間、地點、結果、鑒定結論都列在壹個表格裏,這樣控方舉證的時候,我只用表格上的信息和他的內容核對,不用看復印件上的字。這樣既省力又省時,而且不容易出錯。我設計的表單壹般是這樣的:
2.分類列表
特別是要把* * *和犯罪分門別類,但是有時候會出現個別犯罪,內容比較亂,所以要分門別類。對金融犯罪中挪用公款的被告人要進行分類記錄。
3.壹人壹份表格
如果* * *同夥人數多,案情復雜,多為團夥盜竊、流動盜竊,盜竊數量多或數額巨大,則采用壹人壹表的方法更為現實,不易出錯。
4.供詞清單
多見於行賄受賄案件,如壹人行賄多人,或壹人受賄多人。我已經坦白了,檢方也有卷宗記錄,但是大多比較亂,時間跨度比較長,壹頁壹頁翻起來比較麻煩。所以閱卷後最好用列表法統計,比如受賄,壹筆錢列個清單:
5.統壹制表
在人數眾多、分工細致、罪名眾多、數罪並罰的情況下,每壹個罪名都可以通過閱卷後統壹制表的方式表示在壹個表格中。
6.證人名單
對於兩個以上證人的證言,標記上的矛盾會以表格的方式在法庭上顯示出來,從而打亂控方的證據基礎。
7.證詞清單
關於個別證人重復證言的矛盾,可以列表,壹目了然地展示給法庭,以此來動搖檢方的證據基礎,進而斬斷檢方的證據鏈。
第四,自由處理
在閱卷的基礎上,對案件作了如上處理。作為防禦者,妳只完成了任務的壹半,而這壹半只是妳自己的知識。光靠自己了解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讓控方知道他的證據鏈有問題,從而動搖他的根基,打亂他出庭前的準備思維。讓法官知道律師的工作是極其細致的,用事實說服法官支持辯護律師的觀點。
為了讓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知道我的觀點,讓書記員完整記錄我的發言,出庭前,我把閱卷記錄放在壹套統壹整理、分類裝訂、質證,證據我放在另壹套。這兩套材料分別出示給了合議庭的三名法官,壹份給了檢方,壹份給了書記員。這樣,我在法庭活動中總是根據自己的話來準備質證、舉證和辯論,既防止了不必要的錯誤和語言障礙,也方便了合議庭成員和書記員的記錄,給對方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記得有壹次在開庭的時候,我把準備好的材料裝訂成六份,分別交給三個法官和書記員,另壹份給對方。偏偏另外兩個律師沒有對自己的證據材料進行匯總裝訂,當庭質證時手忙腳亂,半天也找不到要用的證據。我氣得審判長舉起我裝訂好的證據目錄說:“妳看看別人的材料,都是同壹地區的律師,為什麽?”
無論哪個法庭開庭,都要認真看,認真準備,看和不看是很不壹樣的!準備和不準備是很不壹樣的!律師要想贏得法官和委托人的好評,贏得法官的尊重和認可,妳就要多壹遍壹遍地仔細閱讀文書,認真準備,認真出庭,舉止要有紳士風度。這樣的律師才是合格的刑事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