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區位、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構成。此外,從法律上講,商品房是指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可以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存量房)。商品房根據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
擴展數據
商品房價格構成
(壹)土地使用權收購費
商品住宅開發經營單位依法通過國有土地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為支付出讓、轉讓費用、拆遷補償凈支出和按照規定應繳納的相關稅費;商品住宅開發經營單位依法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為取得劃撥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費、拆遷補償費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的總和。
住宅開發成本
1,前期項目成本。包括水文和工程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建築設計、施工供水、供電、通路和場地平整。
2、建築安裝費、設備費。包括土建(含樁基)、水電安裝(含結構和裝修)、設備購置等費用。
3、附屬工程。包括居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和列入居住區詳細規劃的非經營性公共設施建設費用。
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是指道路、供水、供電(含壹戶壹表)、供氣、供暖、有線電視、郵政和信報箱、電信、路燈、防盜(含每戶或每單元的防盜門)、綠化、衛生、排汙、排水、消防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設施(設備)和建設費用。居住用地規劃紅線內。
非經營性公共* * *配套設施建設費,包括根據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要求納入小區施工圖預算項目的公共* * *停車。
圖書館(棚)、鍋爐房、水泵房、派出所、居委會、公共廁所、垃圾中轉站、圍墻等建設費用,按規定由商品住宅開發項目承擔。
4.間接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
5.符合國家規定的與項目開發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
(3)住宅開發期間的費用
指開發經營單位在開發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和其他費用。在住宅開發期間,應根據受益項目合理分攤費用。
1.管理費用是指開發經營單位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而發生的費用。
2、財務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在籌集建設資金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凈利息支出、凈匯兌損失、外匯調節費、金融機構費,以及企業融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
3、銷售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發生的銷售費用。
(4)利潤
以上述土地使用權取得費和住宅開發成本之和為基礎,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商品房利潤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市場調節價商品房的利潤率由開發經營單位自行確定。
(5)稅收
指根據國家稅收法規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稅收按照國家規定的稅目和稅率執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不計入組價因素,在商品房銷售價格之外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
(六)住房差價
包括底價差和定向價差。樓面差價和定向差價由開發經營單位按照代數和增或減為零的原則自行確定,政府制定的政府指導價報價格主管部門確認。
(七)下列費用不得計入商品房成本
(壹)開發經營單位自用的辦公用房、業務用房等費用應分攤。
(二)企業的贊助和捐贈支出以及與開發經營無關的其他支出。
(三)各種賠償金、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款。
(四)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費用。
參考資料:
商品房-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