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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柳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柳州城市職業學院是壹所公立高校。是廣西職業教育民族文化傳承創新基地建設單位,擁有工業機器人技術等部分專業。在填報誌願之前,我精心準備了《2022柳州市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希望能幫助考生找到心儀的院校。

2022柳州市職業學院招生簡章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保證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權益,規範招生行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柳州城市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14067

3.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4.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

5.學校地址

總部:廣西柳州市魚峰區官塘大道文遠路1號鹿寨分公司:廣西柳州市鹿寨縣十裏亭教育集中區

6.學校網址:/

7.招生網站:/zsjyc/index.jsp。

8.電話:0772-5331029/2756166(傳真)9。電話:0772-2752383。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於柳州城市職業學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大學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對象為2022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二章學校概況第四條柳州城市職業學院是柳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學校。

以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為主體,集學歷教育、成人教育、遠程教育、留學生教育、技能培訓為壹體,在城鎮化進程中培養現代服務業高端技能人才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

前身為柳州師範學校,創建於1940,學校位於柳州市官塘職教園區,校園面積1003畝,三年制高職專業及方向41個,全日制學生20481人,國際學生200人。

學校堅持項目導向,深化產教融合。與上汽通用五菱汽車有限公司、廣西汽車集團、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中海國際物流集團等80余家企業簽訂校企合作協議,實施訂單培養、合作辦學。畢業生就業率每年達到93%以上,多次獲得全區高校就業創業優秀單位。2017、2018連續兩年位列“全國具有國際影響力高職院校50強”榜單,是廣西唯壹壹所獲得國際影響力50強的高職院校。

第三章錄取原則第五條學校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總原則。

第六條普通高考招生原則

1.平行誌願投檔模式下的錄取原則: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指定的高校考生分數線,按總分(含政策照顧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已進入全國統考的考生,按專業誌願錄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對考生專業進行劃分,即優先錄取入檔考生的1專業誌願,其次是第二專業誌願,以此類推,直至錄取第六專業誌願。在廣西統招期間,我校根據檔案情況對專業計劃進行了適當調整,以滿足考生的專業願望。

如果考生專業誌願不能滿足,(1)“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2)“服從部分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服從專業誌願的順序錄取。如果還是不滿意,就辭退;(3)“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最接近所報專業誌願的空缺專業錄取。

廣西以外各省市考生按第壹專業誌願錄取。

第七條分類招生的原則

(壹)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錄取原則是按照考生總分(含政策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未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分數低於職業適應性測試。

100分考生不合格,不予錄取。

2.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生,在高職教育聯考中有壹個總分。

由文化素質分和加分組成。根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之和,統壹聯盟公布文化素質成績。3.排序規則:總分=文化素質分+加分。如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英語、加分順序進行比較排序。

4.我校根據填報情況對專業計劃進行適當調整,滿足考生的專業願望。

5.特長生的錄取原則是:

(1)我校優先錄取符合“特長生單招”招生對象的考生。

(2)入場順序為:

體育特長生:先錄取全國比賽獲獎考生,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省賽獲獎考生,最後錄取2022年廣西體育專業招生統壹區域考試成績達到70分以上的考生。

藝術特長生:首先是在教育部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其次是在自治區教育廳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的省級職業院校中獲得壹等獎的考生 以及隨後取得文化和旅遊部授權考試委員會組織的社會音樂水平考試9級及以上成績的考生,電子琴、播音主持或其他樂器類考生,最後是2022年廣西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

學科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先錄取全國賽獲獎考生,

重新錄取省賽獲獎考生,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對獲獎或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考生,將按照“分數優先,誌願跟隨”的原則進行選拔,即先錄高分考生的專業誌願,再錄低分考生的專業誌願,直至專業計劃滿。

4.參加全區藝術或體育統考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選拔,即先錄高分考生的專業誌願,再錄低分考生的專業誌願,直至專業計劃滿。在此類考生總成績(含加分)相同的情況下,我校將對考生的藝術或體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然後依次錄取,直至專業計劃滿。

5.錄取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直至計劃滿。如計劃有結余,則調整為普通計劃。

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①“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退檔處理;(2)“服從部分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服從專業誌願的順序錄取,仍達不到要求的予以辭退;

(3)“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最接近所報專業誌願的空缺專業錄取。

(二)中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1.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對口招生必須參加考試。不參加考試或考試成績在20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錄取。

2.我校實行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誌願投檔原則,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計劃招生。

排序規則:總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基本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崗位)

行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加分。即先將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最高的排在第壹位;如總分相同,則按綜合測試成績排序,綜合測試成績最高者排名第壹;總分相同,綜合測試成績相同的,按基本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排名,基本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最高的排名第壹。

3.我校對口招生錄取原則如下:第壹專業誌願;第二專業到第十專業的誌願分數線優先,跟隨誌願。(1)已投檔考生按考生第壹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到專業招生計劃中;②未被第壹專業誌願錄取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從第二專業開始依次分配專業。第二專業錄取第三專業,仍不滿足者自願錄取第四專業,以此類推。如果考生填報的10專業誌願全部滿員,則進入調劑專業或撤檔程序。

4.我校特長生對口錄取的原則是:

(1)我校優先錄取符合“特長生”招生對象的考生。

(2)錄取順序為:壹是在教育部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的學生(按獲獎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再是在省教育廳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中獲得壹等獎的考生,二是 藝術、體育特長生(以獲獎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再以特長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

(3)按照“分數第壹,遵循誌願”的規則選拔獲獎或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考生,即先錄高分考生的專業誌願,再錄低分考生的專業誌願,直至專業計劃滿。

(4)錄取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直至計劃滿。如計劃有結余,則調整為普通計劃。

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①“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退檔處理;(2)“服從部分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服從專業誌願的順序錄取,仍達不到要求的予以辭退;

(3)“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最接近所報專業誌願的空缺專業錄取。

第8條補充分項

承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的獎金政策。

第九條其他原則

1.各招生專業無男女考生限制,無外語限制。

2.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和身體條件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中規定的專業外,原則上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3.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和復查,徇私舞弊者取消資格。

第十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通過各省、自治區高考信息平臺或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公示信息保存至當年年底。

第四章收費與退費說明第十壹條收費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學雜費詳情請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第十二條學費退還辦法:因故退學或提前完成學業的學生,按照《柳州城市職業學院學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退還。

第五章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和助學金辦法第十三條新生可向其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機構(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制度。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勤工儉學、高校獎學金等方式,,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新的“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障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入學,根據國家資助政策規定,被錄取入學且家庭貧困的新生不能全部繳納學雜費。可以先申請新生入學的“綠色通道”,然後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資助。

(二)對學生的各種獎勵、資助及其他資助項目。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

2.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人;

3.國家助學金:3300元/年/人均;

4.退役士兵教育補助:每人每年最高減免12000元;

5.義務兵役學費補償或貸款補償和大學生直接征集的士官學費補償或貸款補償:最高不超過12000元/年/人;

6.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5000元/年/人;

第十五條學校設有勤工儉學管理中心,學生可以通過勤工儉學崗位幫助自己完成學業。

第六章附則第十六條普通對口招生的學前教育專業和電子商務專業在柳州城市職業學院本部(柳州市魚峰區官塘大道文遠路1號)和鹿寨分校(廣西柳州市鹿寨縣十裏亭教育集中區)招生。本部招生的招生代碼和鹿寨分校招生的不壹樣。考生在填報誌願時要註意,請在填報誌願時了解以上信息。

第十七條章程在柳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特別指出,學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辦理考試、招生、錄取等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時,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本章程的具體解釋由柳州城市職業學院負責。

辦公室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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