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條件
根據《建築法》第8條,申請建築許可證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已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手續;
(二)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已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拆遷進度符合建設要求;
(4)施工企業已經確定;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施工許可準備材料
符合《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重申請、變更、換發管理辦法》(京建規[2006]435號)。
(1)提交材料:
提交重新申請施工許可證:
1、建設單位變更,建設單位申請建築施工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變更及授權委托書說明;
(2)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新填蓋章的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4)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乙、丙類)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築物資料移交單原件(格式AQ-A-2)
(5)變更後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裝修工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證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監理合同變更備案表;
(7)對於已完成的工程,提交原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終止合同登記表;
(八)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挖掘道路、占用道路的證明;
(9)需提交資金證明,且擴建工程建設期不足65,438+0年的,到位資金不低於擴建工程合同價的50%;擴建工程建設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低於擴建工程合同價的30%;
2、建設單位發生變更,建設單位申請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變更及授權委托書說明;
(2)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C)原件及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4)新填蓋章的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備案表;
(6)經建設單位和原施工單位確認的原施工單位已撤離施工現場的聲明;
(7)變更施工合同備案表。
提交施工許可變更:
1.監理單位變更的,建設單位在申請變更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變更書面申請及法人授權委托書;
(2)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4)與原監理單位的終止協議;
(5)變更後的監理合同記錄表。
2.設計單位變更的,建設單位在申請變更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變更書面申請及法人授權委托書;
(2)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4)建設單位與設計合同的約定;
(5)已變更的設計單位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
(6)變更新設計單位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項目名稱變更的,建設單位在申請變更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變更書面申請及法人授權委托書;
(2)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四)變更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在建工程還應提交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4、建設規模發生變化的,建設單位在申請變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書面申請及法人授權委托書;
(2)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C級)及《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交接表》(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
(四)變更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及附件復印件;
(5)房屋裝修工程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增加裝修規模的證明;
(六)需要審查施工圖的,應當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人防工程,需提交施工圖備案通知書;
(7)變更後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挖掘道路、占用道路的證明;
(9)資金證明1年以內增加建設規模的,到位資金不低於新簽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規模增加1年以上的,到位資金不低於新簽工程合同價款的30%。
5.合同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發生變更,建設單位提出建築施工許可證遺失的,建設單位在申請補發建築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補發申請書及法人授權委托書;
(2)建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在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建築施工許可證遺失聲明。
(2)備註: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施工許可流程
(壹)、申請人申請
(2)需要提交的信息:
1.建築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壹式兩份(原件);
2、項目批文和投資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4、拆遷許可證或施工場地是否具備施工條件(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中標通知書或談判確認書;
7、建設工程合同復印件(原件);
8.資金證明(原件);
9、質量監督委托書;
10,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備案;
11、監理合同及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本工程監理人員名單、證書復印件、聯系電話或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
1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三類人員”證件原件;
13、施工組織設計(附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名單);
14、項目經理證、項目經理手冊及聯系電話;
15.圖紙審查批準書及通過審查的全套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原件);
16,建設工程竣工文件承諾書;
17、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工程總造價、預付款及付款計劃證明(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原創);
18、外來施工(監理)企業提供保證金登記表;
19,提交定額測定費收據復印件;
20.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
(3)、向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反映。
(四)、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受理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許可;資料符合要求的,頒發建築施工許可證。
建造房屋,建設單位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文件申請施工許可證。有了施工許可證,施工才能受到法律保護。從房子建成到人入住,也有壹個裝修的過程。我們必須充分保證裝修質量。可以辦理土巴兔裝修險,裝修升級三包:專業監理質檢,100%資金托管,快速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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