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在新的時代條件下有效維護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必須創新農村社會矛盾化解機制。
完善權益保障和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優化政策結構,以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契機,繼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確保政府政策有效體現農民利益。
規範行政行為,科學設置行政程序,優化公務員隊伍,杜絕不良行政現象,提高縱向政府和橫向政府部門之間的統壹行動能力和政策執行力,提高基層政府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改變行政管理模式,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實現從管理型向服務型、從政府給予型向互動型的轉變。
在完善行政職能的基礎上,創新矛盾處理方式,建立政府主導、市場、社會等主體力量充分融合的網絡體系,建立覆蓋農村各領域的矛盾監測體系,構建覆蓋沖突風險產生和發展全過程的矛盾排查機制、現場調解機制、受傷人員救助機制,形成多方位、寬領域、全過程、良性的社會矛盾化解體系。
形成獨立的解決機制。農村社會的許多矛盾都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解決這些矛盾有賴於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
要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放到基層,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的要求,加強農村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積極整合農村社會內部資源,引導自治組織健康成長,讓農民有序參與鄉村治理,自主解決利益沖突。
同時,根據不同地區的農村資源,探索多元化的村民自治模式,明確村民自治組織與政府的關系,引導新鄉縣積極參與治理,充分發揮其在調解民間糾紛、幫助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的職能,使矛盾及時化解在農村基層,不擴大、不上移。
優化法治保障機制。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根本保證。要優化解決農村社會矛盾的法律保障機制,首先必須不斷完善立法。
當前,隨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和農業農村的發展,土地流轉、征地拆遷、人口流動、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存在壹些矛盾風險。應完善立法,進壹步規範相關主體的行為,使相關矛盾的解決有法可依。
其次,在執法上,要創新法律適用機制。建立矛盾分類處理制度,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最後,引導廣大農民自覺信仰法律、遵守法律。建立農村長效法制教育機制,增強農民法律意識和運用能力。
完善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法律援助體系,引導優質法律資源流入農村,提高農村法律服務的專業性和便捷性。
擴展數據
農村社會治理應註意四個方面。
黨國盈,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從廣義上講,中國農村社會治理應註意四點:效率、平等、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說到效率,要做到以下三點:妥善處理產權配置,提高支農財政效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如何實現這壹點?首先,我們應該把政治和經濟分開。第二,金融要積極支持家庭農場,支持大宗農產品生產和生態安全;第三,小兼職農戶和合作社不匹配,專業家庭農場要通過專業合作社面向市場;第四,合作社規模壹定要大。
談平等,不僅要提高城鄉收入平等水平,還要提高農村內部收入平等水平,建立城鄉統壹的社會保障體系。
要談穩定,第壹,要樹立合理的公共權威;第二,支持農村非政府組織;三要建立民主協商機制和村規民約。
新形勢下如何制定和維護村規民約?我認為,制定村規民約要遵守上位法;應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的效率、平等和可持續發展;要有組織、執行、訴訟等違約懲罰機制;反映公眾,不幹涉私人生活;有的地方要把村規民約轉化為市民社區公約;有必要改革物業管理措施。
要談可持續發展,必須建立人文的生存環境;必須解決大宗農產品的安全生產問題;我們必須建立合理的城鄉關系。
參考資料:
南方網-加強農村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參考資料:
北方網-維護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