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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法律有哪些?

農民工權益保護有以下法律:

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礦山安全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勞動行政處罰若幹規定、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等。

農民工如何學會維權?

1,提高自身素質,學習和了解法律的用法。國家立法的初衷是解決勞資矛盾,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但強勢企業和弱勢員工的實力差別很大,本來就是不對等的。面對《勞動合同法》和有實力的企業的種種舉動,員工必須認真學習文化知識和相關法律,做到學法懂法,會用法,增強法制觀念,弘揚法治精神,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如有糾紛,應及時請工會維權或聘請律師尋求法律援助。

2.依法簽訂合同,維護合法權益。

入職前,簽合同。能簽訂書面合同的,不做口頭約定;能簽勞動合同的,不簽聘用合同,不簽勞務合同。因為勞動關系不同於勞動關系中的勞動關系,前者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使用勞動能力和實現勞動過程中的社會勞動關系。勞動法適用於工傷、工亡等勞動關系爭議,待遇更高,賠償更多;勞動關系(如安裝空調、雇傭保姆、學生打工)適用民法通則區分過錯責任,作為民事賠償處理。

3.加入工會組織,依靠工會維權。工會是“工人之家”。加入工會就像回到壹個溫暖的家。壹旦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找工會維權。維護職工權益是工會的神聖職責。各級工會要積極為廣大職工代言,努力解決實際困難。《勞動合同法》中有11條賦予工會監督權。比如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事先將理由告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勞動合同的規定,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予以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4.註意收集證據,依法追回工資。如果被老板拖欠工資,要通過正當途徑解決,不能采取過激行動或暴力手段。否則就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如果妳拿不到錢,妳會先坐牢。平時要註意收集相關證據,如合同、花名冊、電話簿、工資單、工資卡、考勤卡、工作等級或工作量單等,必要時請同事作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實存在勞動關系。

綜上所述,現在是法治社會,中國越來越保護農民工的權益,包括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勞動爭議仲裁條例。農民工維權的方式有很多。協商不成,可以用調解仲裁,或者協商不成,農民工可以提起訴訟。這些都是保護自己權利的法律手段。

法律依據

農民工權益保護條例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解除與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對未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用人單位不得以農民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未經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或者終止與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事先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改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簽訂集體合同的,農民工享有集體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集體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農民工用工、工資支付、考核、獎懲等規章制度;設立職工(代表)大會,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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