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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啟動新壹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進壹步明確了返鄉人員的用地政策。近日,農業農村部公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有關建議的答復。農業農村部表示,在符合《農村宅基地管理條例》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返鄉人員與當地農民合作重建自有住房。會同有關部門,在原有33個試點縣(市、區)的基礎上,選擇若幹重點地區開展新壹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試點中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通過自主經營、租賃、入股、合作等方式,充分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發展農村產業的有效途徑。

由於種種原因,壹些地方村莊“空心化”、宅基地閑置浪費現象比較突出,農村閑置土地資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同時,返鄉創業創新者面臨產業發展用地難的問題。早在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就發文提出,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通過調整現有土地資源,緩解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用地難的問題。鼓勵返鄉人員以股份、合作、租賃等形式利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農業產業,依法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

近年來,許多發達地區的農村或郊區以各種形式盤活了宅基地和農家樂資源。浙江德清允許農民租賃壹定期限的宅基地使用權,用於發展民宿、養老、科研、創意文化等產業。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以《農房(宅基地)租賃備案通知書》的形式,在不動產登記證書上註明宅基地的資格權利、宅基地使用權的承租人、房屋租賃期限和宅基地租賃期限,釋放農房和宅基地使用權。江蘇昆山鼓勵有壹定經濟實力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相關機構合作,對閑置宅基地和農村房屋進行統壹收儲利用。

“2019年,返鄉創業創新人員超過850萬人,其中80%的人啟動了農村產業融合項目,50%以上的人利用互聯網+進行創業創新。”農業農村部農村產業發展司司長曾衍德表示,國家高度重視發揮返鄉人員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制定財政、金融和社會保障激勵政策,吸引各類人才回鄉創業。國務院辦公廳也已下發明確文件,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與政策騰出的建設用地指標掛鉤,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安排新增耕地和建設用地,重點支持返鄉創業創新。

隨著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返鄉人員的工業用地和住房保障得到改善。2019年,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進壹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鼓勵積極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保護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用農房居住或經營的合法權益,依據合同法,明確租賃合同期限不超過20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可以另行約定。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支持返鄉人員依托自有和閑置房屋發展適宜農村產業。註重保護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繼承農房或其他合法方式占用宅基地的權益,探索實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導的有償使用制度。返回農村的人們對這些土地的需求是巨大的。

南京林業大學農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強說,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是農村最大的隱性資產,是加快農業農村發展的關鍵。隨著大量農村人口落戶城市,農村“空心化”現象越來越突出,對鄉村振興可謂機遇與挑戰並存。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需要在法律法規框架下,有意識地放寬市場化土地使用者的限制,擴大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自主權。特別是允許農村集體組織以租賃、合作等方式充分利用閑置農房和宅基地,支持農村創業創新,優先發展農村新型產業和業態,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農業農村部表示,將深入開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研究,跟蹤基層單位因地制宜開展的探索創新,及時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穩妥有序推進制度成果形成,提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見和建議。下壹步將探索在防範風險、明晰權屬、保障農民有穩定住所的前提下,賦予農民住房財產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的抵押融資功能,為建立依法取得、節約使用、權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有序、管理規範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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