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概況
歐盟,簡稱EU,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每年5月9日為紀念日。團歌是貝多芬第九交響曲《歡樂頌》的前奏曲。聯盟的旗幟是藍色背景上由12顆金色五星組成的圓環。
歐盟有15個成員國,分別是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愛爾蘭、英國、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芬蘭和瑞典。
歐盟15國家總面積333.7萬方公理,人口3.76億,歐盟1999國內生產總值達84583億美元,超過美國和日本。
歐盟有11種官方語言,分別是:英語、法語、德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荷蘭語、丹麥語、瑞典語、芬蘭語和希臘語。所有歐盟官方文件必須以上述11語言打印。
歐盟的主要官方出版物有:官方公報、歐洲月報、歐洲文學、歐洲新聞-對外關系、歐洲經濟、歐洲對外貿易統計月報等。歐盟的官方互聯網地址是:www.europa.eu.int。
簡史
歐盟的前身是“歐洲共同體”,簡稱歐共體。
1951年4月18日,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簽署了歐洲煤鋼條約。1952年7月,歐洲煤鋼* * *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六國在羅馬簽署了《歐洲經濟條約》和《歐洲原子能條約》,統稱為《羅馬條約》。1958年1月,歐洲經濟實體和歐洲原子能實體宣告成立。1965年4月8日,六國在布魯塞爾達成協議,將三個* * *實體合並,統稱為“歐洲* * *實體”。
為推進歐洲壹體化建設,1986年2月17日,歐共體成員國政府首腦在盧森堡簽署了《歐洲單壹文件》,旨在建立歐洲統壹市場。1991年12月,歐盟政府間會議在荷蘭馬斯特裏赫特簽署了旨在深化歐洲壹體化、建立政治、經濟和貨幣聯盟的《歐盟條約》,又稱《馬斯特裏赫特條約》。1993年11月1日,該條約獲得所有成員國批準並生效,歐盟正式成立。歐盟的三大支柱是:歐洲統壹、外交和安全政策、內政和司法合作。1997年6月,歐盟領導人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簽署了《阿姆斯特丹條約》,確定了歐盟的跨世紀戰略目標。1999年12月,在赫爾辛基舉行的千年首腦會議上,歐盟領導人確定了歐盟21世紀的擴大戰略,決定將下壹次擴大的目標從6個增加到13個,從而加快了歐盟“東擴”和“南擴”的步伐。
體制
歐盟是壹個超國家組織,既有國際組織的屬性,又有邦聯的壹些特征。歐盟條約使其成為壹個高度自治的決策機構,並賦予其立法權。歐盟成員國自願將部分國家主權讓渡給歐盟。歐洲聯盟強調每個成員國參與機構的組成和權利的分配。其組織體系是基於“* * *享受”、“法制”、“分權制衡”的原則。
歐盟理事會包括首腦會議和部長理事會。它的作用是立法和決策。它可以單獨或與歐洲議會壹起行使立法權。
首腦會議又稱歐洲理事會,是歐盟的最高決策機構。它由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以及歐洲委員會主席組成。它壹般壹年開兩次會,主要決定歐盟內部建設和對外關系的大政方針。理事會主席由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6個月,現任主席國(2000年7月至12月)為法國。
部長會議主要負責制定歐盟法律法規和有關歐盟發展和機構改革的重大政策。根據歐洲聯盟條約,負責與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和內政的政府間合作與協調;任命和監督歐盟主要機構的負責人。部長理事會是歐洲聯盟的日常決策機構。成員國的外交部長組成總理事會,其他部長組成特別理事會。主席也由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6個月。理事會現任主席是法國。
歐洲聯盟理事會秘書長也是歐洲聯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現任主席、下任主席和高級代表組成“三駕馬車”。歐洲聯盟理事會現任秘書長兼高級代表是索拉納(西班牙人)。
歐盟委員會是歐盟的常設執行機構,負責起草政策、法規、報告和建議,確保歐盟法令在所有成員國順利實施。
歐盟委員會是歐盟唯壹有權起草法律法規的機構,受歐洲議會監督。其主要職責是:執行歐盟理事會制定的相關歐盟條約、法規和決定;向歐洲聯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交政策執行報告和立法動議;處理歐盟的日常事務,在對外關系和貿易方面代表歐盟進行談判。其總部設在布魯塞爾,任期五年。
委員會由20名成員組成,每個人負責壹定範圍的事務。在委員會的組成上,法國、德國、英國、意大利和西班牙各有兩名成員,其他成員國各有壹名成員。該委員會有壹名主席和兩名副主席,現任主席是普羅迪(意大利人)。
新壹屆歐盟委員會共有36個將軍級單位,它們是:總秘書處、法律部、新聞與通訊部、經濟與金融事務部、企業部、競爭部、就業與社會事務部、農業部、交通部、環境部、研究部、聯合研究中心、信息社會部、漁業部、內部市場部、地區政策部、能源部、稅務與海關部、教育與海關部。對外關系總局、貿易總局、發展總局、歐盟擴大總局、對外關系總局、人道主義援助辦公室、歐統局、人事和行政總局、監督總局、預算總局、財務控制總局、歐盟反欺詐辦公室、聯合口譯和會議部、翻譯局和出版局。
歐洲議會是歐盟的監督和咨詢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擁有歐盟部分預算的決策權,並監督預算的執行;審議並通過理事會在壹些重要領域做出的決定,如簽署國際協議、任命歐盟委員會成員、新成員國加入歐盟等;有權提出立法議案和否決立法;監督歐盟委員會的工作,並有權以三分之二多數彈劾該委員會,迫使其集體辭職。議會總秘書處設在盧森堡。1992年愛丁堡峰會上,斯特拉斯堡被正式確定為歐洲議會全會所在地,委員會和黨團會議在布魯塞爾召開。
歐洲議會有626名成員。自1979年以來,議員由普選產生,任期五年。成員國分布如下:德國99,法國87,英國意大利87,西班牙64,荷蘭31,比利時希臘葡萄牙25,瑞典22,奧地利21,丹麥芬蘭16,愛爾蘭15。現任議長方丹(法語)。
此外,歐盟還有歐洲中央銀行、歐洲法院、歐洲審計局、歐洲投資銀行、歐洲經濟社會委員會、歐洲地區委員會、歐洲統計局、歐洲農業基金會、歐洲投資基金會、歐洲發展基金等機構,在歐盟機制運行中發揮輔助作用。
立法形式
歐盟立法包括條約、協定和法規,其中條約是歐盟的根本法,可視為歐盟憲法。歐盟頒布的法令有四種形式:
(法規是壹項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要求成員國不折不扣地執行。只要條例在官方公報上公布,就會生效或在幾天內生效。
ぉ(對成員國有約束力的指令,只強調目的。至於如何實施,要由成員國來決定。指令壹般都有時間限制,在此期間允許成員國參考其執行情況或將指令納入本國立法並逐步執行。
〖決定,行政決議的壹種,是執行歐盟法律法規的行政措施,旨在提高歐盟法律法規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對相關成員國、公司或個人具有約束力。決策可以由董事會或委員會發布,往往涉及相關協議規定的某個領域,對企業或個人的行為產生直接影響。
【建議和意見】,當理事會未能就某壹問題達成壹致並形成指令時,向成員國提出建議或意見,作為歐盟的立法走向和政策取向,供成員國參考。
此外,歐盟還發布了“通訊”,這是歐盟委員會為起草法案征求意見的壹種形式。
經濟實力
歐盟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經貿集團。歐盟15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和外貿總額都超過了美國和日本。1999年,十五國國內生產總值為84583億美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225065438美元+0.46,與區域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總額為6543.8美元+0.6229億美元,其中出口8040億美元,進口86543.8美元+0.89億美元。根據世貿組織的統計,在1999年世界貿易排名前20位的國家或地區中,有10個是歐盟成員,即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西班牙、瑞典和奧地利。
1999年,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歐盟經濟保持了適度增長,達到2.6%。歐盟國家強勁的內需是其經濟復蘇的主要動力,失業率也降至9.2%。歐元推出後,匯率疲軟,但整體操作成功。
2000年以來,歐盟國家經濟增長勢頭強勁,出口和內需均呈現強勁增長態勢,就業形勢進壹步改善。全年經濟增長預計達到3.4%。隨著經濟增速的提高,歐盟加快了經濟結構的調整,但高稅負、高失業率、高債務等深層次矛盾仍是歐盟經濟發展中的頑疾。
整合過程
歐盟壹體化進程從關稅同盟開始,然後發展成為統壹的大市場、經濟和貨幣聯盟,並朝著政治聯盟發展。
【關稅同盟】繼歐洲煤炭、鋼鐵、原子能、歐洲經濟合並為歐洲* * *,歐盟於1968年7月1日實現關稅同盟,完成了《羅馬條約》賦予的取消成員國間貿易限制、取消內部關稅、統壹對外關稅稅率的使命,提前壹年半完成了關稅同盟。雖然歐盟成員國之間已經取消了所有關稅,建立了統壹的海關關稅,但是成員國之間的海關手續和許多無形的壁壘仍然阻礙著貨物的自由流通。1994年1月1日,歐盟頒布了新的海關法。新海關法簡化了海關手續和程序,統壹了海關規則。
【統壹大市場】1985年6月,歐盟委員會正式提出內部統壹大市場建成白皮書,提出在歐洲建立“無邊界”的統壹大市場,真正實現人員、貨物、資本和服務的自由流通。1985年12月,委員會的“白皮書”得到了理事會的批準。為了推動白皮書的實施,1986年2月,歐洲理事會簽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單壹歐洲文件,對《羅馬條約》進行了第壹次重要修改,用“有效多數”取代了“壹致同意”的決策條件,從而更有效地幫助歐洲部長理事會和委員會建設統壹的內部市場。《歐洲壹體化文件》於1987年7月1日生效。經過幾年的努力,歐洲統壹市場於1993年1月1日正式啟動,商品、資金、服務和人員開始在歐盟成員國內部自由流通。
【申根協定】為促進人員自由流動,1990年6月,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簽署了《申根人員自由流動協定》,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臘也相繼簽署了該協定。1995年7月,申根協議首先在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葡萄牙和西班牙生效,1998年在奧地利、意大利和希臘生效。上述十個國家的人員可以自由往來。來自第三國的人員,只要拿到壹個國家的簽證,就可以在十個國家之間順利往來。
【經濟貨幣聯盟】經濟貨幣聯盟的目的是實現歐盟內部商品、人員、服務和資本的完全自由流通。實施單壹貨幣是建立經濟和貨幣聯盟的核心。1969年12月,在法國總統蓬皮杜的倡議下,當時的歐洲六國首腦做出了分階段建立歐洲經濟和貨幣聯盟的原則性決定,但由於20世紀70年代初美元危機和石油危機的影響,這壹努力沒有成功。
為了減少美元危機的影響,1972年,當時的歐洲國家建立了“蛇形浮動”的聯合浮動匯率機制。1979年,歐元集團創立了歐洲貨幣單位,歐洲貨幣體系也隨之建立。1984年4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實施歐洲經濟貨幣聯盟的設想,主張分三個階段實現歐洲經濟貨幣聯盟的目標。1989年6月,歐盟馬德裏首腦會議決定於1990年7月1日啟動歐洲經濟貿易聯盟第壹階段建設。其目標是要求成員國在歐洲貨幣體系的基礎上加強協調,取消國家外匯管制,促進資本流通,加入歐洲貨幣體系的匯率運行機制,降低匯率的波動幅度。第二階段從1994年1月1日開始,目標是建立歐洲貨幣局,進壹步協調成員國的貨幣政策,加強各國央行的獨立性,監督各國的經濟金融政策。1995年12月16日,馬德裏峰會決定將單壹貨幣命名為歐元。1998年5月2-3日,除英國、丹麥、希臘和瑞典外的歐盟11個國家被確認為統壹貨幣成員國。1999年1月1日,經濟貨幣聯盟第三階段正式啟動,歐元進入實施階段,鎖定貨幣匯率,確定各國貨幣之間的兌換平價,金融和股票市場逐步過渡到歐元定價;2001年1月1日,希臘將正式加入歐元區;2002年1月1日,歐元紙幣和硬幣開始進入流通,與成員國貨幣壹起流通。2002年3月1日後,成員國貨幣完全退出流通。
1998年6月1日,歐洲中央銀行成立,總部設在法蘭克福。它是統壹貨幣和發行歐元後歐元區國家的中央銀行,其前身是歐洲貨幣局。歐洲中央銀行(ECB)與歐元區成員國的中央銀行組成“歐洲中央銀行體系”,負責制定歐元區統壹的貨幣金融政策,以維持歐元區的物價穩定,刺激歐元區成員國的經濟增長。歐元未來的強勢地位將主要取決於成員國內部協調的政治意願和不斷增強的經濟實力。
歐盟也有同樣的政策。
《羅馬條約》授權當時的歐洲經濟建立* * *共同市場,逐步統壹經濟政策,促進* * *共同市場內部經濟協調、持續、均衡、穩定發展,加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立成員國之間更加緊密的關系。經過40多年的發展,歐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壹系列政策,其中主要有農業政策、漁業政策、地區政策、社會政策、外交政策和安全政策、消費者保護政策和貿易政策。此外,近年來,歐盟逐步加強了在就業、交通、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科研、司法和內政等領域的壹致行動,這些行動補充了成員國在這些領域采取的國家措施。
* * *相同的農業政策* * *相同的農業政策是歐盟最早實施的,對農業生產和農產品進行補貼。* * *農業政策的主要內容是補貼農業、穩定市場、保證供應、增加收入、提高出口競爭力、解決農產品過剩和改善環境。其基本目標是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保證農業從業人員的“公平”收入,穩定農產品市場,保持消費者的合理價格,保證農產品供給。目前,歐盟正在逐步改革農業政策,深化農業補貼,實行以收入補貼代替價格補貼和出口補貼的原則。
自1977年起,歐盟將成員國在北大西洋和北海的捕魚區擴大到200海裏,將由歐盟管理,並授權歐盟委員會與第三國談判捕魚協定。1983年1月25日,歐盟就捕撈配額分配、漁業資源保護和魚產品銷售達成協議,形成了歐盟* * *漁業政策。從65438年到0994年,歐盟漁業部長通過了壹項新的漁業政策,限制捕魚以保護資源。
【地區政策】地區政策是歐盟為促進其整體協調發展,加強其經濟和社會壹體化,縮小不同地區之間發展差異而制定的政策。為此,歐盟從其預算中撥款支持歐盟不發達地區和產業的發展、工業企業的轉型和農業的現代化。
【社會政策】歐盟社會政策和地區政策相輔相成,旨在促進歐盟整體的協調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增加勞動力在行業和地區之間的流動性。歐盟《社會政策議定書》詳細規定了歐盟勞動者應享有的社會權利,如自由流動、公平收入、改善工作環境、社會福利保障、自由結社、勞資談判、職業培訓、男女就業平等、健康保護等。
隨著經濟活動的協調發展,歐盟加強了政策領域的合作。1987年生效的歐洲單壹文件正式將外交領域的政治合作納入歐盟條約。目前,* * *和外交、安全政策仍主要屬於成員國政府間合作範圍,但歐盟成員國已承諾在重大國際問題上采取* * *相同的立場和“* *相同的行動”。重大外交政策決定由歐洲理事會壹致做出,但某些具體政策和行動的實施由部長理事會以特定多數決定。
【消費者保護政策】《阿姆斯特丹條約》規定,歐盟將致力於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安全和經濟利益,促進其獲得信息和培訓的權利,保護自身利益。歐盟在制定其他政策時必須考慮消費者的利益。各成員國除了遵守歐盟統壹的消費者政策外,還可以制定比統壹政策更嚴格的自己的消費者保護政策,但其內容必須符合Ayo的規定,並向歐盟委員會通報。
近年來,歐盟在有毒物質、食品、化妝品、玩具、醫療用品等領域制定了詳細的產品質量安全統壹法規。
【* * *相同的貿易政策】歐盟的貿易政策可以分為進口貿易法規和出口貿易法規。
歐盟* * *進口貿易法規主要涉及關稅政策和管理,* * *進口制度、反傾銷措施等。歐盟的出口貿易政策主要涉及農產品補貼、出口退稅、出口信貸、軍品和高科技產品出口。
【歐盟的普惠制】1971年7月1日,歐盟開始實施普惠制方案,對原產於發展中國家的產品給予普遍的、非歧視性的、非互惠的關稅減免待遇,目的是改善發展中國家的出口狀況,使其出口產品處於有利的市場競爭地位,更多地進入歐盟市場。1995年以前,歐盟給予所有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普惠制待遇。從1995年開始,為了防止壹些國家過度利用普惠制向歐盟出口,歐盟建立了普惠制畢業機制,根據壹些國家的經濟發展和出口表現,逐步取消給予這些國家或壹些國家的部分產品的普惠制待遇。目前,歐盟正在實施第五個普惠制方案,有效期為1999年至2001年。
【歐盟的安全技術標準】為了實現商品在統壹大市場的自由流通,從1985年開始,歐盟制定並頒布了上百項技術法規,逐步統壹了各國的產品質量要求,為各種商品在歐盟15國市場的自由流通奠定了基礎。目前,歐盟的安全技術標準主要涉及食品衛生與食品安全、工業產品安全標準、勞動保護標準、環境保護標準和無線電幹擾技術標準。近年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加強,歐盟的安全技術標準日益嚴格,涉及的領域也日益廣泛。這些技術法規的實施為歐盟消除了貿易壁壘,但對歐盟以外的國家,尤其是許多發展中國家來說,無疑是技術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