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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銀監局對財產保險的合規要求

近日,《第壹財經日報》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獲悉,為加強財產保險行業合規管理建設,督促財產保險公司加快完善合規管理機制,堵塞合規風險漏洞,彌補合規監管短板,提升行業依法合規管理能力,中國銀保監會向各銀監局、各財產保險公司下發了《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合規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悉,《通知》對各財產保險公司提出了七項具體要求,包括嚴格履行合規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合規治理架構、完善合規制度流程、加強財務會計管理、緊盯重點風險領域等。

規範大股東行為

事實上,近年來,保險機構少數大股東濫用股東權利,不當幹預公司經營,非法謀取控制權,利用關聯交易進行利益和資產轉移,嚴重損害了中小股東和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針對上述股東權益亂象,銀監會不斷加強公司治理、股權管理、關聯交易等制度建設。此次,《通知》對各財產保險公司嚴格履行合規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合規治理架構提出要求。

通知明確,各公司要建立健全合規管理體系,完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逐級明確合規管理責任,構建合規管理體系,有效識別並主動防範和化解合規風險,確保公司穩健經營。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要依法規範大股東行為,督促其依法履行義務,規範權力使用,防止擅自幹預公司正常經營管理。要嚴格執行關聯交易管理相關規定,堅決防止大股東操縱掏空機構、非法利益輸送。通知強調要完善遵約制度流程。公司應持續改進系統,確保覆蓋所有業務領域和關鍵管理環節。要將各業務系統的合規管理需求嵌入業務流程,將多渠道合規信息納入各管理環節,推進管理制度化和智能風控。要加強分工和授權管理,明確各級機構、部門、崗位和人員的職責權限,規範人員交叉任職,嚴格執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和崗位回避制度,確保從業人員履行職責的獨立性。存在潛在利益沖突的崗位不得由壹人擔任。

此外,公司應制定統壹的各級機構和會計管理制度,完善資金管理制度,確保資金安全。公司經營事項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中統壹登記和核算,不得違規私設會計賬簿,嚴禁表外業務。要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報告,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確保業務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需要註意的是,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最新發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通報》顯示,2022年第二季度,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受理和轉發保險消費投訴28554件,環比增長7.6%。其中,理賠糾紛是涉及財產保險公司投訴的主要原因,占財產保險公司投訴總量的77.68%。尤其是第二季度,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隔離險等財險的其他保險糾紛達2434起,占財險公司投訴總量的24.22%。

在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通知》要求各公司加強對利益相關方保險產品的評估和合規性審查,加強關鍵信息披露,防止借金融創新之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要加強對中介機構、服務外包機構等第三方的管理,規範從業人員的銷售行為,不斷完善保險理賠服務。要加強消費者信息安全保護,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推進糾紛解決和溯源整改。

同時,公司應當加強對核保理賠關鍵環節的控制,不得以任何形式拒付保險費,不得挪用、截留、占用保險費,不得給予或者承諾給予合同外利益,不得拖延賠付、虛假理賠,不得騙取保險金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利用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要加強對重要崗位關鍵人員的管理,嚴防利益輸送和道德風險,管住人和錢,築牢制度的防火墻。

此外,《通知》顯示,公司應完善考核體系,突出內控合規在考核中的權重,杜絕因考核指標激進帶來的合規風險。要積極倡導合規理念,不斷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普及法律法規、監管政策、行業規範和自律規則,教育和監督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營造廉潔從業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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