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用卡積分可兌換禮品或優惠券、預存話費和油卡,積分現金用於購物等。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自行兌換,非常方便:1,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 My-Points專區,選擇所需商品,按照提示操作;2.登錄One Wallet APP- Shopping,選擇需要的商品,嘗試使用積分或積分兌換現金;3.點擊鏈接登錄積分網站進行操作。溫馨提示:1,平安信用卡積分三年清零壹次,建議及時使用;2.如有疑問,可撥打客服電話4008880999咨詢。
如何查詢平安信用卡積分兌換的商品發貨信息?
平安信用卡的積分賺取方式有五種:積分兌換禮品、充值話費、q幣、油卡、兌換航空裏程、商場購物、抽獎積分。
平安信用卡積分兌換商品查詢信息步驟:
1.首先登錄平安信用卡商城——點擊我的賬戶。
2.進入我的賬戶-點擊訂單進行查詢。
3.根據訂單的查詢結果-點擊打開商品查看詳細信息。
擴展數據
平安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
為了回饋平安信用卡持卡人,平安銀行特別推出平安信用卡積分計劃。具體規則如下:
壹、參會資格
1.本規則適用於平安銀行信用卡中心發行的各類信用卡,除非另有規定,如返現信用卡;(點擊此處了解返現信用卡規則);
2.持卡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被控制、信用卡自行註銷、平安銀行其他債務未償還、違反平安銀行信用卡收單合同、違反平安銀行信用卡章程或本活動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平安銀行有權取消其參與積分獎勵計劃的資格;
3.如果上述情況得到有效處理,信用卡恢復正常狀態,平安銀行只有在其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繼續參與本計劃。
二、積分的適用範圍
持卡人使用平安信用卡在餐飲、娛樂、酒店、賓館、百貨等零售店消費,或通過平安信用卡中心訂購商品,均可累積積分。但下列項目將不計算在內:
1.信用卡年費、預借現金費、分期手續費、滯納金等費用和利息;
2.信用卡提現及溢繳款催收、存款(還款)、轉賬、精神使用、賬單分期;
3.支付或扣繳電話費、保險費、水電費和其他公用事業費;
4.網絡消費、公共事業、醫院、政府、慈善機構、學校、居民服務等特殊消費;
5.房地產、批發、家用電器、汽車銷售及維修、加油(氣)和賭博方面的消費;
6.有特殊優惠費率的銀聯商戶(包括但不限於三農優惠費率、縣鄉優惠費率、固定費率優惠費率等。)就不算了;
7.持卡人交易的商戶違反中國銀聯相關銀行卡受理機具的參數設置規範的,持卡人在該商戶的交易不予統計;
8.持卡人將信用卡用於非個人消費,或將信用卡出租、出借或交給他人使用,或涉嫌利用虛假交易違反《平安銀行個人信用卡領用合約》、《平安銀行信用卡章程》、《本積分獎勵計劃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的,不予計算積分;
9 .平安銀行指定的其他項目。
不參與平安銀行信用卡積分累積的詳細商戶類別代碼及商戶類別名稱請點擊此處。
三、積分計算規則
平安銀行通過以下方式給予或扣除積分:
1.持卡人消費人民幣1元可累積1裏程積分,消費美元1元可累積7裏程積分。同壹信用卡人民幣賬戶內超市行業(商戶類別代碼為5411)的有效積分消費按每月最高3000元計算(超市聯名卡店內消費不受此限制)。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平安銀行保留調整積分轉換比例的權利;
2.單筆消費金額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元計算積分;
3.同壹持卡人持有兩張及以上平安信用卡時,每張卡的信用卡消費累計積分按卡分別累計,但可以合並使用。主卡和副卡的總積分加到主卡持卡人的積分賬戶中;
4.持卡人因故退回刷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或因簽單糾紛或其他原因退回原刷卡消費款項的,平安銀行將按退回款項金額扣除原給予的相應積分;
5.如果信用卡被註銷,賬戶中未兌換的積分將自動失效;如果信用卡被註銷,註銷卡下未兌換的積分將自動失效。積分不能轉到其他流通卡或轉給其他持卡人;
6.持卡人未在積分有效期內申請兌換的,積分無效,將被歸零。
7.持卡人在卡片丟失或損壞後申請補卡的,新卡激活之日起壹周內,原卡交易所得積分可正常使用。新卡自補卡運營之日起三個月內未開通的,原卡交易所得積分自動失效。
四、積分有效期
同壹持卡人賬戶內信用卡(鉆石卡除外)交易獲得的積分應進行合並管理。每三年為壹個積累期,在每個積累期結束時,該期內的積分會被清零。
自2014年6月6日新規則生效之日起,14,客戶發行新卡的,新卡的發行月份為賬戶積分累計的起始月份(包括但不限於新申請發行、掛失、補卡、到期續卡、申請附屬卡、申請其他卡);
2.鉆石卡積分永久有效。
五、積分查詢
持卡人可通過以下途徑查詢積分累積情況:
1.信用卡賬單、信用卡網銀、信用卡客服熱線:查詢萬裏通賬戶積分余額、本期新增、本期調整、即將到期的積分;
2.口袋銀行APP:查詢裏程積分余額、積分訂單、積分支付明細、積分收入明細;
3.壹個錢包APP,壹個錢包網站,壹個錢包客服熱線(4008-666-666),在線客服(),壹個錢包微信(my1qianbao):查詢積分余額、積分訂單、積分支付明細、積分收入明細;
4.平安銀行公布的其他查詢方式。
不及物動詞積分兌換
1.平安銀行特別委托深圳萬裏通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營平安信用卡積分兌換業務;
2.所有反饋項目(包括商品、服務或代金券等。),兌換標準和兌換規則以兌換時深圳萬裏通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最新反饋公告或目錄為準。
七。法律關系
積分回饋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由積分禮品供應商直接提供給持卡人。平安銀行與供應商之間、平安銀行與賣方、廣告媒體或擔保人之間不存在任何合作、經銷或代理關系。持卡人對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及售後服務有爭議的,由積分禮品供應商負責,銀行協助持卡人與商戶協商解決。
八。修改和終止
1.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平安銀行保留根據需要取消、增加、刪除或修改規則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參與資格、積分轉換比例等。);
2.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平安信用卡積分規則如有調整,以平安銀行通過相關渠道(包括但不限於賬單、網站、電話語音、支行網點等)發布的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