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文理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重慶文理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論?規則
規則壹。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重慶文理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重慶文理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論?規則
規則壹。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校簡介
學校全稱:重慶文理學院,學校代碼10642。
辦學類型和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學校地址:紅河校區位於重慶市永川區紅河大道319號;星湖校區位於重慶市永川區魏星湖文化旅遊區。
辦學基本條件:學校占地面積1.767畝,建築面積約73萬平方米,藏書291.3萬冊,全日制本科生2萬余人;學校擁有“微納光電材料與器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創新靶向藥物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等3個國家級科研平臺,3個碩士學位授權點,9個國家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0個重慶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已入選“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和首批“創新創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
學歷證書頒發: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者,授予重慶文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重慶文理學院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規則三。學校招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招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23-49891717。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了專門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1.數學與應用數學(中外合作辦學)是我校與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威爾明頓分校合作辦學專業,培養模式為3+1。前三年我們將在中國學習。如果符合要求,我們將在第四年進入北卡羅來納大學威爾明頓分校學習。在美期間將按照美方執行收費標準,只招收符合條件的填報專業誌願的考生。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是我校與俄羅斯庫茲巴斯國立技術大學合作辦學專業,培養模式為3+1。前三年我們在中國學習。如果符合要求,我們將在俄羅斯庫茲巴斯國立技術大學學習第四年。我們在俄羅斯期間的學費將按照中國的標準執行,只招收符合條件的填報專業誌願的考生。
3.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列入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提前分批錄取。就業面向永川區、南川區、巫山縣。小學教育專業學生(普通教師)在校期間免學費和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畢業後通過定向考核招聘。
4.計算機(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機械(機械工程、機電壹體化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電。智能電網信息工程)、工商管理(工商管理、財務管理)等專業實行大規模招生。入學後對學生進行大類培養,大類培養結束後,按照分流計劃分流到具體專業。
第八條?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總招生計劃的1%,用於調劑各省上線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九條?學校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制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壹組織錄取。
第十條?按照批次誌願順序,學校優先錄取第壹誌願考生。高校第壹誌願人數不足的,錄取非第壹誌願的網上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
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征集誌願。征集誌願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未完成的計劃將調劑到生源質量好的其他省份。
第十壹條?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規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條?壹般專業錄取規則
1.按照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進入投檔的考生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不存在專業級差。當考生所報專業全部填報完畢後,如果考生服從誌願調劑專業,則調劑到考生所報同批次(或專業組)未填報的專業。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的,予以辭退。
2.投檔分數相同時,按照各省確定的相同分數排序規則優先排序錄取。如果本批次沒有同分排序規則,則比較相關科目成績(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3.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按“專業誌願計劃”錄取。
4.浙江、北京、山東、海南、重慶、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省考生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班)的要求。
第十三條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藝術、體育專業統考或聯考,入檔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必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藝術、體育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進入藝術、體育類的考生按其類別分別錄取。具體規則如下:
1.藝術類別:
(1)美術(美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順序誌願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錄取[綜合成績=70×(專業滿分)+30×(文化滿分)]。
(2)音樂學專業:在平行誌願的省份,按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在誌願順序投檔的省份,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舞蹈專業:投檔平行誌願的省份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順序投檔誌願的省份按專業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順序誌願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2.體育類別:
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順序誌願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3.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體育類專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以“專業誌願清零”的方式錄取考生。
4.成績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序:依次比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
第十四條新疆班、非藏族學生進藏就業、高水平運動隊、體育訓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等特殊類別招生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五條語言和體檢相關要求
1.報考英語、商務英語、數學、應用數學(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90分(150);除英語專業外,學校對其他專業的外語考試語言沒有特殊要求,招生後會安排英語的公共外語課。
2.身體健康要求原則上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報考師範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如果他們的身體健康不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慎重填報師範專業。
3.報考美術類專業(美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的考生,要求色盲無色。
4.舞蹈專業身高要求:女生不低於160CM,男生不低於170CM。
5.音樂學專業只在山西省和河北省招收器樂,河北省器樂類別限定如下:西洋樂器(包括小提琴、單簧管、薩克斯、長笛、電子琴(電子琴))和民族樂器(包括嗩吶、竹笛、二胡、琵琶、古箏、古琴、中阮、大阮);山西省器樂種類限定為:西洋樂器(包括小提琴、單簧管、薩克斯、笛子、雙排鍵)和民族樂器(包括嗩吶、竹笛、二胡、琵琶、古箏、古琴、阮)。
第五章新生入學
第十六條費用標準及收取
1.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費用。如果按照學年制準備學費的話,大致可以概括為按照學年制的學費標準:3125-5175元/年,3700-6875元/年,4500-1500元/年。學校嚴格按照重慶市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實行按學分收取學費。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和新生入學須知中公布。
2.學校住宿采用公寓式管理,住宿費600-1200元/年/人。
3.如因故休學,剩余學費和住宿費按月退還。
第十七條?入學和註冊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所在二級學院請假,由二級學院報招生就業處和教務處備案。請假時間壹般不超過15天。未請假或逾期未報到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原因外,視為學生放棄入學資格,壹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2.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核合格並登記為學生後辦理入學手續;經審查,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及其他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錄取資格。
3.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應在學期結束前15天內向學校提出入學申請,經學校審核合格後辦理入學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學生入學後,學校會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審核。在復核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核不合格,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供資政策
學校全面落實國家獎勵和資助政策,構建了“獎、助、貸、勤、補、減”六位壹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附後?規則
第十九條學校地址:重慶市永川區紅河大道319號。
郵政編碼:402160
學校網站:
招生網站:
招生電話:(023) 49891968(傳真),49891969。
第二十條?學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招生事宜。請直接咨詢招生部門,否則學校不承擔任何後果。
第二十壹條?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時,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重慶文理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