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於遼國日後逐步發展成為強大的封建遊牧政權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讓遼國對中原政局的發展不斷產生巨大的影響和幹擾。
盧野阿保機時期,對契丹國的軍事制度、法律和文字進行了全面的改革,尤其是法律和文字的改革,充滿了漢文明的重要內容。
這使契丹在建國初期擁有了相對穩定、先進、完備的封建統治法律體系,對加強中央集權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軍制改革雖仍堅持契丹遊牧民族的傳統方式和特點,但在行軍打仗和對外征服中,已充分借鑒了中原王朝的軍隊經驗。這為契丹的早期發展壯大奠定了重要的軍事基礎。
同時,耶律德光時期,憑借強大的遊牧軍隊,契丹通過大規模的對外征服和對內鎮壓,迅速成長為壹個遊牧帝國。
遼國地處中原北部,五代十國時期成為北方壹個極其強大的政治組織。
在德光時期,由於遼已發展成為壹個大帝國,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有必要對阿保機時期沒有改革的機構進行調整,以適應封建專制統治。
比如,在寶姬時代的契丹國,沒有以皇帝為絕對中心的決策、行政和司法機構。這使得沒有制度保障的君主專制難以推行,盡管皇帝是最高統治者。
此外,寶雞通過吞並其他部落的戰爭,實現了契丹的統壹。事實上,這種軍事征服的方式對於契丹的長期穩定統壹並沒有堅實的基礎。
因為部落因為戰亂基本上臣服於寶雞,很大程度上隨時可能發動叛亂,這與寶雞的統治政策和契丹軍事力量的演變趨勢密切相關。
為了保證皇帝的絕對領導,特別是中央集權,葉魯德光不得不在當時的中央和地方進行封建政治改革。
在中央壹方,通過南北官制的建立,將契丹及其遊牧民族的事務與漢族、渤海等農業民族的事務分開處理。
這種完全鮮明的、帶有嚴重民族意識形態的執政方式,雖然包含了民族歧視的內容,但在解決民族糾紛和民族執政問題上仍然起到了壹定的作用。
這樣,遼國中央實際上存在兩個核心機構,但都是以皇帝為絕對核心,是耶律德光時期遼國君主專制制度完善的重要體現,是封建統治不斷確立的標誌。
在地方組織上,遼國統治者也堅持與中央南北官制相同的統治原則。然而,當地政治中的種族歧視和壓迫更加明顯。比如頭下軍國家的建立,實際上成為了契丹貴族和大臣剝削、壓迫漢人和渤海人的暴力工具,但也為遼國封建制度在基層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頭下軍州實際上是遼統治基層的制度,與草原部落制度、州縣制度並列。
這三種基層統治制度的名稱不同,其統治方式和原則也不同,這對於它們所實施的地區情況,尤其是實施地區的民族構成非常重要。
比如草原部落制就是對契丹等少數民族的完全統治,這是壹種完全具有遊牧風格和特點的制度。
州縣制是遼國所轄地區對漢人、渤海人聚居區實行的壹種專制統治制度,在壹定程度上尊重了這些農耕文明發達、制度基礎相對深厚地區的特點。
而元首之下的軍事國家是壹種遊離於前兩種制度之外的狀態,保證了契丹貴族、大臣等統治集團對被俘虜的漢人、渤海等民族的剝削和統治。
這些俘虜實際上是契丹的貴族和大臣在外敵入侵的戰爭中俘虜的,作為戰利品長期被控制在某個貴族和大臣的勢力範圍內生活和生產。
由此可見,頭下郡州充滿了剝削和壓迫,但大部分是頭下郡州控制下的漢人和渤海人。
他們都有豐富先進的農業生產經驗和技術,為遼國轄區內農業生產的擴大創造了條件。
同時,農業經濟的發展加速了遼國的社會階層分化,也滿足了國內生活必需品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