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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加強我國環境會計建設的幾項措施

(壹)發揮政府在推進環境會計建設中的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但同時也對環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在中國,經濟發展與環境汙染並存的現象相當明顯。幸運的是,我們的政府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開始重視環境保護,並采取了壹系列措施。尤其是黨的十六大以後,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更是要求更高:加強環境保護,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優化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推進清潔生產,節約能源資源,依法淘汰落後技術和產能,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汙染。實施重大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惡化。加快環境科技創新,加強汙染專項整治,強化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重點防治水、大氣、土壤汙染。完善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和價格政策,建立生態環境評價體系和補償機制,強化企業和全社會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責任。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環境法律,加強環境監測,定期發布環境狀況信息,嚴懲違法行為。在環境會計的建設和發展中,目前,我國政府已經開始從宏觀層面啟動環境會計。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國企業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會計體系,用不了多久。

(二)加強環境會計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

環境問題是關系到全人類和全社會的大事。在中國,環境保護是壹項基本國策。然而,中國人的環保意識相對較弱。環境會計的構建和發展離不開人們更高的環保意識。只有不斷加強環境會計的宣傳和環保知識的教育,才能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形成人人講環保、人人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才會有更多的人研究和發展環境會計,才會有更多的人參與環境會計的建設,才會有環境會計理論和實踐水平的提高。

(三)加強環境會計的理論和實踐研究

西方發達國家在環境會計的理論和實踐研究方面走在了我們的前面。因此,我們應該加強環境會計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環境會計的國際化進程,吸收國外發達國家環境會計的研究成果,同時充分結合我國國情開展我國的環境會計研究,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會計理論體系。

(D)改進會計條例,制定具體的環境會計標準。

我國雖然制定和頒布了許多環境法律法規,但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法律體系,涉及環境因素的會計法律法規幾乎是空白。現行會計法作為指導會計工作的根本規範,沒有涉及任何環境會計內容。要想成功實施環境會計,必須完善環境會計法律法規,修改和完善《會計法》,將環境會計和監督納入《會計法》,從法律上明確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將環境內容納入會計要素,建立環境信息披露規範,完善會計準則和核算體系,制定具體的環境會計準則,使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有統壹的標準,內容與國際接軌。

加快環境會計專業人員的培訓。

環境會計是環境保護學、環境經濟學、發展經濟學和會計學交叉形成的應用學科,對會計人員和相關人員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要加強會計人員的環境意識,引起他們對環境會計的重視。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才能充分認識到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密切關系,建立和完善適合自己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實施環境會計,進而逐步自覺自願地披露環境會計信息。其次,要加強會計人員對環境和環境會計知識的培訓,更新其傳統知識結構,以適應環境會計的要求,更好地參與會計管理。環境會計作為現代會計的新內容,對會計人員的素質,特別是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要求會計人員擴大知識面,更新傳統會計下的知識結構,學習和掌握環境科學、環境經濟學、發展經濟學、資源會計、環境會計等知識和技能。,並分析和掌握企業生產經營與環境和環境績效的關系,從而有足夠的能力處理環境會計實施中的各種問題。

(六)建立環境會計審計制度,加強環境會計監督。

加強生態建設,維護生態安全,是21世紀人類面臨的相同主題,也是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當前和今後,國家必然會加大對環境資金的投入,環境會計會越來越完善,環境審計會越來越重要。環境會計主要以企業為會計主體,核算企業對社會資源和環境履行的社會責任。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往往不能充分、真實地披露對環境資源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因此,應加強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環境監管職能。目前,我國國家審計機關和內部審計機構沒有設立環境審計組織,審計法、其他審計法規和審計規範中也沒有相應的環境審計規定。當前,首要任務是制定環境會計審計法律法規,建立環境會計審計體系。企業環境會計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實性由政府或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依據國家有關環境法律法規和相關環境會計法規、制度、準則進行審查和評估,並向社會充分披露,以督促企業提高環境保護意識,自覺保護環境,開展環境會計研究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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