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十二五”規劃的實施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支持,水利施工企業規模不斷擴大,人員數量迅速增加,對於這樣壹個勞動強度大、人員流動性高、事故頻率高的施工企業來說,面臨著嚴峻的考驗。水利施工企業用工形式的特殊性和多樣性,使得用工中的諸多問題和法律風險凸顯。
2水利施工企業的特點
水利施工企業的特點是:項目分布廣,施工地點偏遠,施工條件艱苦,工期短,勞動強度大,人員流動性強。
3水利施工企業用工形式及存在的風險
3.1勞務分包。勞務分包是2011恢復建築企業資質後出現的建築勞務分包企業。它以獨立企業法人的身份出現,從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企業分包勞務作業,直接招聘、管理和使用勞務人員。水利施工企業在管理過程中聘用無資質或不合格的勞務分包隊伍,壹旦發生事故,施工企業將承擔主要責任。
3.2水利施工企業直接聘用的長期服務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壹些非關鍵性或關鍵技術崗位壹般由施工企業直接聘用,如門衛、環保人員、項目部專業技術人員等。這些人大多沒有和施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施工企業也沒有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這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所不允許的。如果這些員工與施工企業發生勞動爭議,施工企業多數情況下會承擔較重的責任。
3.3由“承包商”帶到現場或由企業直接使用的臨時工。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往往需要臨時雇傭壹些勞務,雇傭時間很短,壹般只有兩三天或者兩三個月。水利施工企業基本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這部分勞務用工的法律風險最大。
3.4勞務派遣和用工。勞務派遣是指派遣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後,根據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合同,派遣勞動者到用工單位工作的壹種用工方式。勞務派遣因能有效降低招聘成本,降低員工的使用和管理成本,被派遣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在壹些輔助性崗位上被廣泛使用。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勞務派遣在很多方面都受到了規範和限制,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兩個方面:壹是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勞務派遣工和用人單位的“正式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崗位相關福利待遇。二是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指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不受派遣單位的損害,要求用人單位在履行法定義務的同時,對派遣單位損害勞動者利益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際用工中,水利施工企業存在勞務派遣不能同工同酬、對派遣單位各方面不太了解等法律風險。
4 .關於降低水利施工企業用工風險的建議
4.1勞務分包應選擇有勞務資質的正規企業,降低用工風險。對施工現場事故頻率高的水利施工企業用工量大的,盡量將工程分包給具有勞務資質的企業法人,由勞務企業依法與勞務方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工傷、醫療或綜合保險等社會保險。總承包企業要對勞務分包企業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壹些潛在的用工風險,規範分包單位用工管理。比如對克扣工人工資的分包商要及時溝通,對未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分包商要向相關部門舉報,要求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聲明只對本項目的勞動爭議承擔連帶責任,有效規避勞動法中的風險,最大限度降低企業用工風險。
4.2項目設立專門崗位,負責勞動用工和勞動合同管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企業將支付高額的用工成本,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壹旦訂立,用人單位就不能辭退勞動者,否則要支付違法辭退的兩倍經濟補償金。而且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必須辦理社會保險。針對企業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面臨較高成本的情況,企業應依法完善勞動用工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區分企業中哪些人屬於《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對企業直接聘用的人員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具體的管理過程中,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4.2.1實習生:項目部與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實習協議附學生證復印件,實習期間可不繳納社會保險。
4.2.2農業戶籍就業:項目部要求個人提供在農村辦理社會保險的證明方可就業。施工企業以項目名義與工人簽訂完成壹定任務的勞動合同,約定社會保險相關事宜,項目部可根據實際情況按壹定比例或全部報銷員工的社會保險費用。
4.2.3城鎮就業:項目部為已參加社會保險完成壹定任務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社會保險相關事宜,項目部可根據實際情況按壹定比例或全部報銷社會保險費用。對於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工人,項目部要求個人參加社會保險,項目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制作工資表時,需要單獨繳納社會保險費,以項目的名義簽訂勞動合同完成壹定的任務,明確約定社會保險相關事項。
4.2.4水利施工企業以勞務結算方式支付用工工資的,項目部在出具結算報表時還應單獨出具社會保險。
4.2.5使用勞務派遣用工的企業,應首先選擇正規、有資質的勞務派遣企業,然後確保勞務派遣企業為被派遣人員繳納了社會保險。最後,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被派遣勞動實行同工同酬。
4.3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高項目管理水平,保留原始證據,降低用工風險。建立和完善項目內部管理制度和方法,梳理管理流程,使其更加科學、合理、規範、易於操作。加強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全面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法律意識和證據意識,對相對重要的證據及時進行整理、分類、歸檔,永久保存,以便在發生勞動爭議時,有理有據,從平時的壹點壹滴做起,規避企業的用工風險。
5結論
隨著國家法律政策的逐步完善和企業用工環境的變化,水利施工企業只有在用工合法、規範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構建和諧的用工關系,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才能有良性、長遠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