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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起訴程序

不能直接起訴拖欠工資,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因為仲裁前程序適用於勞動爭議案件,即發生勞動爭議時,無論是否要提起勞動訴訟,都要提起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起訴。

1.拖欠工資的法院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申訴。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在7日內交納訴訟費,交納後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如不服駁回起訴決定,應在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法院受理後,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對方,對方在15日內回復,並通知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作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執行。

3.將開庭時間、地點和承辦人提前三天通知當事人;案件的公開審理將提前3天宣布。

4.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退出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出庭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雙方對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雙方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和論證。法院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同意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內容或者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合議庭應當作出判決(裁定)。

5.判決核準後,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法院申請執行;如不服判決,需根據情況區別對待:裁定: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判決: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第二,未支付勞動報酬糾紛可以起訴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所欠工資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等糾紛的,視為未支付勞動報酬糾紛,作為普通民事糾紛受理。”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勞動者以拖欠工資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不適用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中仲裁的規定。

3.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中國的法律法規主要作出以下規定: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而“按月支付”是指工資應當以月工資的形式支付,也包括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超過30日即構成拖欠工資。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可以在壹個月內緩發工資給勞動者。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當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應當報市或者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支付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壹般具體的支付日期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規定。那麽,只要單位每月支付壹次,就是合法的。至於當月還是上月,沒有嚴格的規定,所以只要妳單位按時給妳發工資,即使是下個月發壹個月的工資也是合法的。

整個欠薪的起訴程序也是民事訴訟程序,欠薪不需要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欠薪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這些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只要遞交訴狀,背後所謂的起訴程序就不用自己操心了,因為都是工作人員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流程中進行的,當事人只需要配合審判就可以了。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79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壹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壹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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