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會時間:2010 11.29。
二、班會地點:教室
三、參與者:全班同學和班主任。
四、主持人:
動詞 (verb的縮寫)班會主題:法律與我們同行。
不及物動詞目標:
組織壹次深刻而有意義的班會,宣傳法律,進壹步了解法律法規知識,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形成自覺遵守和維護法律的習慣。
標題:踩好青春的每壹步。
八。主要內容:
1,加強法紀教育,引導學生學法守法,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加強安全教育,防止踩踏、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發生,教育學生遠離不良文化、誘惑、遊戲廳、歌舞廳、網吧、邪教、毒品,堅決杜絕由此引發的違法犯罪。
九。形式
了解法律簡史,通過分析真實案例、觀看視頻短片、采取討論交流的方式,加強對法律制度的理解。開展小辯論,讓學生在辯論中對法律有更深刻的認識,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識。
X.活動流程參考
1,主持人開場白,宣布主題班會開始。
2.主持人介紹法律簡史和法制宣傳日知識。
法制宣傳日:隨著法制教育的深入,依法治國工作全面開展,對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發揮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以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期為65438+2月4日為壹年壹度的全國法制宣傳日。(附圖紙:見附錄)
法律: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其內容是規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法,即人類在社會層面的規則和社會中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規範。它把正義作為其存在的基礎,把國家的強制力作為確保其實施的手段。法治和法律應逐漸變得適當和寬容,以促進社會和諧。法律壹般限於憲法和法律。法律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它依賴並服務於經濟基礎。法律的目的是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重要工具。因此,法律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它是隨著階級和階級鬥爭的產生和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法律也會隨著社會階級和階級鬥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
現在指的是立法機關制定的,國家權力保障的行為準則。法律體現了統治階級的意誌,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壹。反映統治階段的意誌,由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承認和實施的,它反映了由特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的意誌,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旨在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3.詩歌朗誦:法律援助(詳見附件)
4.主持人講壹個真實案例(附錄)
5.播放錄像機
內容:少年搶劫。
6.辯論
正方:少年犯罪家庭是罪魁禍首。
反方:不良少年家庭不是罪魁禍首
7.插入案例2和3(附錄)
8.學生們討論、交流並表達他們的個人觀點。
9、主持人總結
10,班主任做總結。
XI。總結班會
時間:2010-11-27
附錄:
法律援助
美麗的天使
我們支持妳。
妳就像壹顆永不墜落的星星。
雖然弱的可以燎原
妳就像壹座永不熄滅的燈塔。
引導航船永遠朝著正義的方向前進
妳是驅動力。
讓我們繼續為弱者吶喊
妳們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光榮荊棘路”。
我們壹路穿過荊棘。
但它像盛宴壹樣甜蜜。
用行動詮釋生命的意義
用鮮血書寫公平正義的詩篇。
不斷奮鬥
這是中國法律援助。
強者使之公正。
弱者得到庇護。
和平可以永遠持續。
描繪和諧社會的美好藍圖
頒布《法律援助條例》
再次唱響新世紀的交響樂
弱者的生命奏出美麗的旋律。
更像是久旱逢甘霖的土地。
灑壹場“及時雨”
妳為弱者開啟了新的生活。
真正體現法律精神。
更多法律援助工作者
指引了壹條不同尋常的光輝道路。
法律援助
我們與妳同行。
沒有膽怯和擔憂。
沒有煩惱和悲傷。
雖然前方總會有風雨。
但只要我們齊心協力。
法律援助紀念碑
會屹立在東方。
法制宣傳日標誌:
案例(1)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購槍反黑。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劉某與同校的黃某發生矛盾,遂叫來徐某等人對其進行毆打。劉也受到了學校的嚴厲批評。第二天晚上,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劉某宿舍時,被聞訊趕來的值班老師發現,隨後徐某等人被帶到黃田派出所。在調查中,該團夥交代了壹個驚人的事實:他們曾互相送過槍!所有參戰的警察都對此感到不解。壹群初中生哪來的槍?他們決心徹底查清此案。
原來,在縣城某中學就讀的徐、李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由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夥發生沖突。為了對抗他們,徐等人還組成了壹個學生團夥,叫“十三鷹”。去年下半年,劉某想買槍打獵,於是通過朋友介紹給他叔叔張某買了壹支250元起的單管火藥槍,此後壹直藏在家裏。今年2月,徐的“十三鷹”在與“十八大”的對抗中失利,他們覺得如果手中有槍,就可以扭轉敗局。第二周,徐等10人集資到黃田鎮,以同學身份購買了劉的槍,並藏在家中,直至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至此,案情初步明朗,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奮戰。4月26日夜,持槍犯罪嫌疑人張被圍捕。
案例(2)
哈爾濱某中學學生周(15歲)和同班同學鄭(14歲)是好朋友。2002年6月的壹天中午,他們無精打采地從壹家網吧出來,口袋裏沒有錢。路過香坊區珠江路劍橋三中時,看到該校學生薛某從學校出來。周某和鄭某起了歹意,兩人商量著向該學生要點錢。那二人上前攔住薛,道:“兄弟借些銀子罷。”薛說:“我不認識妳。”薛見形勢不妙,掉頭就跑。周和鄭在後面追,追到學校大樓拐角處。周某掏出水果刀威脅薛。“借還是不借!”鄭搶過薛的書包,從書包裏翻出50元錢。當周和鄭試圖逃跑時,被路過的劍橋三中老師抓住,並被押送到香坊看守所。
該案經香坊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周某、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刀搶劫他人錢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判處周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鄭有期徒刑壹年,並處罰金1000元。這時,周和鄭都流下了悔恨的淚水。沒想到,短暫的旅行,會留下永久的遺憾。
案例(3)不健康的影視作品是青少年犯罪的溫床。
前捷克著名作家傅奇克在《絞刑架下的報告》壹書的結尾寫下了這樣壹句話...生活中沒有觀眾。大幕已經拉開。人們,我愛妳們!妳要提高警惕!"
王洪春,男:出生於1987,年齡15,北疆縣城人。2001 18年2月18因犯搶劫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王洪春從小生活在這個北方縣城,有兩個哥哥和壹個弟弟。父母學歷不高,開過私房菜館。店面不大,利潤也不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還算寬裕。王洪春從小就聰明。上學後,小學三年級前,學習成績壹直在班裏前十。四年級的時候,他沈迷於視頻。男生的天性就是愛舞槍弄棒,驚心動魄。朦朧的孩子們幻想著自己成為英雄戰士的壯舉。香港黑老大,美國教父裏的黑社會槍戰,電影《賭王》裏的儒雅,毒梟販毒的驚險,都對王洪春幼小的心靈產生了強烈的沖擊。王洪春在學校的學習成績越來越差,最後讀不下去了。王紅春五年級就輟學了。2001的壹天早上,王紅春幫家裏賣豆腐,賣了300元。路過遊戲廳門前,香港的“賭王”立刻跳入王洪春的腦海。老虎機,骰子,大量的賭博,那將是多麽令人興奮!王洪春忍不住了,闖進了遊戲廳。結果三百塊錢他全賠了。如何向家人解釋?王洪春想不出任何理由來說服父母。三百塊錢對於做小生意的父母來說不是個小數目。需要很多天的努力才能賺回來。無奈之下,他掏出刀來扯豆腐,套在遊戲廳老板娘的脖子上說,給我點錢!老板娘,壹個23歲的姑娘,顫抖著指著抽屜說,去拿吧。王紅春害怕遊戲廳老板娘事後報案,打起了殺人的主意。他惡毒地在老板娘背後捅了6刀,搶了300塊錢跑了。老板娘掙紮著叫他的名字。聽到喊聲,王紅春回到遊戲廳給老板娘補了五刀。面對嚇得目瞪口呆、驚得不肯閉眼的老板娘,王紅春說,妳要是不認識我就好了。壹個風華正茂的23歲男子,帶著遺恨離開了人世。王洪春作案時間是上午十壹點,公安局很快破案。十壹刀,父母無論如何都不敢相信兒子這麽殘忍。面對慘不忍睹的受害者,王洪春的父母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