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來說,認罪認罰從寬的幅度應大於認罪或認罪不認罰;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情節,同時認罪認罰的,應當在法定刑幅度內給予相對較大的從寬處理;
3、坦白從寬,自首、坦白無需反復評價;
4.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特別是初犯、偶犯,寬大處理可以大壹些;犯罪情節嚴重,人身危險性大,累犯、再犯的,要從嚴控制。
認罪認罰從寬原則如下:
1,坦白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慎重此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院的量刑意見並簽署書面聲明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2.從寬可以分為實體上的從寬和程序上的從簡兩個方面。對於認罪認罰的案件,屬於基層法院管轄的案件,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可以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3.基層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4.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對適用該程序提出異議,或者有其他不適宜簡化審理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轉為普通程序審理。這是程序上的寬大處理。
認罪、認罰、減刑情況如下:
1.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壹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減刑是指法院對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判處減刑;
2、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低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壹;
3、判處無期徒刑的,不少於十三年;
4.因為認罪認罰的案件,該判的還沒有判完執行,不存在減刑的問題,只是“從輕處罰”。至於如何減輕處罰,要根據犯罪的性質、犯罪的情節和後果的嚴重程度來決定;
5.如果不是惡性刑事案件,犯罪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最輕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綜上,綜合考慮犯罪的動機、時間、方式、嚴重程度、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和悔罪表現,基本刑可以減少40%以下。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依法減輕基準刑40%以上或者免除處罰。惡意利用自首逃避法律制裁的除外,不足以從寬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01條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壹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被告人違背自己的意願認罪的;
(三)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
(四)起訴中指控的罪名與審判中認定的罪名不壹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或者被告人、辯護人對量刑建議提出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調整量刑建議。人民檢察院未調整量刑建議或者調整量刑建議後仍明顯不當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人,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視為自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可以減輕處罰。
縣醫院2023年工作總結1
壹、護理質量管理
1.修訂《20xx護理質量標準》壹書,發給各科室壹本。
2、建立二級護理質量管理小組,明確職責。每月1次,1次* * 12次,特殊護理質量檢查4次,如院內急救醫療設備檢查、院內護理單元內部檢查、護士長工作質量檢查、科室質控小組實施記錄;檢驗報告是ppt形式,壹些質量缺陷或經驗推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