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民主和法制是不可分割的。民主是法制的基礎,法制是民主的保障。二者都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依法治國。它是指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我國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誌相統壹的體現,是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踐經驗的總結。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3)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中國的法律體系是符合全國人民根本利益的統壹的法律體系。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中國法律制度的壹項基本原則。壹切國家機關、組織和個人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也領導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五)依法行政。各級政府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努力為人民服務。(6)司法公正。中國司法機關應當嚴格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維護司法公正,保護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7)違法者將受到起訴。公民、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嚴格守法,違法行為必須依法追究。
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的領導決定著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方向和性質,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根本保證。沒有黨的領導,就沒有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個方面有機統壹起來。堅持黨的領導主要是指:(1)堅持黨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通過制定重大政策,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幹部,開展思想宣傳,充分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堅持依法治國,對國家和社會實行領導。(2)黨委在同級各類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集中力量辦大事,支持各方獨立壹致開展工作。(三)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支持人大、政府和CPPCC履行職能;按照法律規定的民主程序,黨的主張就會成為國家的意誌,黨組織推薦的人選就會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四)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使其增強憲法和法律意識,成為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