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高校知識產權教育的作用。我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出,在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產權文化。而“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創新”既是高校知識產權文化的價值理念,也是高校知識產權文化培育的重要目標。因此,高校的知識產權教育不僅應該是專業教育,還應該借助這個平臺加強知識產權教育的普及。雖然大部分高校都為非法學專業開設了知識產權通識課程,但這遠遠不夠。這些通用課程要進壹步規範,要符合學生的實際需求,使這些課程既專業又容易被學生接受和喜愛。在相關理工科院系開設相應的知識產權課程,有針對性地加強知識產權教育,實際上是知識產權普及教育理念的提升和專業拓展。
充分發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的創新主體作用。要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創新意識,加大科技創新投入,設置合理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註重提高成果轉化能力,積極將創新活動中產生的新知識、新技術應用於社會,不斷產生新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形成創新研究的良性循環。這樣,創新主體和知識產權權利人就會深刻認識到創新的價值,享受到知識產權保護帶來的切身利益,進而在觀念上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並將這種意識融入到企業等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法律文化中。
重視知識產權培訓,探索更合理的培訓方式,設置更科學的培訓內容。知識產權培訓在全社會知識產權法律文化培育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培訓,可以將高校教育與社會教育相銜接,將高校的前沿知識產權理論和理念與社會的知識產權實踐相結合,從而將知識產權法律文化的培育根植於社會環境。在實踐中,要制定規範系統的培訓計劃,針對不同對象設置不同層次的培訓內容,層層推進。在培訓內容的設置上,要擺脫“實踐問題遠比法律理論問題重要”的誤區,重視知識產權的法律基礎理論和法律文化教育,逐步將保護知識產權融入人們的觀念和行為,內化為人們的自覺選擇。
我們要繼續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知識產權在經濟生活中發揮作用的基礎和保障,這壹制度的完善是知識產權法律文化形成的基礎。壹個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絕不是簡單的法律移植,它必須與中國的科技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通過壹定的補償機制和激勵機制,使知識生產者的投入獲得相應的收益,同時通過適當的限制和利益平衡措施,使相關公眾獲得壹定的實際利益,並願意在承受範圍內向權利人支付相應的對價。只有從中國發展的實際出發,繼續完善各項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才能實現國家利益的最大化,使公眾逐漸認識到這壹制度的意義,並逐漸內化為人們自覺的守法意識和行為,從而為知識產權法律文化的培育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