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轉發的“六五”普法規劃,把領導幹部作為最重要的普法對象。領導幹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肩負著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事業的重要職責。在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形勢下,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直接關系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進壹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是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保證,是提高領導幹部依法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同時,進壹步推動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對全民普法具有重要示範作用,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良好風尚。從總體上看,經過長期的法制教育,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明顯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壹些地方的壹些領導幹部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淡薄,依法管理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事務的能力不強,與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各級領導幹部要從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學習法律、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重要性,帶頭學習法律,做尊重、運用、遵守和維護法律權威的表率。
二、進壹步明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領導幹部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實施“六五”計劃,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結合。 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化、規範化,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增強依法執政能力,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壹的理念、國家壹切權力屬於人民的理念、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進壹步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進壹步明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主要任務。
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要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對領導幹部法律素質的新要求,圍繞“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六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認真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各項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法律素質,增強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
要突出對憲法的學習。堅持把學習憲法作為第壹要務,深入學習憲法的基本原則和內容,牢固樹立壹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牢固樹立權利和義務相統壹的理念,自覺倡導、遵守和維護憲法權威。
我們要深入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壹步牢固樹立並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的領導理念,自覺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落實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事業的管理中。
我們要深入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認真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大意義、基本經驗、基本構成和基本特征,認真研究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規律;深入研究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不斷增強依法管理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的能力。
我們應該深入研究與我們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認真學習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熟練運用法律辦事、解決問題;及時學習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斷更新法律知識,更好地適應依法管理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的需要;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意識。
有必要進壹步促進法治實踐。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積極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對照崗位要求開展用法活動,嚴格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處理各種矛盾和問題,自覺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不斷提高各項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
第四,完善制度,創新方法,進壹步推動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深入開展。
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我們要進壹步完善工作制度,積極拓寬工作渠道,努力改進工作方法,不斷提高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實際效果。
要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集體學法、法律講座和法律培訓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學習計劃,精心組織實施,推動領導幹部學法經常化。建立健全重大決策法律咨詢制度,在重大決策前進行法律咨詢論證,健全完善政府法律咨詢制度,充分發揮法律專家作為政府決策參謀的作用。建立健全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加強多種形式的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考試考核,逐步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考勤、檔案、通報制度,把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作為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考核領導幹部年度或階段性學法、法律知識考試和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情況。
拓寬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渠道。堅持自學的方法,結合領導幹部自身工作的性質和特點,聯系實際,確定學習內容,定期接受多種形式的輔導。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培訓機構要發揮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納入教學課程和培訓計劃,加強法制課程建設,定期舉辦領導幹部法制專題研討班,推動法制學習活動不斷深入。要以“法律進機關”為載體,結合“學習型機關”建設,搭建領導幹部廣泛學法用法的平臺。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大眾傳媒,通過開設專欄、專刊、專題等形式,不斷拓寬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間。
要推進領導幹部學法方式方法的創新。認真總結各地區、各部門領導幹部學法經驗,堅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學習方法,積極探索研究型、互動式學習方法,通過立法調研、執法監督檢查、案例討論、工作研討等方式,把學法與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增強學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取得實效。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狠抓落實,檢查考核,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黨委的統壹領導下,明確工作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進壹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黨委組織部負責對領導幹部學法用法進行宏觀指導和監督,將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納入幹部培訓計劃,統籌落實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開設的法律課程,依法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法律素質和執政能力的考核。黨委宣傳部負責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輿論宣傳,把法律知識作為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的重要內容,做出規劃和安排。司法行政部門和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擔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規劃、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領導幹部法律講座、法律培訓和考試等日常工作。
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保障措施建設。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各項工作制度,推進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要加強各級領導幹部講座隊伍建設,加強管理和服務,為領導幹部學習法律知識提供教師保障;要加強經費保障,安排落實專項經費,確保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正常開展。
加強對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監督檢查。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監督激勵機制,加強監督檢查,積極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整改完善。要註意總結宣傳推廣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加強工作交流,不斷提高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工作水平。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及時制定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意見,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