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法官是法律的執行者和見證者,是法律的守護神,是公平正義的象征。他用法律的尺度來衡量是非曲直,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法官也是依法治國的實踐者,通過對每壹個案件的公正審判,促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法官是法律的裁判者,社會也對法官寄予厚望和厚望。作為壹名年輕的助理法官,我希望有壹天我能成為壹名法官,壹名合格的優秀的法官。
但這條路還很長,需要我們壹步壹步往前走。
做壹名合格的法官,要堅持廉潔自律,恪守道德底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七條第(五)項規定,法官應當廉潔奉公,忠於職守,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這是對法官的基本要求和首要標準,“公正廉潔”,堅持廉潔司法才能彰顯法律的權威和法官的威嚴。清正廉潔是法官應當具備的價值觀和基本素質,也是維護司法公正、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保證。“廉潔”是法官的立身之本。只有清正廉潔,才能在案件審理中完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以金錢或其他利益為辦案標準,才能確保每壹個案件的公平正義。壹個合格的法官,必須嚴格遵守廉政準則和審判紀律,不為金錢所誘,不為人情所惑,不為關系所擾,不為權力所逼,廉潔辦案,廉潔奉公,以誠信取信於民。
做壹名合格的法官,要不斷加強學習,提高素質。
當今社會變化很快。要做壹名合格的法官,必須時刻保持好學的心態,不斷拓展自己的知識層次,以應對不斷更新的法律問題,妥善化解矛盾糾紛。首先,要加強法律專業知識的學習,及時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規和法學研究成果,不斷豐富自己的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適應法律更新對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其次,要註重對其他學科的學習和了解。在審判工作中,總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人,遇到各種各樣的事,壹個案件的審判過程也會涉及到各種學科、各種類別的知識。法官只有重視其他學科的延伸學習,掌握各學科的基礎知識,完善自身的知識結構,增加社會閱歷,才能準確把握案件事實,與當事人有效溝通,進而做出正確的司法裁判。同時,我們也應該向他人學習。古人雲:“三人行,必有我師。”審判活動不僅需要足夠的法律知識,還需要豐富的實踐經驗。面對復雜的案件,要虛心向老法官請教,善於總結實踐經驗。學習應該成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壹部分。
做壹名合格的法官,必須秉持法律信仰,堅持司法公正。
美國法學家波爾曼(Boehlmann)在《宗教與法律》壹書中提到,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毫無用處。法律信仰是現代法治精神的核心。法官作為最接近法律、最應該保護法律的群體之壹,必須對法律抱有真誠的信仰,秉持對法律的敬仰,讓自己內心對法律的純粹信仰成為指導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最高準則。只有堅持對法律的信仰,才能保持司法的初心,實現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司法公正是法律本身和法治的要求。其基本內涵是在司法活動的過程和結果中體現公平、平等、公正和正義的精神。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最後壹道防線,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線。只有正義才能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提高法院和法官的公信力。司法公正是以效率為導向的公正,被稱為遲到的公正和不公正。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必須時刻牢記公正的重要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並行,努力實現案件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
要做壹個合格的法官,就要時刻保持同情心,堅持司法為民。
法律無非是人情,法律的目的是保護社會中的弱者。法官在審判過程中,不僅要適用法律,公正裁判,而且要保持對人民的樸素情感,要對人民心存感激。法院是人民法院,法官是人民法官。每個法官都必須來自人民。法官應當以人為本,在人民的支持下履行職責。因此,作為壹名合格的法官,必須始終感恩人民、熱愛人民,牢記“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行為準則,堅持群眾路線,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需。把司法行動做到為民、利民、便民、愛民,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盡自己的綿薄之力回報人民、回報社會,努力做人民滿意的好法官。
法官不僅是壹個職業,更是壹個神聖而莊嚴的事業,更是每壹個法律人的夢想和追求。每壹位法官都要秉持對法律的敬仰,對法官職業的熱愛,對人民的感恩,恪守法官職業道德,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法律職業素質,切實維護公平正義。我願意繼續前進,在前進的道路上不要忘記妳的主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