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治的角度審視問題、謀劃工作
法治思維強調尊重法律權威,遵循法治原則,體現法律理性。法治強調協調利益,根據法律規則解決沖突和爭端,根據法治行使權力和治理社會。以法治來治理國家和社會,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理性認識,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和社會和諧穩定。領導幹部需要學會從法治的角度看問題、謀劃工作。
樹立依法辦事的規則意識。依法辦事是現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樹立依法辦事的規則意識,就是要做到憲法和法律至上,樹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法律意識。依法辦事的規則意識強調執政行為的合法性、程序性、權利義務性、公平正義性,核心是規範、約束和監督公權力的運行,反對壹切形式的特權和暗箱操作。這就要求領導幹部從內心深處堅持把依法辦事作為壹種政治責任、壹種政策習慣、壹種自覺追求,克服特權思想,樹立職權法定、職權與責任相統壹的觀念,牢記任何職權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須符合法律,對違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對不作為、失職行為承擔責任;樹立法律權威觀念,帶頭尊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嚴格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絕不謀求淩駕於法律之上和之外的特權,不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壓法。
養成壹種想辦法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樹立想辦法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就是要樹立對法治的崇拜和信仰,培養想辦法解決問題的高度自覺。這就要求領導幹部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強化法治意識,培養積極的法治情感和信仰,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善於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統壹起來,堅持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的壹致性。各級組織部門也要註重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把“法治能力”引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和選拔任用標準,重視提拔法治意識強、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解決問題的優秀幹部,使法治思維成為領導幹部的慣性思維方式。
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動發展
法治是協調各種利益關系、積極穩妥推進改革的根本手段。領導幹部必須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的能力。
發揮法律的規範功能。改革觸及利益問題,處理不好可能引發新的矛盾。這部法律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同意和根本利益。用法治作為處理改革中利益沖突的規範方式,可以使改革得到社會更廣泛的認同和支持,從而使改革更加權威、合理、順利。這就要求領導幹部要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和處理改革中的問題,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改革;要善於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公開聽證等法律途徑,公開博弈,統籌規劃,最終確定改革的最佳方案,使改革更接近公平合理的目標;特別是要積極運用法治手段處理涉及教育、醫療、養老、戶籍、收入分配等民生領域改革的利益糾紛。,盡最大努力凝聚知識,排除幹擾,激發活力,使改革沿著法治道路有序推進。